作者lilneige (lilnei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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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讀經] 攝大乘論 總摽綱要分第一 (之二)
時間Fri May 28 15:08:51 2010
復次,云何能顯?
由此所說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
1 謂
阿賴耶識說名
所知依體,
2 三種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計所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說名
所知相體。
3 唯識性說名
入所知相體。
4 六波羅蜜多說名
彼入因果體。
5 菩薩十地說名
彼因果修差別體。
6 菩薩律儀說名此中
增上戒體。
7 首愣伽摩虛空藏等諸三摩地說名此中
增上心體。
8 無分別智說名此中
增上彗體。
9 無住涅槃說名
彼果斷體。
10 三種佛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說名
彼果智體。
由此說十處,顯於大乘異聲聞乘,又顯最勝,世尊但為菩薩宣說。
是故應知但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
復次,云何由此十相殊勝殊勝如來語故,顯於大乘真是佛語,遮聲聞乘是大乘性?
由此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為大乘中處處見說。
謂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隨順無違,為能證得一切智智。
此中二頌:
「所知依及所知相,彼入因果彼修異,
三學彼果斷及智,最上乘攝是殊勝。」
「此說此餘見不見,由此最勝菩提因,
故許大乘真佛語,由說十處故殊勝。」
復次,云如何是次第說此十處?
謂諸菩薩於諸法因要先善己,方於緣起應得善巧。
次後於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
次後如是善修菩薩應正通達,善所取相,令從諸障心得解脫。
次後通達所知相己,先家行位六波羅蜜多,由證得故應更成滿,增上意樂得清靜故。
次後清靜意樂所攝六波羅蜜多,於十地中分分差別,應勤學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
次後於三菩薩所學,應令圓滿。
既圓滿已,彼果涅槃及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
故說十處如是次第。又此說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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