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epwild (牛奶糖)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有道長1月8日可以代開庭嗎?
時間Sat Jan 3 16:59:15 2009
各位道長好
是這樣的
小弟1月8日上午九點半在台北地院有一件刑事案件要開庭(整個上午)
但同時間在高院刑事庭(九點五十分)及北檢(十一點)各有案件要開
所以想徵求不知道有沒有道長當天上午可以代開北院刑事案件
有意願的道長只要坐在法庭即可,無須發言無須詰問,可帶書去看
因為該案是強制辯護案件(銀行法),所以必須有辯護人在庭
有意願的道長歡迎寄站內信給我,酬金我們再詳談
不知道可不可以在這po這種文,如有違反版規請版主告知,我會砍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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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0.248.14
1F:→ VVax:當然可以啦 01/03 17:14
2F:推 didadi:請問你是接下法律扶助的強制辯護嗎 01/03 17:19
3F:→ stackton:現在強制辯護案件已經被濫用到這種程度啦! 01/04 01:09
4F:→ stackton:這樣還不如讓一隻貓披上律師袍坐在那裡算了,還不用花錢 01/04 01:12
5F:→ keepwild:請問一樓或二樓的道長有意願嗎?請寄站內信給我好嗎 01/04 15:13
6F:推 akiehls:4樓的描述好有畫面xd 01/04 17:21
7F:推 didadi:我覺得你不配當律師 你不懂強制辯護的實質意涵 01/04 22:20
8F:推 darkman:推樓上 01/04 22:36
9F:→ Gorbachov:重點是版主怎麼會歡迎這種文章在這個版上 01/04 22:39
10F:推 VVax:我個人認為「找人代庭」沒什麼不妥 至於當事人能不能接受 01/04 22:44
11F:推 VVax:則是私底下協調的事 如果當事人自己都沒異見 哪容得到旁人來 01/04 22:46
12F:推 VVax:批評 甚至只憑三言兩語就給人扣上不配當律師的大帽 這種推文 01/04 22:48
13F:推 JackeyChen:衝庭當然是每個人不願意看到,只是didadi板友看不慣的 01/05 00:00
14F:→ JackeyChen:可能是本文第六行吧...這一行修掉的話就沒爭議了 01/05 00:01
15F:推 ping2001:或可能是多數被告,與該被告無關之審理程序。話說啥是強 01/05 00:15
16F:→ ping2001:制辯護的實質意涵 01/05 00:16
17F:推 all4u:比起強制辯護,這個比較神奇:你認不認罪,不認以後不會比較好 01/05 09:36
18F:→ all4u:辯護人想發言..側轉四十五度,對辯護人曰:我沒有在問你 (誤) 01/05 09:39
19F:推 Verfall:樓上的描述好有畫面 QQ 01/05 10:06
20F:推 majunwhite:我想有更多法官不懂認罪協商與交互詰問的意涵吧... 01/05 10:13
21F:推 wang0309:所以原來強制辯護的實質意涵就是讓當事人覺得揪甘心而已 01/06 00:02
22F:→ wang0309:當事人如果懂,自己就會找中意的律師,還需要強制辯護嗎 01/06 00:03
23F:→ VVax:樓上想表達什麼? 01/06 01:17
24F:推 Stud:有意願的道長只要坐在法庭即可,無須發言無須詰問 ^^ 01/06 14:52
25F:→ zoonead:可能已經認罪了吧 01/06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