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veryhyde (16歲的手紙)
看板LawService
標題[公告] 卸任前的最後一個公告
時間Thu Sep 28 02:19:34 2006
不知不覺就過了一年
法服瞬間就變成了懷念的場合@@|||
不過因為還是法服版主
所以掌握著那最後一絲權力而來這邊發一篇公告文
做一個提醒
其實在台大的法律服務版上面
有一條很明確的規定
我印象中是這樣,如果有錯可以提出
那就是在網路上並不會替當事人回答任何問題
並不是說我不相信版友們的回答
而且很多問題其實我也沒辦法給的完善的回答
只是因為在法服版上面所給的答案
沒有經過律師學長姐的背書
如果被當事人採信,而發生任何問題的話
其責任恐怕不是我們擔當的起的。
因此我想規勸一下
假如您是在本版想要提問的當事人
如果有空的話,請到輔仁大學法律服務隊親自提問
由於您本人親自到現場,我們也比較好掌握事實以及證據
才能給您比較完善的服務
另外要給在本版提供答案的善心版友
很高興您們有這股熱血肯幫忙
不過如果可以的話,請加上一行
"本答案僅供參考"之類的話語
或許會比較妥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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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希望法服好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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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38.41
1F:推 deathkali:要開戰了嗎.?_? 09/28 10:35
2F:推 dnoteb:感謝提醒..小弟知錯 09/28 19:54
3F:推 dnoteb:對了..我個人認為..如果版主有看法..請在入版畫面作成規定 09/28 23:18
4F:→ dnoteb:不然路人問了問題..可能會以為這裡人在敷衍 09/28 23:19
5F:→ dnoteb:同學來了.會以為這裡是考古題蒐集網..而不明白為什麼 09/28 23:21
6F:→ dnoteb:而我.因為孤陋寡聞.沒去過台大法服看規定.所以不知道 09/28 23:23
7F:→ dnoteb:真抱歉 09/28 23:24
8F:推 dnoteb:請版大原諒我的無知 09/28 23:26
9F:推 braveryhyde:因為我現在不代表法服,只是一個看守版主 09/28 23:40
10F:推 braveryhyde:所以當做一個版友藉著僅存的一點點權力(發公告) 09/28 23:40
11F:推 braveryhyde:我會向這一屆幹部提出這點意見,請他們加強網路宣傳 09/28 23:41
12F:推 dnoteb:不是宣導.是制定規則.這樣誰都沒有理由不瞭解or不知道 09/28 23:43
13F:推 braveryhyde:制定規則也不是我的權責了,你可以向下屆的網管提出 09/29 00:37
14F:推 kungfu:一樓好久不見 XD 09/30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