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j (bbb)
看板Lawyer
标题[问题] 委任课税问题
时间Fri Feb 3 18:14:15 2017
请问各位道长
一般只要律师出具一份委任状,基本上就会被视为有一笔执行业务收入而课税。
所以有一些标的金额不大的案件,
或是纯书面审理但无须律师强制代理(例如刑事三审、诉愿),
有时候是代撰状,用当事人自己名义
(当然刑事三审通常能挂还是会挂律师名,只是有些不便在最高法院出名的,
只会用当事人名义)
而此时为了文书能确实寄送,会挂自己的事务所当送达代收。
想问一下,因为看到有颇多律师,用当事人名义出具书状,但是送达代收人挂律师名
这样会被追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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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orbit1989: 送达代收不是都挂助理名吗XD 02/03 18:21
2F:→ shebaba: 不会 有曾经就该问题询问过国税局 国税局说没委任状就不 02/03 21:43
3F:→ shebaba: 会被追 02/03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