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j (bbb)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委任課稅問題
時間Fri Feb 3 18:14:15 2017
請問各位道長
一般只要律師出具一份委任狀,基本上就會被視為有一筆執行業務收入而課稅。
所以有一些標的金額不大的案件,
或是純書面審理但無須律師強制代理(例如刑事三審、訴願),
有時候是代撰狀,用當事人自己名義
(當然刑事三審通常能掛還是會掛律師名,只是有些不便在最高法院出名的,
只會用當事人名義)
而此時為了文書能確實寄送,會掛自己的事務所當送達代收。
想問一下,因為看到有頗多律師,用當事人名義出具書狀,但是送達代收人掛律師名
這樣會被追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22.13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yer/M.1486116857.A.BF4.html
1F:→ forbit1989: 送達代收不是都掛助理名嗎XD 02/03 18:21
2F:→ shebaba: 不會 有曾經就該問題詢問過國稅局 國稅局說沒委任狀就不 02/03 21:43
3F:→ shebaba: 會被追 02/03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