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MANX6 ( )
看板Lawyer
標題Re: [新聞] 司法官律師考試將採三合一
時間Thu Jan 8 00:26:49 2009
http://www.felaw.ydu.edu.tw/newexe.asp?N_id=603
新聞的算法似乎有點錯誤?這是上個月二十四日考試委員參訪苗栗縣育達商業
技術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別懷疑,這間學校也是有法律系)時,在該校舉行國家考
試相關座談時的資料。剛才貼的歷年錄取人數及錄取率,也是來自這份資料(裡面
有數字算錯,我有更正)。
關於考試科目方面,我想諸位道長的重點不是這個,所以就不貼了。
大家最關心的錄取率,資料內容是這樣的:
司法官考試錄取標準
第一試筆試錄取全程到考人數 33%進入第二試,第二試筆試依需用名額加成 10%
進入第三試口試,並依應考人考試總成績及需用名額擇優錄取。第二試筆試成績未
滿 375分或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均不予錄取。
律師考試及格標準
第一試筆試錄取全程到考人數 33%進入第二試;第二試及格標準為全程到考人
數 40%,不足 1人以 1人計。第二試筆試成績未滿 375分或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
均不予及格。
這樣看起來的話,律師的錄取率應該是13.33%,比現行高很多。不過內容似乎
看不出來是否真的合在一起考(即通過第二試者均授與律師及格證書,通過第二試
者想擔任司法官者再進入第三試)。
如果是合在一起考的話,其實跟現行錄取率差距又更小了,因為這13.33%的人
當中可能會有3%到4%的人去當司法官。
只不過不會再像現在一樣,律師的8%裡面有很多人都在司法官重榜,所以實際
上每年不是真的有多出 500位律師。
假如以現今制度,考取司法官的人卻無法考取律師者每年有30人的話(不只當
年雙榜,還有已考取律師者重考上),那麼每年新增錄取司法官或律師任取其一資
格的人的比例,大概在8.5%左右。
以這份改革計劃來看,應該是13.33%再減去部分已考取律師再重考司法官者,
每年新增錄取司法官或律師任取其一資格的人的比例,大概在 12%左右。所以與現
行制度相比,每年差距應該是在3.5%左右,也就是每年 250人左右。
但是如果只是應考規則三合一,但是仍然是分開考的話,假定司法官需用名額
仍是每年 150人左右,錄取人數也是有30人是考取司法官而無法考取律師者,那麼
每年新增錄取司法官或律師任取其一資格的人的比例,大概在 14%左右。所以與現
行制度相比,每年差距應該是在5.5%左右,也就是每年 380人左右。
民國92年12月11日考試院通過的「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
第一試取全程到考之前 50%,第二試取全程到考之前 20%,如果是三合一考試,其
實跟現在的錄取率所差無幾。更何況第九條加上了第二試「錄取名額不逾六百人」
的限制,如果是照這個草案,有這種人數限制,其實錄取率提高也只是寫好看的,
就像民國79年到91年間,考試規則所寫的 16%一樣,看得到吃不到。甚至隨著法律
系的濫設,未來可能會因為這個「不逾六百人」的規定,造成錄取率反而比現在還
要低。
http://www.exam.gov.tw/newsimg/1471.doc(民國92年12月11日版本)
民國96年11月27日立法院就「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朝野協
商結論,還是第一試取全程到考之前 50%,第二試取全程到考之前 20%,雖然取消
了「不逾六百人」,但也與現狀差距不遠。
http://blog.udn.com/revolawtion/1459031(民國96年11月27日版本)
所以這一次的新方案,是第一次改變歷次草案所維持的「第一試 50%,第二試
20%」,才造成諸位道長這樣熱烈討論。
諸位有影響力的道長如果不希望律師界的大地震,除了要想辦法讓歷此草案當
中「第一試 50%,第二試 20%」的數字維持住,另外的方法就是要讓那個「錄取名
額不逾六百人」的條文回來。如果「錄取名額不逾六百人」的條文回來了,錄取率
要怎麼提高,其實都是寫好看的,不太重要。
個人一點想法,有誤就請各位道長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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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2.113.234
1F:推 johnny0399:很詳細 推一個 01/08 01:15
2F:推 Slash:推!我還是覺得某些法律系畢業後,沒考(上)律師跑去當教授的人 01/08 01:16
3F:→ Slash:沒資格就這個議題發表高見, 或主導這議題.. 01/08 01:17
4F:→ Slash:他們自己一方面坐享學術市場限制競爭的優勢, 另一方面道貌 01/08 01:19
5F:→ Slash:岸然地疾呼律師市場自由競爭..這嘴臉令人作嘔 01/08 01:19
6F:推 mirageQ:錄取率只是個數字 好的法律系不過幾間而已 會考上的還是 01/08 10:25
7F:→ mirageQ:會考上 另外 我不認同樓上對教授的看法 留德留日的教授 01/08 10:26
8F:→ mirageQ:沒兩把刷子是畢不了業的 第一行看起來有點輕視的味道 01/08 10:27
9F:→ mirageQ:就算是一般人民都能對這議題發表高見了 為什麼教授不行? 01/08 10:28
10F:→ mirageQ:學術市場也並不是限制競爭 而是 一開始就要有本領 才能 01/08 10:28
11F:→ mirageQ:取得入門的資格 何況 法律系現在這麼多 教授也是想往好 01/08 10:29
12F:→ mirageQ:的學校走 也是競爭激烈的很 01/08 10:30
13F:推 all4u:未來幾年如果有3~4萬的受僱正式律師...不知他們做不做的下去 01/08 12:49
14F:→ all4u:實現公平正義?算了啦...先學習其他行業技能,轉行求溫飽重要 01/08 12:51
15F:推 Slash:我的確是輕視"某些"學者,他們幹過什麼事我想這圈子自有公斷 01/08 12:52
16F:→ Slash:m大,我只想說我個人認為學術界的黑箱作業比外面多太多了 01/08 12:53
17F:推 FallenAngels:我認為推這案學者至少要有五年訴訟律師經驗方足服眾 01/08 13:34
18F:→ mirageQ:TO S大 我以前念政大 教授們都很好 沒有聽過黑箱傳聞 01/08 16:32
19F:推 wjck00383:我是知道有些教授的大法官釋憲聲請書都不曉得寫過幾次了 01/09 01:02
20F:→ wjck00383:也會被借調去公部門擔當要職,應足勝任5年訴訟律師經驗 01/09 01:04
21F:→ wjck00383:推M大學長/姊的政大教授都很好之見 01/09 01:06
22F:推 dowbatw:馬英九進政大當教授那次好像是黑箱的@@程序上有瑕疵 01/22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