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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9-12-24 09:55:54 律考400分》黃國昌批考選部:顢頇、恣意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律師資格考去年正式實施若考生4科總和未達400分者,屬不合 格,導致上百名考生落榜;9名考生後來提訴願被駁後,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 院安排今天上午開庭,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庭前記者會批考選部「顢頇、恣意」。 修正前律師考試規則,分為一試與二試。一試為選擇題,成績前百分之三十三可考二試; 二試為申論題,除憲法、刑法、民法、公司法等,另有四選一的選試科目包括智慧財產法 、勞動社會法、財稅法及海商法與海洋法,同時要考國文。 考選部前年8月通過修正,第二試增加分數門檻,若有單科分數為零分,且憲法、刑法、 民法、公司法等4科成績加總未達400分者,即屬不及格。 9名考生成為「首屆」落榜考生,訴願被駁後提起行政訴訟。律師考試改革學生陣線今在 開庭舉行名為「廢除400,還我400個青春」的記者會,強調自去年12月放榜至今,律師考 試400分新制上路後,錄取率竟刷新自1988年來新低,產生更多不合理新制下的受害者。 黃國昌則說,律師資格考急促通過增加律師考試400分門檻,但他質疑考選部到底經過什 麼樣的程序,作出如此重大決策,且一個不合理的考試程序,對年輕法律人的生涯會造成 很大的傷害。 黃國昌認為,律師考試在概念上應是資格考,律師資格考後來也才達成改革共識,透過兩 次的三分之一進行兩階段篩選,使的錄取率會穩定在百分之九,且即使是百分之九的錄取 率,在世界各個法治先進國家都屬過低的錄取率,但更離譜的是,400分新制依舊上路, 導致今年綠取率跌到百分之六點一二,錄取人數比起以往足足少了400人。 故黃國昌批考選部做法顢頇、恣意,也力挺律師考試改革學生陣線上法院對考選部違法濫 權行為進行正式法庭訴訟。 律師周宇修則說,庭內發言會強調於政策面等部分,且他認為制度在設計上必須有其完整 性。 開庭時,考選部專技考試司專委解釋,為防止選試各科成績落差太大,故採400分制度, 屬於裁量範圍;而當初律師公會建議440分門檻,經考選部綜合考量後決議不採用,故400 分制度符合比例原則。 法官庭末諭知全案明年1月21日上午續行審理。(11:51更新)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018394 -- 墨客胸中計 能退百萬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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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yer/M.1577174579.A.311.html ※ 編輯: Mohism (123.51.165.226 臺灣), 12/24/2019 16:06:48
1F:推 w87778566: 國昌快沒立委當了還能關注多久 12/24 16:15
2F:→ lokazdszone: 就是利用剩下的時光做最後的秀啊 12/24 16:53
3F:噓 devilhauh: 秀好秀滿 12/24 17:04
4F:推 Dueprocess: 其他人連演一下都不願意呢 12/24 18:32
5F:推 Matsui: 還好考選部不會聽他的,不然到時版上罐頭回文就會變成萬 12/24 18:39
6F:→ Matsui: 事請找前立委黃國昌 12/24 18:39
7F:推 Matsui: 董師的實驗搞到無薪實習、實習完找不到工作又去高考,還 12/24 18:42
8F:→ Matsui: 有人倡議付費實習,不是最近的事而已嗎 12/24 18:42
9F:推 m1432012165: 黃在剛通過改制就開始質詢這個議題了,這樣算作秀? 12/24 18:50
10F:→ m1432012165: 一個三榜法律學者質詢這個議題到底哪裡作秀?要怎樣 12/24 18:50
11F:→ m1432012165: 才符合不作秀?列個要件出來如何? 12/24 18:50
12F:推 Matsui: 黃國昌很認真在追蹤這個案子我不認為他在作秀,但是實在是 12/24 18:55
13F:→ Matsui: 顢頇 12/24 18:55
14F:推 suckurass: 這實在是無聊,規定就是規定,刷掉表示就是能力不夠 12/24 19:39
15F:→ kjkl: 我考上了,也沒特別覺得能力很夠。 12/24 19:46
16F:推 HOTS: 要限制人數不是不行,但400分的門檻考選部卻沒有說出是如何 12/24 21:17
17F:→ HOTS: 得出這結論的,似乎只是為了擋考生而擋,恐怕會讓人覺得那 12/24 21:17
18F:→ HOTS: 當初何必加考選考這科。現在律師人變多,是因為考的人變多, 12/24 21:17
19F:→ HOTS: 以錄取率來說78-82以及88年,反而還比新制高 12/24 21:17
20F:推 jurists: 82年考律師代表是78年讀大學 12/24 21:22
21F:推 jurists: 民國78年大學生和現在大學生 素質差多少 12/24 21:24
22F:→ jurists: 現在有人看得起大學生嗎 12/24 21:25
23F:推 louis123321: 就是為擋人而設阿 根本拿不出啥好理由 12/24 21:35
24F:→ louis123321: 原來這也是作秀 這根本不是大眾議題沒多少人看阿 12/24 21:36
25F:→ louis123321: 而且他超早就在講了 居然也算作秀xdd 12/24 21:37
26F:噓 Googletime: 說拿不出400分理由的人 啊請教一下1/3的1/3 這個門檻 12/24 21:54
27F:→ Googletime: 的理由又是什麼啊?講不出來是不是要改成100% 呵呵 12/24 21:54
28F:→ louis123321: 就當時想學美國嘗試放寬阿 甚至想推法科大學院不是? 12/24 21:59
29F:→ louis123321: 放寬也不是要耽誤學子青春 就沒啥好去深究的阿 12/24 22:00
30F:推 Matsui: 400分當然是要擋人啊這有什麼奇怪的,應考資格不擋隨便誰 12/24 22:00
31F:→ Matsui: 都可以報名,稻江只有一個法學博士都能設法律系,當然只 12/24 22:01
32F:→ Matsui: 能從錄取分數下手 12/24 22:01
33F:→ Matsui: 不擋人,新聞一直報流浪律師能看嗎 12/24 22:01
34F:推 Matsui: https://i.imgur.com/J7jVs7Y.jpg 12/24 22:04
35F:→ Matsui: 政治學博士說自己精通五法好比史尚寬,跟這樣的師資學習也 12/24 22:05
36F:→ Matsui: 可以取得考試資格,怎麼可能不擋 12/24 22:05
37F:推 lokazdszone: 作秀要列要件哈哈哈哈哈哈 12/24 22:13
38F:→ lokazdszone: 大便要不要列要件 12/24 22:13
39F:→ lokazdszone: 每天大便三公斤才是健康的 12/24 22:13
40F:→ lokazdszone: 我今天大便兩公斤 12/24 22:13
41F:→ lokazdszone: 所以我不健康 12/24 22:13
42F:→ lokazdszone: 三榜六榜雞翅膀又跟做不做秀有啥關係 12/24 22:13
43F:推 lokazdszone: 他秀做到汐止自己區域不敢選 身為立委不立法整天咆 12/24 22:16
44F:→ lokazdszone: 哮但也只對特定立場 對柯吸附就好聲好氣 頗呵 要不是 12/24 22:16
45F:→ lokazdszone: 這也有些鎂光燈可以照吼國師會出來嗎 12/24 22:16
46F:→ gamebird: 這個版是在討論律師議題 還是在黑政治人物 12/24 22:51
47F:→ lokazdszone: 只是舉例作秀而已 不過還是以律師議題為重 12/24 22:59
48F:推 Ludy760421: 應考資格沒改的情況下只能先靠400分篩選,避免被只修 12/24 23:58
49F:→ Ludy760421: 學分的報考大軍浮濫衝高錄取人數,若報考資格能修改 12/24 23:58
50F:→ Ludy760421: ,是可以合理考慮拿掉400門檻的 12/24 23:58
51F:推 Bluesemen: 問題不在400分吧,在給分標準太浮動了 12/25 00:13
52F:→ emma369: 傻眼,居然在這個板也會出現「規定就是規定」這種言論.. 12/25 00:19
53F:→ strive19: 考生辛苦了,沒考上不代表沒能力。 12/25 01:21
54F:→ jenoren: 管見覺得律師考試增設四百分門檻的遠因其中之一是法律系 12/25 03:39
55F:→ jenoren: 設置太過浮濫。 12/25 03:39
56F:→ jenoren: 相對三類的醫學系,只有十餘間,全國法律系不知有多少? 12/25 03:39
57F:→ jenoren: 青年學子在選填志願時,也很少能清楚瞭解司法官丶律師執 12/25 03:39
58F:→ jenoren: 業內容(懇請考選部真實呈現一日院檢辯學,分拍四集給未 12/25 03:39
59F:→ jenoren: 來欲選擇法律系之高中學弟妹們參考),就衝動填了法律系 12/25 03:39
60F:→ jenoren: 。入學容易,考試卻難上榜(相對醫師百分之七丶八十的錄 12/25 03:39
61F:→ jenoren: 取率,著實教人汗顏),每年絕大多數考生都會落榜,其中 12/25 03:39
62F:→ jenoren: 不乏多年試海浮沉者。 12/25 03:39
63F:→ jenoren: 而比起二丶三十年前律師考試,現在法律系畢業生多,報名 12/25 03:40
64F:→ jenoren: 考試人數多,自然每年新進的律師多,造成既得利益者市場 12/25 03:40
65F:→ jenoren: 大餅遭分食,遂有四百分門檻的橫空出世。 12/25 03:40
66F:→ jenoren: 為何教育部還不邀集全國各大專院校討論退場機制?非常多 12/25 03:40
67F:→ jenoren: 法律系的新鮮人其實更適合其他不同領域的學科,眼睜睜看 12/25 03:40
68F:→ jenoren: 他們未來困守在律師考試之窄門,難道不是國家生產力的一 12/25 03:40
69F:→ jenoren: 大減損嗎? 12/25 03:40
70F:→ jenoren: 附值一提:面對少子化衝擊,現在不開始正視並著手逐步處 12/25 03:40
71F:→ jenoren: 理問題,未來再突然大規模關系,似乎對被辭退的教職員, 12/25 03:40
72F:→ jenoren: 也滿殘忍的。 12/25 03:40
73F:推 deann: 跟法律系多掛有啥關係 學分數到了就可以考 不用法律系畢業 12/25 07:50
74F:推 helen0624: 應考資格浮濫+1,隨便修少少的學分就可以考律師,所有 12/25 08:12
75F:→ helen0624: 學校都能開法律系,不從律師考試限制人數,那要從哪裡 12/25 08:12
76F:→ helen0624: 限制? 12/25 08:12
77F:推 helen0624: 不保障職業律師的市場利益,又要職業律師免費提供公益 12/25 08:16
78F:→ helen0624: 服務,這樣合理嗎? 12/25 08:16
79F:推 Scholz: 簡來說就總是要限制,學校端不限制,採及格制也是一個方法 12/25 08:19
80F:→ Scholz: 學校端限制非常難,畢竟學者也是養家活口,也是希望自己學 12/25 08:21
81F:→ y233: 律師本就是資格考,卻只想著管制總額分食大餅,哈哈哈 12/25 08:21
82F:→ Scholz: 生找到教職工作…及格制是早晚的事,除非多出來的律師由政 12/25 08:22
83F:→ Scholz: 府給他們飯吃…但是目前這個方向遭否定機會很高。 12/25 08:23
84F:→ Scholz: 但個人立場,人多也是一件好事,畢竟僱佣成本比較低,祇是 12/25 08:23
85F:→ Scholz: 要重新習慣要把新的律師當作勞工而非同道。 12/25 08:24
86F:推 ROCKMANX6: 其實92年以前就是及格門檻制啊!專業科目6科(國文憲法 12/25 08:29
87F:→ ROCKMANX6: 以外6科,民法 刑法 民訴 刑訴 商事+國私 行政+強執) 12/25 08:30
88F:→ ROCKMANX6: 平均50分及格,另外訂下全程到考人數16%當上限。 12/25 08:30
89F:→ ROCKMANX6: 當時錄取率也是很浮動,5%到15%都有。 12/25 08:31
90F:→ ROCKMANX6: 現在就是回到92年以前啊! 12/25 08:31
91F:推 greysholic: 居然有人有臉說沒考上是因為能力不足 考上就以為自己 12/25 09:26
92F:→ greysholic: 很有能力我還真為這位道長的客戶擔心 想笑死誰啊 這麼 12/25 09:26
93F:→ greysholic: 靠運氣的事情還自以為多屌也太可悲 12/25 09:26
94F:推 jasonyeh: 個人覺得很廣設法律系沒有太大關連,因為錄取者大部分都 12/25 09:36
95F:→ jasonyeh: 還是前段的學校,而且如果後段學校的法律系學生考得上, 12/25 09:37
96F:→ jasonyeh: 也是代表有用心準備考試,何況執業後就會知道真正辛苦的 12/25 09:39
97F:→ jasonyeh: 不是考試,而是執業後能力跟不跟的上工作負擔 12/25 09:39
98F:噓 qqqmmm: 設門檻本來就是國家考試的要件 黃國昌根本胡扯 12/25 09:44
99F:推 lokazdszone: 認為考上就有能力的著實有不少大律師的 12/25 09:51
100F:推 ROCKMANX6: 資格考和能力本來就沒有必然。你會去質疑沒有律師資格 12/25 10:02
101F:→ ROCKMANX6: 的許宗力老師或蘇永欽老師沒有擔任律師的能耐嗎? 12/25 10:03
102F:→ ROCKMANX6: 但資格的確是一種管制方式。 12/25 10:03
103F:推 Bluesemen: 只討論考試資格的話,現在大學不止廣設法律系,還廣設 12/25 10:04
104F:→ Bluesemen: 學分班,念個一年補齊學分就能考司律了,在基數遠大於 12/25 10:04
105F:→ Bluesemen: 美國的情況下,還要求跟美國一樣大發律師牌,太不切實 12/25 10:04
106F:→ Bluesemen: 際了 12/25 10:04
107F:→ Bluesemen: 400分不會是最終解,但看起來可能是目前的最佳解,只是 12/25 10:05
108F:→ Bluesemen: 改題者的改分標準真的有很大改進空間 12/25 10:05
109F:推 imjungyi923: 這邊風向跟國考板差真多 簡直平行世界了 12/25 15:55
110F:推 Ludy760421: 考生在意現在律師考試負擔大,應該先團結廢除沒啥用 12/25 16:25
111F:→ Ludy760421: 處的一試才對 12/25 16:25
112F:→ Ludy760421: 一試真的是蠻沒必要的 12/25 16:25
113F:推 ccslalong: 這版就是一堆既得利益者啊 12/25 16:39
114F:推 chungrew: 這邊大多是執業律師 風向不一樣很正常 12/25 18:09
115F:→ chungrew: 要是去國考版看法律系畢業生 學弟學妹們 12/25 18:09
116F:→ chungrew: 那個風向跟這裡是一面倒完全相反 12/25 18:09
117F:→ chungrew: 所以說 人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 是真的 12/25 18:10
118F:→ Googletime: 講不出個道理來 開始抹人既得利益了? 12/25 18:43
119F:推 hwp1006: 有沒有這麼清高想要全世界通通都考上啊? 12/25 18:49
120F:→ volkov: 一定要考律師才能就業?別鬧了 12/25 18:49
121F:推 hwp1006: 有夠鄉愿 12/25 18:51
122F:推 Matsui: 考上還是找不到工作的時候,又開始叫法務部幫忙找,開放法 12/25 19:03
123F:→ Matsui: 扶實習企業實習,算什麼律師,簡直巨嬰 12/25 19:03
124F:→ Matsui: 事實上法扶跟企業根本不適合當實習機構 12/25 19:04
125F:推 helen0624: 廣設法律系跟學分班當然有差,應考的人一多,錄取率不 12/25 19:09
126F:→ helen0624: 變的情況下,當然考上的就多,這應該是基本邏輯吧 12/25 19:09
127F:噓 sbccenter23: 建議法律系畢業就發律師牌啦 12/25 19:16
128F:→ sbccenter23: 不然不管設什麼門檻都會被說無理由擋人 12/25 19:16
129F:→ sbccenter23: 以後都靠市場機制決定 12/25 19:16
130F:→ sbccenter23: 業務能力點滿的才能生存 12/25 19:16
131F:→ sbccenter23: 打給說好不好啊 12/25 19:16
132F:推 helen0624: 而且說考上是靠運氣,那表示考試制度出了問題,沒有足 12/25 19:16
133F:→ helen0624: 夠的鑑別度。這樣開放與否都沒差,只是讓多一點運氣好 12/25 19:16
134F:→ helen0624: 的人考上。原來我們律師考試是比運氣大賽嗎?那乾脆用 12/25 19:16
135F:→ helen0624: 抽籤的,好不好? 12/25 19:16
136F:推 helen0624: s大太小氣了,應該直接廢除律師法,想招攬訴訟的就去 12/25 19:18
137F:→ helen0624: 啊,讓市場機制決定不就好了,憑什麼擋非法律系的,難 12/25 19:18
138F:→ helen0624: 道念過法律系就等於有當律師的能力嗎? 12/25 19:18
139F:推 lokazdszone: 推樓上兩個大大哈哈哈 12/25 19:53
140F:推 LMessi: 要給400分門檻理由 那誰要給我廣設法律系開放當分母的理由 12/25 22:25
141F:→ LMessi: 更不要講修個學分班就可以考律師了 12/25 22:27
142F:→ LMessi: 前端浮濫開大門 後端設個400分 有很過份嗎 12/25 22:27
143F:→ jenoren: 跟helen0624道長的看法很多雷同! 12/25 23:16
144F:→ jenoren: 重點在各大院校法律系之於其他各系招生名額間要妥適調配 12/25 23:16
145F:→ jenoren: ,然後針對一些師資或資源匱乏的偏遠丶註冊率低的法律系 12/25 23:16
146F:→ jenoren: 所建立退場機制,妥善安置相關教職員。 12/25 23:16
147F:→ jenoren: 最重要的是資訊充足、公開透明:清楚呈現未來院檢辯學執 12/25 23:16
148F:→ jenoren: 業之內容丶壓力丶環境等等,讓青年學子們瞭解實情,並告 12/25 23:16
149F:→ jenoren: 知選考標準(標準也不宜數年間一再變動),讓準新鮮人自 12/25 23:16
150F:→ jenoren: 己作出決定是否進入法律系,享受法學知識薰陶外,也應自 12/25 23:16
151F:→ jenoren: 我負責、勇於承擔風險。 12/25 23:16
152F:→ louis123321: 考試標準近期是真的變動得有點多了 不是很好~ 12/25 23:20
153F:推 imjungyi923: 說到廣設法律系 國考板有一個真理法律考上律師的 其 12/25 23:28
154F:→ imjungyi923: 實滿立志的 12/25 23:28
155F:→ imjungyi923: 不過他是讀東吳研的時候考上的啦 12/25 23:28
156F:→ imjungyi923: 400分的問題應該在於標準奇怪吧 12/25 23:29
157F:→ imjungyi923: 我身邊有好幾個學長姐 高錄取分數20-30分以上 結果被 12/25 23:29
158F:→ imjungyi923: 400分卡住 12/25 23:29
159F:→ imjungyi923: 不過我也是讀學店啦 所以(攤 12/25 23:30
160F:→ imjungyi923: 但還是有聽聞好幾個考上的學長姐的喜訊 12/25 23:31
161F:→ ROCKMANX6: 我從來不認為考上是運氣。當年系上同學考生次序跟在校 12/25 23:43
162F:→ ROCKMANX6: 成績是有正相關的,書卷確實都比較早考上。然後輪到像 12/25 23:44
163F:→ ROCKMANX6: 我這樣中段的人,然後再過幾年後段的也一個個考上。 12/25 23:44
164F:→ imjungyi923: 我看到的也是這樣 第一年上的幾乎是班上前10名 12/25 23:55
165F:→ imjungyi923: 頂多有1個成績中下的黑馬 隔年又上一波中段的人 12/25 23:55
166F:→ imjungyi923: 但400分制度 確實有卡住前面總成績高的人… 12/25 23:55
167F:推 lokazdszone: 我認為考試就是五分實力兩分技巧三分運氣啦,運氣也 12/26 02:24
168F:→ lokazdszone: 是有一定的影響,例如考題剛好出到看過啦,突然想大 12/26 02:24
169F:→ lokazdszone: 便啦,前面動來動去桌子會搖啦,我那年聽說南部考區 12/26 02:24
170F:→ lokazdszone: 旁邊還遊行放炮超崩潰,不過題目出的都是沒看過的就 12/26 02:25
171F:→ lokazdszone: 不是運氣問題了ㄏ 12/26 02:25
172F:→ Naimamo: 總分超過錄取分數,但最後被刷掉,這很明顯是有部分是靠 12/26 08:57
173F:→ Naimamo: 國文在拉高分數啊!可是國文又被主張與律考最不相關、應 12/26 08:57
174F:→ Naimamo: 該廢除,就算沒有400門檻,也把國文分數扣掉,你確定還 12/26 08:57
175F:→ Naimamo: 能過的了1/3? 12/26 08:57
176F:推 ChrisBear: 會考上就是會考上 標準怎麼改都不會影響 12/26 09:02
177F:噓 eric830204: 真的要笑死 一堆既得利益者的嘴臉真臭真噁心 12/26 09:12
178F:推 helen0624: 講不出個道理說人家噁心很簡單,但罵完一樣要面對制度 12/26 09:35
179F:→ helen0624: 該怎麼設計,才最能保障考生跟職業律師雙方的利益。 12/26 09:35
180F:→ Naimamo: 老實說,現在的律師執業環境到底既得什麼利益,真的不懂X 12/26 10:21
181F:→ Naimamo: D 12/26 10:21
182F:推 hwp1006: 我才要笑死 低薪無薪實習、找不到實習的問題你要不要來 12/26 11:59
183F:→ hwp1006: 提出高見? 考生好棒棒都要為考生著想 是在哈囉? 12/26 12:00
184F:推 Matsui: 勿忘付費實習 12/26 12:28
185F:推 LMessi: 考不上就翻桌吵鬧 比較噁心 12/26 12:32
186F:推 imjungyi923: 沒喔 那些人是選考高分 12/26 13:22
187F:→ imjungyi923: 400門檻設下去就等於選考沒屁用 12/26 13:22
188F:→ imjungyi923: 這次被罵最大的 12/26 13:25
189F:→ imjungyi923: 就是很多人說以後乾脆不要讀選試 12/26 13:25
190F:→ imjungyi923: 不過大四的我也是靜靜看同學吵啦 12/26 13:27
191F:→ imjungyi923: 我堂叔是律師(56歲) 在我高中放榜後 他就叫我考公 12/26 13:27
192F:→ imjungyi923: 職 不要當律師 12/26 13:27
193F:→ imjungyi923: 不過現在律師名額變少 怕來考司特的會變多跟我搶= = 12/26 13:27
194F:→ imjungyi923: 想想還是幫忙吵好了 12/26 13:27
195F:→ imjungyi923: 不過我最後想轉CS就是了 先找個工作糊口 12/26 13:31
196F:→ imjungyi923: 而且也都學店在吵吧 我看我台大政大法的朋友都沒在吵 12/26 13:40
197F:→ qoo53895: 說黃國昌作秀的是不是既得利益者?老律師? 12/26 14:05
198F:→ qoo53895: 一直拿以前也有門檻來比較,請問以前是有一試膩啦? 12/26 14:07
199F:噓 qoo53895: volkov大概是沒看過沒牌法務被歧視的人吧。 12/26 14:09
200F:→ qoo53895: 黃國昌作秀?他老早就質詢過這個議題了好嗎既得利益的前 12/26 14:09
201F:→ qoo53895: 輩們。 12/26 14:09
202F:推 Matsui: 當初一試的設計不就是為了要減少閱卷老師的工作量提升改題 12/26 14:10
203F:→ Matsui: 品質,我覺得是很好的啊,這樣也要吵? 12/26 14:10
204F:推 Matsui: 大部分單選題的考試都搞不定要說寫實例題多厲害我也是發 12/26 14:12
205F:→ Matsui: 噱而已 12/26 14:12
206F:推 imjungyi923: 律師就很多萬年考生沒錯阿 12/26 14:25
207F:→ imjungyi923: 有一試真的不錯 12/26 14:25
208F:→ imjungyi923: 不然一年一萬多個考欸 算全台灣法律系5年內畢業生也 12/26 14:25
209F:→ imjungyi923: 沒這麼多 12/26 14:25
210F:推 lokazdszone: 同意樓上,一試選擇題不過是門票而已,門票都拿不到 12/26 14:27
211F:→ lokazdszone: 說實在申論會多好蠻難預料的,尤其十分同意多位大大 12/26 14:27
212F:→ lokazdszone: 所說,正是應考資格的放寬透過後端緊縮不過是種平衡 12/26 14:27
213F:→ lokazdszone: 而已 12/26 14:27
214F:推 lokazdszone: 啊說國師從一開始就在關注的就沒在作秀的是有沒有看 12/26 14:30
215F:→ lokazdszone: 到國師也正義來正義去結果楊翠被翻桌他人在哪?立法 12/26 14:30
216F:→ lokazdszone: 立委主提案6千多件他才提8件,三讀的1800件他掛零, 12/26 14:30
217F:→ lokazdszone: 景濤就是景濤,咆哮也有粉絲 12/26 14:30
218F:推 Matsui: 黃委員一個晚上可以研究完肯亞刑事訴訟法你敢嘴? 12/26 14:38
219F:推 kevin810475: 一試就是刷雜魚啊 12/26 15:00
220F:→ ROCKMANX6: 一試還真的不用念。有個律師朋友幾年前去陪考,自己也 12/26 16:11
221F:→ ROCKMANX6: 下去裸考,好像考400出頭有過一試。 12/26 16:11
222F:→ jenoren: imjungyi923,如果考選部所引用的統計資料沒有錯誤,國 12/26 16:44
223F:→ jenoren: 內法律系所每年畢業人數約莫4800人,五年下來約是24000人 12/26 16:44
224F:→ jenoren: 噢!(每年讀法律系所的畢業生就是這麼多。關注這個議題 12/26 16:44
225F:→ jenoren: 並查資料後,滿震驚的…) 12/26 16:44
226F:→ jenoren: 最後鼓勵你一下,東吳法律是有口碑的老牌子了,好好努力 12/26 16:44
227F:→ jenoren: 用功吧,找對考試的準備方法,加油!預祝早日加入熱血律 12/26 16:44
228F:→ jenoren: 師的行列=) 12/26 16:44
229F:→ imjungyi923: 謝謝鼓勵QQ其實我一直對自己沒信心 因為我們學校畢 12/26 18:30
230F:→ imjungyi923: 竟很多是吊車尾上的 400分弄下去真的慘 12/26 18:30
231F:→ imjungyi923: 法律系畢業的4800人應該有含研究所 學士後法(? 12/26 18:31
232F:→ imjungyi923: 這數字太驚人了0.0 12/26 18:31
233F:→ qoo53895: 洛克大,現在一試跟剛新制的一試差很多了,多數題目長得 12/26 22:09
234F:→ qoo53895: 跟什麼一樣 12/26 22:09
235F:→ qoo53895: loka完美示範何謂考上的嘴臉。 12/26 22:09
236F:推 lokazdszone: 我覺得有不滿的考生也不會像這樣隨便就說考上嘴臉既 12/26 23:04
237F:→ lokazdszone: 得利益的啦ㄏㄏ 12/26 23:05
238F:推 ROCKMANX6: 剛看了今年的,不就每題2到3行而已? 12/26 23:05
239F:→ ROCKMANX6: https://tinyurl.com/rvrqqfu 12/26 23:08
240F:推 lokazdszone: 我也比較我考上的104年跟今年考題長度就差不多啊 12/26 23:09
241F:→ lokazdszone: 是不是考古題沒寫好寫滿結果沒過崩潰啊 12/26 23:10
242F:推 lokazdszone: https://wwwq.moex.gov.tw/exam/wFrmExamQandASearch 12/26 23:12
243F:→ lokazdszone: .aspx?y=2018&e=107120 12/26 23:13
244F:→ lokazdszone: https://wwwq.moex.gov.tw/exam/wFrmExamQandASearch 12/26 23:13
245F:→ lokazdszone: .aspx?y=2018&e=107120 12/26 23:13
246F:推 volkov: 不知道哪裡灌輸的想法,認為自己念書比考上的人多 12/27 08:05
247F:推 Scholz: 黃委員一個晚上可以研究完肯亞刑事訴訟... 呵 12/27 08:34
248F:推 hanghking: 趕快全面強制律師代理就好啦 12/27 10:51
249F:→ why7422w: 說實在,黃不好嗎? 12/27 23:28
250F:推 wertabcmk: 一直吵有沒有考ㄧ試幹嘛?基本上ㄧ試被刷掉就是智障 12/29 01:03
251F:→ ROCKMANX6: 根據考選部的統計,第一試吊車尾的已經很難通過二試了 12/29 01:16
252F:→ ROCKMANX6: https://tinyurl.com/r5l7dv6 12/29 01:16
253F:→ ROCKMANX6: 不正好證明一試刷掉雜魚嗎? 12/29 01:16
254F:→ ROCKMANX6: 第二試和第一試成績也是中度正相關。 12/29 01:17
255F:→ ROCKMANX6: https://i.imgur.com/CPUmkz6l.jpg 12/29 01:19
256F:→ ROCKMANX6: https://i.imgur.com/yaeddHzl.jpg 12/29 01:19
257F:→ ROCKMANX6: https://i.imgur.com/yaeddHzl.jpg 12/29 01:19
258F:推 soqqcat: 一二試的確相關性很高,對考生而言就是增加準備成本這樣 12/29 11:44
259F:→ soqqcat: 。(雖然我是特例,一試多個一兩題但二試有上) 12/29 11:44
260F:→ ROCKMANX6: 就少改點雜魚的考卷,看能不能讓閱卷品質提升這樣。 12/2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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