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MANX6 ( )
看板Lawyer
标题[徵人] 高雄建智国际法律事务所徵受雇律师
时间Tue Oct 27 15:00:51 2015
【事务所名称】
高雄市建智国际法律事务所 所长张龄方律师
【工作型态】
受雇律师
【工作内容】
撰写书状 回答客户法律问题 开庭等事务所交办之律师业务
【工作地点】
事务所地址:高雄市左营区新庄一路294号(汉神巨蛋附近)
及法院、检察署等律师常态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原则每天 9:00 AM ~~6:00PM(中午休息12:00-13:30),
实际视工作情况(例如开庭迟延等等)而定。
【薪资范围】
月薪5万起,年终1个月(第1年按比例);
可接法扶案件与自案,酬金与事务所对分;
可接高雄各法院义辩,事务所不抽成,但义辩处理成本自行负担。
【有劳健保】
【公司福利】
不定期下午茶及聚餐。
不定期员工旅游(曾举办国外旅游)。
【特别条件】
有汽车及机车驾照者佳,有经验者佳。
【联络人/连络方式】
履历请寄
[email protected],张律师。
或来电:(07)552-2166转202,刘小姐。
将挑选适合者安排面试。
【其他备注】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8.173.104.22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yer/M.1445929253.A.416.html
1F:推 SoloHomerun: 推张律师与谢律师。 10/27 15:55
2F:推 arnot: 那能接法扶以外的自案吗?也是对分? 10/27 16:50
也是对分。
※ 编辑: ROCKMANX6 (218.173.104.224), 10/27/2015 16:54:20
3F:→ Afun2009: 抽5成呀...噢... 10/27 16:55
4F:推 Aaso: 5成....................pass给朋友还比较好 10/27 19:31
没错,所以案源多的话不建议受雇。
※ 编辑: ROCKMANX6 (218.173.104.224), 10/27/2015 20:46:55
5F:推 hwp1006: 我现在在实习的所 受雇自接案件也是对分的说@@ 在台北 10/27 20:47
6F:→ alawyer: 老板不鼓励受雇办自接案吧。 10/27 21:40
7F:推 peterpark: 推 10/28 15:14
8F:推 itski: 我觉得受雇本来就应该以事务所案件为主。能接自案不错了 10/30 00:01
9F:→ itski: 何况又能接法扶跟义辩 10/30 00:01
10F:推 abacada: (生命中有更美好的事物值得追寻,不该将时间浪费在工作) 10/30 00:04
11F:→ abacada: 我觉得某程度应是鼓励事务所案件外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 10/30 00:04
12F:→ mmann: 高雄现在的行情只有50k*13? 10/31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