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cchen (kc)
看板Lawyer
標題[新聞]看不懂這一則王永慶遺產繼承新聞!
時間Tue Nov 18 07:57:17 2008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對民法親屬、繼承的理解已經落伍,但不知道林會計師所稱「三個老婆
都有繼承權但三個人必須合算一份」這樣的法律見解,是根據哪一法條或實務見解,還請
熟諳繼承法律的道長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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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4/4603876.shtml
會計師:三房都有繼承權
【經濟日報╱記者徐谷楨/台北報導】 2008.11.17 03:53 am
會計師林敏弘昨(16)日透露,台塑企業創辦人王永慶的遺產,他的三個老婆都有繼承權
,但三個人必須合算一份;大房、二房和三房都有夫妻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分配邏輯未
如外界想像中簡單。
林敏弘說,在沒有遺囑且不考慮夫妻財產差額請求權的情況下,王永慶的遺產必須分給三
個老婆(合算一份)和九個子女,切分為十等份,再由三個老婆平分其十分之一份,每名
子女都得到十分之一份,這才是正解。【2008/11/17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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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42.52
1F:推 Roawen:所有配偶合一應繼分 應該只會出現在釋字242,362,552的情況 11/18 09:16
2F:推 Matsui:會計師撈過界還說這才是正解....佩服佩服 11/18 10:05
3F:推 hippotsai:搞不好王永慶三個老婆都是民法上合法的配偶 11/18 11:28
4F:→ hippotsai: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就是學說上有爭議的問題 11/18 11:29
5F:推 kikiboyrr:會計師比律師還有創見!!直逼大法官!! 11/18 13:40
6F:推 wang0309:王永慶三個老婆好像真的都是合法的 11/18 14:39
7F:推 hippotsai:大的有登記比較沒問題, 二娘和三娘可能就要舉證有公開儀 11/18 15:29
8F:→ hippotsai:式和二人以上證人 11/18 15:30
9F:推 hippotsai:補充一下, 74.6.5 之前的重婚是得撤銷, 不是無效. 11/18 15:32
10F:推 Roawen:對吼 經樓上大大這樣提點後 真的有可能都是合法的.. 11/18 15:46
11F:推 zoonead:感謝樓上大大指點 11/18 20:10
12F:→ frige:ㄣ~昨天廖毅上課才有提到他三位老婆都是合法的.... 11/18 20:34
13F:→ kcchen:釋字242是大時代悲劇下的產物,362、552是對善意無過失配 11/18 23:32
14F:→ kcchen:偶的保護。我覺得王永慶應該都不適用,倒是比較像孫道存案 11/18 23:34
15F:→ kcchen:的情形。能否認為法律上的配偶,恐仍有疑義。 11/18 23:36
16F:推 didadi:林的正解確實是正解啊 不懂為何推文全罵 11/19 13:44
17F:推 pnLin:請教樓上 但跟直系血親卑親屬 是算人頭均分 怎麼解? 11/19 17:20
18F:→ pnLin:怎麼解 三個配偶合算一份?如果是固定1/2合算可理解 但.. 11/19 17:20
19F:→ kcchen:可否請didadi道長再明示正解的理由及依據,以解困惑。謝謝 11/19 19:40
20F:→ kcchen:法源法律新聞有報導此一爭論: 11/19 20:22
22F:→ kcchen:9&nid=65162.00 11/19 20:23
23F:推 didadi:就是像林會計師說的分法啊 11/21 20:21
24F:→ didadi:若非合法配偶 就沒有繼承權 若是合法配偶 就是林會的算法 11/21 20:23
25F:→ kcchen:為什麼王董的3個老婆都是「合法配偶」?我一點也看不出來? 11/22 00:41
26F:推 hippotsai:請去看一下 74.6.4 之前的民法 985 和 988 條 11/22 10:38
27F:推 jingl:我想這跟婚姻有效無效有關係 有效婚姻=合法配偶=婚生子女 11/22 15:16
28F:→ jingl:我認為林會計師沒有錯 因為修法才會有這種落差 請反方見解 11/22 15:18
29F:→ jingl:提出一下理由吧! 11/22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