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9667 (大八)
看板LawsuitSug
標題[諮詢] 祭品文 被告
時間Fri Aug 5 15:01:01 2016
源由:
當時背景時空在今年六月一號 那時候新聞在吵美豬 立法院門口國民黨在外面抗議
在政黑板 有人發文 國民黨會不會開車衝撞?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464728258.A.C6F.html
他文章提到以前連戰選輸 所以邱毅開車衝撞高雄地檢署
所以我就在政黑板上發了這篇祭品文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464751883.A.846.html
如果國民黨抗議衝撞立法院跟邱毅一樣或更高就發雞排
過了兩個月就收到承辦警察打來電話說被告了 違反刑事的社會法
下禮拜約要去做筆錄,我大概的解釋,
在政黑板發此文只是想戲謔以前國民黨選舉輸了,邱毅開車衝撞法院。
並說明我發不發雞排跟國民黨會不會衝撞立院根本沒有關係。
如果選舉時,發文說國民黨選輸在凱道開夜市,我就發雞排,請問這樣也是有罪嗎?
以上是我大概的說明
請問這樣會被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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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42.19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suitSug/M.1470380464.A.467.html
※ 編輯: johnny9667 (59.127.42.193), 08/05/2016 15:21:06
1F:推 v3su: 請據實以告,我個人覺得您這應該一定會被開罰 08/05 20:50
2F:→ v3su: 因為您短短的文章內容已經有扇動意味,我是覺得很明顯 08/05 20:51
3F:→ v3su: 不管當初為何發表這些內容,該做的就是坦誠,就老實說 08/05 20:53
4F:→ johnny9667: 請問這有和不和解的問題嗎? 08/05 22:41
5F:推 v3su: 沒有,只有開罰金額多少問題而已。取決您的認錯態度 08/05 23:56
6F:→ v3su: 您可以坦誠告知為何發表那篇文章的舉動及心情為何,也反省認 08/05 23:58
7F:→ v3su: 錯、記取教訓、日後不再犯 08/05 23:58
請問檢察官可能會依照哪條法律起訴我?
是社會秩序維護法哪條?或是刑法29條 教唆犯罪,還是刑法153條 煽惑他人犯罪。
※ 編輯: johnny9667 (59.127.42.205), 08/06/2016 21:35:11
8F:推 v3su: 您先去再說,因為那文章真的太明顯 08/06 21:50
9F:推 v3su: 我個人跟另一版的M 大看法一樣, 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5款 08/06 22:00
我是發祭品文耶,如果...我就發雞排。這跟謠言有什麼關係???
※ 編輯: johnny9667 (59.127.42.205), 08/06/2016 22:07:55
10F:推 kmtdpp: 想請問通保法上路後 為什麼ptt文章還是會被追蹤到提告呢? 08/06 22:09
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30151 可能是這個關係吧.....
舉例來說,ptt上發文就有你的ip(通訊紀錄),再拿著ip和電信業者要通訊使用者資料
這調查過程根本不用管你犯的罪是否三年以上或以下。
11F:推 kmtdpp: 所以是你的網路isp提供你的資料嗎? 好奇 08/06 22:44
應該是吧,ptt應該也會給吧,都一樣是要通訊使用者資料啊...
現在來說,好像臉書用假帳應該找不太到,因為沒有ip,通保法關係所以不能要求臉書給
通訊紀錄,沒有通訊紀錄ip,又是假帳號,和臉書要到通訊使用者資料也只有email吧
剛試了一下,創臉書帳號的email不用認證也可以創臉書帳號,所以保密得夠好,
我認為臉書假帳應該是找不到人,但前提是三年以下刑罰...不然臉書應該還是會出給ip
12F:→ v3su: 您還是先去一趟吧,因為我之前收過很多詢問信件,有跟您一 08/06 22:55
13F:→ v3su: 樣的類似文章被約談,是以社維法而非刑法 08/06 22:55
是社維法63-5?
※ 編輯: johnny9667 (59.127.42.205), 08/06/2016 23:21:57
14F:推 v3su: 是的,據他跟我說是以社維法63-5 通知他到案說明 08/06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