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ora (╭▓╮╰▓╯╭▓╮)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受聘為法院的調解委員是否應加入當地公會
時間Thu Nov 1 16:28:39 2018
各位先進大家好:
這2天遇到一問題:某法院詢問同事有無意願到該法院擔任調解委員,基於
律師的公益責任等等,是有些意願。但他在該地法院並沒有登錄,不確定
這樣算不算執行業務,如果需要登錄的話,因為要登錄費,就得考量進去。
上網查了下好像也沒有看到相關函釋,所以發文請教各位先進有無類似
經驗或相關函釋可以提供分享的?在此先感謝大家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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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orbit1989: 調委執行的調委職務 當然不是執行律師業務呀 11/01 17:04
2F:推 Ludy760421: 接法院的職務應該都要加公會吧 11/01 21:16
3F:推 MeowFrancois: 發文詢問法務部不是比較快又穩妥? 11/02 02:55
4F:推 Homeyu: 不用,因為調解委員非屬律師業務(非律師也可當調委) 11/02 09:46
5F:→ a9301040: 非律師也可以當訴訟代理人,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即執行業 11/02 12:45
6F:→ a9301040: 務,樓上這個推論有點問題 11/02 12:45
7F:推 Homeyu: 謝謝樓上指教,我的認知是律師業務範圍在律師法20條1項、2 11/02 17:59
8F:→ Homeyu: 項,調解委員不屬於第2項「代理」事務應無疑問。問題在於 11/02 17:59
9F:→ Homeyu: 是否屬第1項「法院指定」的「法律事務」,我認為不是,因 11/02 17:59
10F:→ Homeyu: 非律師可當調委,律師從事調解事務亦非以「律師名義」為之 11/02 17:59
11F:→ Homeyu: ;至於您講的非律師代理訴訟,依民訴68條應屬例外,且有律 11/02 18:00
12F:→ Homeyu: 師身分者亦須表明律師名義。 11/02 18:00
13F:推 tp6m4g0: 有律師資格當法務反而有加入公會跟表明律師身份的問題 11/03 14:47
14F:推 hiphoprabbit: 加入各縣市公會才能執行律師職務爛規定到底何時廢? 11/05 11:17
15F:推 eople: 同樓上,會計師都廢那麼久了…… 11/06 13:35
16F:推 Lectured: 樓上毛神 11/07 00:03
17F:推 aij: 樓上宣神 11/18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