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u00240 (財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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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古] 982 張文郁師 民訴 期中考
時間Tue Apr 20 20:58:29 2010
一、甲駕車與乙、丙三人共同出遊,途中甲和對向由丁駕駛之車相撞,經警察調查肇事原
因,認定係丁酒醉駕車。甲、乙、丙三人皆身受重傷,但丁並無賠償意思。甲和乙乃
共同向管轄法院提起請求丁應賠償甲、乙二人各三百萬元之損害賠償訴訟,訴訟進行
中,丁表示願意賠償甲、乙二人各五十萬元成立訴訟和解。甲同意,但乙不同意。問
甲、乙是否和丁成立訴訟和解?若訴訟進行中,甲發現丁曾向甲借錢一百萬元未還,
故於和解時,甲和丁同時就借款達成協議,由丁分十期償還甲一百萬元。問:甲和丁
之協議發生何種效力?若丙於訴訟進行中參加訴訟,丙要求丁應賠償七十萬原始願意
和解,丁同意。問:甲和丁之和解是否受甲、丙之和解條件影響?若丙於甲、乙和丁
和解時亦參與,丁願意賠償丙七十萬元和解,丙接受此條件,丙和丁之協議發生何種
效力?
二、住桃園之甲向住新竹之乙承租市價新台幣五百萬元,坐落於苗栗之房屋,約定租期為
一年,租金每月約二萬元。甲積欠乙租金三個月未付,乙於寄終止租約之存證信函給
甲後,甲仍不付積欠之租金且拒絕返還所租之房屋,問:乙向法院訴請甲應給付租金
六萬元,法院應依何種訴訟程序處理該案件?訴訟進行中,甲提反訴請求乙應返還押
租金六萬元,問:甲之反訴是否合法?法院應如何處理?若法院判決甲返還租金部分
全部敗訴後,甲如認法院之調查證據、認定事實違背經驗法則而不服該判決,是否得
上訴至第二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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