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ora (小鳴)
看板Lawyer
標題[閒聊]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參觀記
時間Thu Aug 18 12:10:43 2011
(前言:本篇文章中所使用到的法律名詞或用語,為方便起見均已改寫
為台灣的用語,未必與日本法界所使用者相同)
前幾天到日本自由行,順帶也到東京地方法院參觀,該院位於東京霞關地區,與高
等法院等司法單位共用一間辦公大樓,自外觀來看並無特別之處(就一棟大樓…)
,但附近的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建築則非常有特色。
東京地院允許民眾自由進入旁聽,但需從旁聽專用門口進入(檢察官、律師可走旁
邊的獨立通道),並由警察(法警?)對所持物品包包等進行X光檢查,台灣的法院
雖然也有類似的檢查,但不比東京地院嚴格。雖然有帶著相機,但法警僅告誡不能
攝影,不過仍然可以進入參觀。東京地院的法庭分布在許多樓層(5、7、8、11等層
,法庭編號則為527、531等),院內的感覺…呃,若比較起來有點像醫院,除1樓
外,各層都是有一長廊貫穿整層樓,然後有許多分岔路通往辦公室或法庭。
很幸運的當天有旁聽到1件刑事詐欺案件的審判程序(小提醒:記得先在1樓找到放
置當天開庭時間記錄簿的桌子看看記錄簿,上面都會有開庭時間、第幾號法庭、案
由等資訊,不然就會像我們一開始亂跑也不知道哪間法庭在開庭),法庭與台灣
法院的法庭類似,旁聽席還蠻多的,不過部分椅子上掛有記者專用的布條。在開庭
前5分鐘提早坐定之後,陸陸續續有民眾進來,而且大部分手上都有拿紙筆,據說
目前有許多民眾會特地到法院旁聽並對法官的發言作成紀錄,也已經有集結出書
者(法官不吐不快的內心話)。之後2名檢察官入庭,並未穿著法袍(應是無法袍
的設置),卷宗則由庭務員置於檢察官席後面的桌上,特別的是還用一塊布蓋者
,不知是何用意。
接下來陸陸續續有記者進來,看來這件案子可能是算有新聞性的刑案,當中有一名
掛有東京地院背章的女性不時探頭進來觀察並替記者找位置,推測可能是東京地院
宣傳部(公關室)的人員,負責安排對媒體的公關事宜,台灣法院則未特別設置
公關室,而只有發言人。此段時間中應該是被害人也有入庭聆聽,因為檢察官有
與其打招呼。
之後2名辯護人入席,亦未著法袍,隨後有2名法警戒護被告(女性)入庭,被告有
上手銬,顯然在羈押中,被告坐在辯護人前,法警一左一右夾著被告(有解手銬)
。大家等了約5分鐘以後(拖庭…),3名法官入席,2名男性1名女性,法官著黑袍。
(以下因為日文不好所以大部分用猜的)審判長首先確認被告年籍後,即請檢方確認
起訴事實為何,接著請辯護人確認起訴事實(此時可看出被告先前已經認罪,辯護
人做有罪答辯),接著請檢方論告,檢方即當庭呈上論告書後,開始照唸…(真的
是照唸),並求刑3年6月。之後由辯方當庭呈上辯護意旨狀後,又開始照唸…,
幸好雙方的狀紙都不多,幾頁而已(可能有限定頁數?),但是陪席法官仍然有以
手托腮、疑似打瞌睡的嫌疑XD,不過旁聽席的的記者和民眾可是抄的很認真。辯論
後可能是因為辯方的狀紙有筆誤,因此檢方請辯方加以確認後,再由審判長確認如
何更改狀紙上的文字,所以花了一點時間。
最後請被告做最後陳述,被告大致是說對被害人造成損害很抱歉,出獄後雖難以還
清,但會努力去做等語。陳述完後即宣示辯論終結,並定期宣判(律師似乎要聽宣
判,所以還特別請法官排一個有空的時間)後,宣示退庭(大家起立並一鞠躬,包
括法官在內)。以上就是小小參觀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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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9.80.133
1F:推 Bonescythe:真好奇德國會不會也這樣...看到打瞌睡 我會心一笑 08/18 14:40
2F:推 kafuka11620:推 增廣見聞 08/18 15:46
3F:推 euripides31s:路過推!可以參考旁聽控這部日劇。 08/18 17:18
4F:推 JackeyChen:有看有推 08/18 19:04
5F:推 Alis:推! 08/19 09:46
6F:推 moft:現實果然不像戲劇,法庭其實是很平淡的... 08/19 13:53
7F:推 flyseatw:推~ 08/19 16:38
8F:推 VVax:推 08/20 00:21
9F:推 JackeyChen:不過,說到法袍,日本不是用"別針"嗎?我覺得別針好^^ 08/20 11:14
10F:推 nbakarini:律訓時有想要跟全聯會理事長建議,是不是能由全聯會統一 08/21 20:30
11F:→ nbakarini:制作別針(徽章)統一發給所有執業律師(費用怎計再說),甚 08/21 20:31
12F:→ nbakarini:至學日本用以取代"法袍"。多數共同被告有多數辯護人的案 08/21 20:33
13F:→ nbakarini:子中,審訓的空檔一堆律師穿著法袍在庭外團團閒聊的畫面, 08/21 20:34
14F:→ nbakarini:看起來很有身在霍格華茲的fu.. 08/21 20:34
15F:推 ROCKMANX6:主持律師跟受僱律師應該有不同的識別記號,這樣法官比較 08/21 21:39
16F:→ ROCKMANX6:不會罵錯人。 08/21 21:39
17F:→ attorneyhan:日本檢察官開庭時,是用塊布把卷宗包著帶到法庭上.. 08/22 10:05
18F:→ cyora:n大,日本辯檢都是用徽章,2種的形狀不一樣,台灣如改成徽章 08/22 20:13
19F:→ cyora:也不錯(因為我會忘記帶法袍XD) 08/22 20:14
20F:→ cyora:R大,是要法官罵到主持律師不要錯罵受僱律師嗎?哈 08/22 20:14
21F:→ cyora:a大,是用布包著沒錯,但請問您知道原因嗎? 08/22 20:15
22F:→ JackeyChen:對了是徽章XD 我竟然講成別針 XD 08/22 21:39
23F:推 Matsui:全聯會是有發徽章的。只是太醜了沒人想別,圖可參照全聯會 08/22 23:02
24F:→ Matsui:網站。何況日本律師的徽章後面有獨一無二的編號,不是全聯 08/22 23:03
25F:→ Matsui:會那種粗製濫造的東西可以比的。還是找龍門作一套好的袍子 08/22 23:03
26F:→ Matsui:比較有質感 08/22 23:03
27F:推 attorneyhan:用布包卷應該只是個傳統吧!就教 08/23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