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llowjc ()
看板Lawyer
標題Re: [推薦] 台中繼承案件律師
時間Wed May 5 12:29:39 2021
不好意思本來想推文回應就好,
但發現一碰到開價收費問題就有一長串牢騷抱怨想吐苦水,只好再占用版面回個文,
以下為小律對於分割遺產案件收費的幾點看法,
提供這類案件的當事人作為開價參考:
前言:
律師時數常見的報價,每小時介於4至8千都有,可供參考計算其為個案耗費的時間成本。
本案狀況:
一、強制調解
強制調解案件,代表律師接案後肯定得多出席好幾次調解庭;
就算當事人說調解可以自己去,律師不用出席,
但難道都要委任了,每次開庭前後不會照三餐諮詢問問題?
二、對財產狀況的認定
分割遺產並不是只針對單一筆不動產做分割,而是得廣泛處理所有已知與未知的遺產。
光是計算每筆財產的價值就有得吵了,如果碰上難搞的對造,還要給你來個逐筆爭執,
每塊土地、房產、股票等等都要鑑價,訴訟程序秉持拖字訣,打不死你也累死你煩死你,
萬一再分案給畏首畏尾一推了事的受命,一個審級搞得經年累月根本是家常便飯。
三、不動產分割鑑界
不管財產狀況單純與否(當事人的說詞9成都是:放心很單純啦),
碰到要鑑界的不動產而兩造沒有共識的話,面積如何計算找補、製圖要怎麼畫?
小律曾經碰過兩造對於分割的面積、位置都完全沒有爭議(第一次庭前就談好),
只是找補金額的計算數字不同,雙方請求法院核定每坪市值來計算找補金額而已,
結果還是開了n庭,每次開庭15分鐘,車程、等庭卻耗掉大半天。
法官原本還堅持要現場履勘!說萬一哪天有人有意見要上訴的話,他很難做云云...
四、審級委任包含諮詢(兼論當事人焦慮風險)
原則上已經委任的案件這是沒有問題,但本件又說對造有侵占、隱匿等狀況,
那相關的刑事爭議、喪失繼承權問題是否也都算在裡面?
面對焦慮的當事人,律師必須耗費好幾倍的時間、精力與耐心來反覆開導,
明明三言兩語就搞定的事情,往往因為當事人反覆問個不停,得講上好幾個小時。
不要責怪律師沒耐心多聽當事人講幾句,而是時間就是律師最大的成本!
如果當事人有焦慮的狀況,律師開價勢必把這個被纏上的成本風險考量進去吧。
五、其他執業成本
最後是考量律師其他執業成本,包含稅金、辦公室支出、登錄費用、
個案雜費(閱卷、交通、郵資、影印、電聯等等)這些成本。
一個案子拖越久,代表律師得負責的期間越長,難以預料的橫生枝節也更多。
既然這類案件經常一拖經年,五萬顯然不是個合理的數字,
甚至十五萬也只是這類案件的基本門檻而已。
如果這類案件的價差這麼大,五萬收案的,您覺得他有辦法不計成本佛心辦到好?
當然某些運氣好的可能沒幾庭就順利結案啦,但那是極少數好命的律師(像我同事),
不過這也和收案的開價費用沒關連,畢竟誰也無法百分百預料每一件的走勢如何。
(不然就去買股票玩期貨就好還跟你幾萬塊接案打官司)
雖然我個人覺得一概使用時數計費才是最公平的作法,
但多數當事人對難以捉摸的未來律師費開銷都避之唯恐不及,
顯然最後還是只能抓個平均值,採取審級計費,
然後針對明顯超過的部分,約定收取超庭、超狀費。
打著打著,小律的受雇嚷嚷著說要訂餐了,原來已經透中午了@@
附帶提及,如果您找的事務所還要養其他人力,能提供多名律師隨時支援、不怕衝庭,
那成本又會再墊高一些上去了(雖然我們也只能自己吸收,都不敢加價)...
※ 引述《quixotic (夏夜晚風)》之銘言:
: 一、事實摘要
: 當事人親人過世,目前對造起訴財產分割
: 對造已委任律師
: 原本當事人沒有打算委任律師
: 但對造有侵占及隱匿財產的疑慮
: 加上對造律師話術造詣頗高,導致當事人很焦慮
: 經我說服後,當事人考慮要委任
: 二、地點
: 1-當事人縣市:台中市
: 2-事實發生地:台中市
: 三、諮詢費:願意,請來信報價
: 但後續若有正式委任,希望諮詢費與審級委任費用為吸收關係
: 四、預算區間:若有審級委任,民事一審初估5萬,可談
: 五、委任事項:
: 六、案件進度:對造已起訴,目前已收到對造起訴狀,
: 但由於屬於強制調解事件,故正在調解中。
: 七、開會時間:上班時間、晚上假日皆可
: 國語對談,希望能充分溝通。
: 故而希望推薦人選40歲以上為佳,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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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ani: 非常同意 一件5萬 的案子 開三次庭就嫌多了 05/05 13:39
2F:→ AppleAlice: 我分割遺產的案件還碰過原告之一突然倒戈支持被告方主 05/05 14:42
3F:→ AppleAlice: 張,以及分爸爸遺產訴訟到一半媽媽死了要承受訴訟的 05/05 14:43
4F:→ AppleAlice: 自己都覺得虧爆了!! 05/05 14:43
5F:推 liping27: 推好文 05/05 14:55
6F:推 Blue6: 推 原來那篇我看到直接PASS 05/05 15:16
7F:推 scott2009: 一件高院分割開了七庭,停了一年沒審理原來是結果法官 05/05 17:07
8F:→ scott2009: 殉職,換了一個受命再開五六次加一次現場,我不忍心私 05/05 17:08
9F:→ scott2009: 下補了律師幾萬費用,這件事情長輩一直苛責我.... 05/05 17:09
10F:推 ROCKMANX6: 土地分割收三十萬,開了七年,覺得虧大。 05/05 17:50
11F:→ gourmand: 謝謝大大特地回文提供意見,我會轉知當事人做參考。我是 05/05 17:52
12F:→ gourmand: 認為您這篇回文說的是您的經歷但未必適用本件,也有很多 05/05 17:52
13F:→ gourmand: 主觀但未必符合事實的臆測,只是礙於個資我實在無法在此 05/05 17:52
14F:→ gourmand: 就具體案情敘述太多來一一回應而已。再次謝謝大大撥冗提 05/05 17:52
15F:→ gourmand: 供意見。 05/05 17:52
16F:→ gourmand: 啊忘了說我是原po的分身帳號,謝謝XD 05/05 17:57
17F:噓 pnLin: 這件「侵占」才麻煩。怎麼個侵占法?要不要追回來?怎麼追 05/05 22:12
18F:→ pnLin: 要追回侵占,本身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了。更遑論「焦慮」 05/05 22:12
19F:→ pnLin: 結果推文都沒人提侵占的部分 紅明顯 05/05 22:13
20F:推 itski: 反覆問個不停真的很受不了,一天打電話問你好幾次同樣問題 05/06 01:19
21F:→ itski: 最無言的是,還自作聰明換方式問,但本質上還是同樣的問題 05/06 01:19
22F:→ itski: 最幹的是,明明約好明天見面討論,偏偏今天就要打電話問爽 05/06 01:20
23F:→ itski: 然後明天見面又問一樣的問題 05/06 01:20
24F:→ itski: 這種當事人就是典型的「焦慮」,管你焦慮的原因是什麼 05/06 01:21
25F:→ itski: 對律師來說,你就是一個焦慮的未爆彈,照三餐打電話 05/06 01:21
26F:推 okokokk: 好文…狂推!! 05/06 01:46
27F:推 auskunft: 好文大推!!也推it大...焦慮當事人比案件本身更煩人X 05/06 02:16
28F:推 ChrisBear: 好細 我太混了 05/06 02:43
29F:推 gamebird: 推 05/06 08:15
30F:推 smallchch: 推 05/06 13:19
31F:推 nel624: 推好文 05/06 20:29
32F:推 jacky123ooo: 推 感謝分享 05/06 23:06
33F:推 qqqmmm: 推律師價碼應該大家努力提高 05/12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