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cchen (kc)
看板Lawyer
標題[新聞] 蕭仰歸擔心高院法官查也不查就判決駁回才會向崔法官關心!
時間Sun Aug 15 01:40:27 2010
蕭仰歸關說疑案中,我覺得很有意思的就是蕭雖否認有「關說」,但辯稱因擔心二審承辦
法官查也不查就判決駁回上訴,所以才順路向熟識的崔玲琦法官探聽一下高玉舜法官的辦
案風格。
報紙原文是這樣描寫的:「我怕高玉舜收到案子不調查就駁回,基於父母愛護子女的心意
,才會脫口詢問。」當時崔僅回說:「她辦案很仔細,你放心。」(
http://ppt.cc/A5@o
)
我好奇的是蕭身為最高法院法官,豈會不知二審法官的辦案風格?當然也有可能因高玉舜
法官剛調升二審不久,所以還太不熟悉其辦案風格,這一點尚可接受。
第二點就不可思議了,為什麼蕭法官會有這樣的擔心?(二審法官查也不查就駁回上訴)
其原因不外乎:(一)將心比心以己度人,以前在二審時自己都是這樣幹,現在怕報應到
自己兒子身上,所以「關心」一下希望高法官不要像自己以前那樣;或(二)自己身為「
行內人」深知二審法官普遍都是這樣幹(查也不查就駁回上訴),所以才會有此一擔心!
我們英明的司法高官們(尤其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你們既然相信蕭法官的說詞認定沒有
關說,只是出於父親的「擔心」向二審非承辦庭法官「關心」的詢問一下,那對於蕭法官
所「擔心」的現象豈能完全無動於衷好像船過水無痕沒有這回事一樣?難道不需積極去調
查是否二審法官有如此普遍怠惰之現象?讓涉案當事人如此憂慮擔心?蕭法官有豐沛的人
脈還有機會去瞭解關心,一般無權無勢的民眾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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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2.210
1F:推 easonlove:所以蕭的說詞根本就是鬼扯 08/15 02:02
2F:→ mattaus:如果二審沒有新的證據調查(一審都查了),他的疑慮很正常 08/15 02:12
3F:→ scott2009:只送監察院記過了事,就知道高等還有很多問題 08/15 08:22
4F:→ scott2009:這次如果把人名換成阿扁,一定又是特偵組追加起訴外加 08/15 08:22
5F:→ scott2009:頭版頭三天 08/15 08:22
6F:推 POPSTAR5566:大推。 08/15 09:17
7F:推 PharaohYen:他的擔心很符合實務運作,實務某些案件根本已經是有罪 08/15 10:08
8F:→ PharaohYen:定...法官對於聲請調查證據甚至是意興闌珊... 08/15 10:09
9F:→ PharaohYen:更別說是如同樓上道長所述一審已經調查證據了... 08/15 10:13
10F:→ PharaohYen:大推這篇的觀點與結論 08/15 10:15
11F:推 amurorei:今天如果是一般案件被告說這種話,蕭、高二位法官會相信 08/15 11:13
12F:→ amurorei:嗎?真可悲。我對於這樣的司法官感到絕望。 08/15 11:15
13F:推 stackton:二審不是常用「無具體理由」不開庭直接駁回?婊一般被告 08/15 16:20
14F:→ stackton:婊的很爽快,自己人出事時就擔心作法自斃..... 08/15 16:21
15F:→ stackton:現在高院還是繼續用無具體理由駁回上訴用的很爽的勒 08/15 16:22
16F:推 stackton:所以kcchen道長的問題應該是答案二,他是行內人,知道高 08/15 16:25
17F:→ stackton:院可能會用無具體理由直接不開庭駁回上訴,所以才要關切 08/15 16:26
18F:推 stackton:得要讓高院法官知道,這是自己人啊,無具體理由是用來玩 08/15 16:30
19F:→ stackton:死老百姓,我們是自己人,「自己人」=「具體理由」!ㄎㄎ 08/15 16:32
20F:推 stackton:話說高院這種濫用無具體理由不開庭就裁定駁回上訴,是有 08/15 16:39
21F:→ stackton:最高法院多個判決強力背書支持的,不知道現在他們有沒有 08/15 16:39
22F:→ stackton:一種「出來混,終究是要還的」感覺XDDD 08/15 16:40
23F:推 Scholz:大推…『出來混,終究是要還的』XDDD … 08/16 09:23
24F:推 Scholz:自己兒子是寶貝…人家兒子就是垃圾! 08/16 09:28
25F:推 tort:自己小孩遇到 終於覺得是在草菅人命了齁 08/16 12:22
26F:推 kafuka11620:推樓上 比個讚 08/16 15:43
27F:推 GunHam:第三段是不是應該把崔玲琦改成高玉舜? 08/17 23:25
28F:→ GunHam:因為辦案的是高玉舜不是崔玲琦 08/17 23:27
29F:→ kcchen:謝謝樓上的指正。我也發現錯誤,但不懂如何修改已PO本文。 08/18 21:50
30F:推 akiehls:按大寫E可編修內文 08/18 22:18
※ 編輯: kcchen 來自: 61.224.44.244 (08/19 17:18)
31F:→ kcchen:謝謝GunHam及akiehls兩位道長,已依指示修正完畢。謝謝。 08/19 22:21
32F:推 GunHam:我不是道長 08/20 15:46
33F:推 akiehls:不用那麼客氣啦 08/20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