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MANX6 ( )
看板Lawyer
標題[徵人] 高雄建智國際法律事務所徵受僱律師
時間Tue Oct 27 15:00:51 2015
【事務所名稱】
高雄市建智國際法律事務所 所長張齡方律師
【工作型態】
受雇律師
【工作內容】
撰寫書狀 回答客戶法律問題 開庭等事務所交辦之律師業務
【工作地點】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左營區新莊一路294號(漢神巨蛋附近)
及法院、檢察署等律師常態工作地點
【工作時間】
原則每天 9:00 AM ~~6:00PM(中午休息12:00-13:30),
實際視工作情況(例如開庭遲延等等)而定。
【薪資範圍】
月薪5萬起,年終1個月(第1年按比例);
可接法扶案件與自案,酬金與事務所對分;
可接高雄各法院義辯,事務所不抽成,但義辯處理成本自行負擔。
【有勞健保】
【公司福利】
不定期下午茶及聚餐。
不定期員工旅遊(曾舉辦國外旅遊)。
【特別條件】
有汽車及機車駕照者佳,有經驗者佳。
【聯絡人/連絡方式】
履歷請寄
[email protected],張律師。
或來電:(07)552-2166轉202,劉小姐。
將挑選適合者安排面試。
【其他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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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04.22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yer/M.1445929253.A.416.html
1F:推 SoloHomerun: 推張律師與謝律師。 10/27 15:55
2F:推 arnot: 那能接法扶以外的自案嗎?也是對分? 10/27 16:50
也是對分。
※ 編輯: ROCKMANX6 (218.173.104.224), 10/27/2015 16:54:20
3F:→ Afun2009: 抽5成呀...噢... 10/27 16:55
4F:推 Aaso: 5成....................pass給朋友還比較好 10/27 19:31
沒錯,所以案源多的話不建議受僱。
※ 編輯: ROCKMANX6 (218.173.104.224), 10/27/2015 20:46:55
5F:推 hwp1006: 我現在在實習的所 受雇自接案件也是對分的說@@ 在臺北 10/27 20:47
6F:→ alawyer: 老闆不鼓勵受僱辦自接案吧。 10/27 21:40
7F:推 peterpark: 推 10/28 15:14
8F:推 itski: 我覺得受雇本來就應該以事務所案件為主。能接自案不錯了 10/30 00:01
9F:→ itski: 何況又能接法扶跟義辯 10/30 00:01
10F:推 abacada: (生命中有更美好的事物值得追尋,不該將時間浪費在工作) 10/30 00:04
11F:→ abacada: 我覺得某程度應是鼓勵事務所案件外的時間做更有意義的事 10/30 00:04
12F:→ mmann: 高雄現在的行情只有50k*13? 10/31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