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0399 (玩具)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闲聊] 律师满街跑,饭碗真难保!!
时间Fri Feb 6 22:42:45 2009
前文恕删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先进
推文中提到,人脉对於律师事业具相当的重要性
所谓的人脉是量&质吗?
是指认识的人多吗?
是"认识"就可以,抑或是要到"熟识"的程度
认识的人的"质"的程度要越高越好吗?还是其实都可以
感谢各位先进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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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11.196
1F:推 lsat: 认识肯花大钱请你的咖 02/07 01:13
2F:→ alstonfju:朋友很多=\=愿意花钱买时间问问题 02/07 03:57
3F:推 ccy1103:同意楼上~ 朋友很多都是用人情付费~ 02/07 09:47
4F:→ johnny0399:所以"质"很重要噜!? 02/08 00:24
5F:推 mieo1983:就是多认识一点会出问题的朋友! 02/09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