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tita (let it A)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實質受益人暨高階管理管理人員聲明書?
時間Fri Nov 24 13:40:45 2017
請教版上各位道長,
我目前個人執業,獨資事務所。
事務所之前有在某銀行開戶。
今天去銀行時,行員要我填張「實質受益人暨高階經理人聲明書」,
直接間接持股超過百分之二十五的還要附上股東名冊、身分證、法人登記文件之類....
似乎是依據金融機構洗錢防制辦法的東西...
問題是我就是一個個人事務所,還需要填這些嗎?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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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3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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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tita (36.227.38.142), 11/24/2017 13:42:36
1F:推 SYLVESTRAL: 可能他比較沒經驗,雖然是要填,但他應該拿錯份 11/24 13:41
2F:→ SYLVESTRAL: 我開戶的時候也是有填點東西,但獨資很單純 11/24 13:42
3F:→ letita: S大抱歉第一行被修掉..XD 11/24 13:43
4F:→ ptt0219: 有事務所開銀行帳戶,結果銀行花了兩個月來審查。 XD 11/25 01:55
5F:→ ptt0219: 會有律師笨到用自己事務所的銀行帳戶來幫人洗錢嗎? 11/25 01:56
6F:→ ptt0219: 一堆國家公務員應該要做的事情,現在都推給專技人士了。 11/25 01:56
7F:→ ptt0219: 為了境外匯款不被檢查及制裁,結果台灣立了全世界最嚴格 11/25 01:58
8F:→ ptt0219: 的洗錢防制法,還弄了超高的行政罰。 11/25 01:58
9F:→ ptt0219: 不如大家每件都申報算了,但報了客戶也遲早會知道是你報 11/25 02:00
10F:→ ptt0219: 的。 11/25 02:00
11F:→ ptt0219: 不報的話,又有一定的風險。完全沒有調查權也沒有報酬, 11/25 02:01
12F:→ ptt0219: 只有責任。 11/25 02:01
13F:推 aij: 這個就是一堆網紅司法官想要強加律師的責任 11/26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