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0399 (玩具)
看板Lawyer
標題Re: [閒聊] 律師滿街跑,飯碗真難保!!
時間Fri Feb 6 22:42:45 2009
前文恕刪
我想請問一下各位先進
推文中提到,人脈對於律師事業具相當的重要性
所謂的人脈是量&質嗎?
是指認識的人多嗎?
是"認識"就可以,抑或是要到"熟識"的程度
認識的人的"質"的程度要越高越好嗎?還是其實都可以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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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1.196
1F:推 lsat: 認識肯花大錢請你的咖 02/07 01:13
2F:→ alstonfju:朋友很多=\=願意花錢買時間問問題 02/07 03:57
3F:推 ccy1103:同意樓上~ 朋友很多都是用人情付費~ 02/07 09:47
4F:→ johnny0399:所以"質"很重要嚕!? 02/08 00:24
5F:推 mieo1983:就是多認識一點會出問題的朋友! 02/09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