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solo (鍵盤弁護士)
看板LawsuitSug
標題Re: [問卦] 有沒有不提告聲明的八卦?
時間Tue Feb 25 22:13:35 2014
※ 引述《Abalamindo (公館手槍營營長)》之銘言:
: 本來在八卦板發問
: 順便轉來這邊問問意見
: 有沒有可能真的「得被害人承諾」而使聲明有效呢?
今天我有跟幾個同仁及事務官討論過
我想用詞可以稍微精準一點
那就是
"名譽法益是否可以得被害者承諾?"
不過我們的討論僅止於實務經驗和法感
被害者承諾的範圍
是以身體法益做一個分水嶺
輕微的身體法益以下的可以得被害者承諾
而名譽法益是在身體法益之下
應無不可得被害者承諾的理由
只是範圍可以限縮在一篇文章
例如說
"在這邊文章中,我開放樓下對我各種噓文謾罵"
(這是舉例,請不要對我各種謾罵謝謝= =)
而這樣的內容,應該是有被害者承諾的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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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 有 頌 棍 │
│ 發 文 者 │
│ 請 注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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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7.167.171
1F:推 best2008:我先噓(大誤 02/25 22:15
2F:推 swattw:太專業,趕快推以免別人認為我看不懂 02/25 22:18
3F:推 ROCSimonLiu:被害人承諾僅為一種阻卻違法事由,是需要實體判斷的 02/25 22:25
4F:→ ROCSimonLiu:。而在此類情況,更有意義(或更有實益)的問題是:被 02/25 22:25
5F:→ ROCSimonLiu:害人的告訴權是否因此喪失? 02/25 22:25
6F:推 Abalamindo:我發文前也看了些關於得被害人承諾的論文 就覺得是可以 02/25 22:58
7F:→ Abalamindo:「接受」這個承諾是有用的觀點 只是我接受跟檢察官起 02/25 22:59
8F:→ Abalamindo:不起訴與法官判不判又是兩回事 因此比較想實務上有沒有 02/25 22:59
9F:→ Abalamindo:真正可以引用的判例之類 讓推文者可以信任發文者的承諾 02/25 23:00
10F:→ Abalamindo:否則終究也只是理論 沒辦法起到保障推文者的作用吧 02/25 23:02
11F:→ LLsolo:我們也正在找相關判例,被害者承諾實務上面比少出現在名譽 02/25 23:07
12F:→ LLsolo:法益上面 02/25 23:07
13F:→ LLsolo:至少我剛剛上司法院晃了一圈 沒看到相同或類似判例 02/25 23:07
14F:→ Abalamindo:我也是沒看到類似的 畢竟網路訟棍也興起沒多久吧 02/25 23:13
15F:→ Abalamindo:先感謝板主回答這麼多了 02/25 23:13
16F:推 MayDayBest:希望不要有鄉民成為判例… 02/26 00:55
17F:推 rehtra:網路訟棍興起很多年了,只是鄉民不太注意 02/26 08:20
18F:推 rocfrank:網路訟棍與好訟者是不同的! 02/26 08:59
19F:→ rocfrank:要解決網路訟棍的問題必須要先從管制用多重帳號釣魚問題 02/26 09:01
20F:→ rocfrank:若某A為宋昆 大家會警戒敬而遠之 就怕B發文 C去吵熱氣氛 02/26 09:04
21F:推 rehtra:有些訟棍已經幹這活兒好幾年了.... 02/26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