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zuChungHsia (小夏)
看板LawService
標題[考古] 1002 鄭冠宇師 民法物權編期末考
時間Thu Jun 21 15:25:26 2012
考試範圍:抵押權、地上權
(特別強調要考課本上的數學題 師:法律系數學都不太好,來考一下算數 XD)
一、甲以其屋及土地為乙設定抵押權,以擔保其對乙之債務,抵押權之效力是否及於
下述之情形?(40%)
(一)甲與乙約定借貸之利息為週年之百分之二十五?
(二)抵押權設定後,甲在屋旁增建一車庫,花費40萬元?
(三)抵押權設定後,甲將其後院之土地租與丙種植水梨,土地遭扣押後,與果樹分離
之水梨?
(四)抵押權設定後,甲在房屋上又增建一層?
二、甲對乙負有600萬元之債務,由丙、丁、戊分別提供其所有之A、B、C三筆土地設
定抵押權於乙,共同擔保上開債權,而均未限定各個不動產所負擔之金額。嗣甲
逾期未能清償,乙遂聲請對A、B二地同時拍賣,A地拍賣所得價金為500萬元,B
地拍賣所得價金為300萬元,問法院應如何就該賣得價金分配?又丙、丁、戊三人
間之法律關係如何?若分別限定A、B、C三筆土地分擔金額為300萬元、200萬元及
100萬元,丙、丁、戊間之法律關係如何?(30%)
三、何為最高限額抵押權?甲因車禍致乙受傷,雙方和解之內容為「甲應於2年後給付
乙新台幣100萬元,且甲須為乙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以供擔保。」其後甲依此和解
為乙所設定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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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zuChungHsia 來自: 218.167.240.188 (06/2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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