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veryhyde (16岁的手纸)
看板LawService
标题[公告] 卸任前的最後一个公告
时间Thu Sep 28 02:19:34 2006
不知不觉就过了一年
法服瞬间就变成了怀念的场合@@|||
不过因为还是法服版主
所以掌握着那最後一丝权力而来这边发一篇公告文
做一个提醒
其实在台大的法律服务版上面
有一条很明确的规定
我印象中是这样,如果有错可以提出
那就是在网路上并不会替当事人回答任何问题
并不是说我不相信版友们的回答
而且很多问题其实我也没办法给的完善的回答
只是因为在法服版上面所给的答案
没有经过律师学长姐的背书
如果被当事人采信,而发生任何问题的话
其责任恐怕不是我们担当的起的。
因此我想规劝一下
假如您是在本版想要提问的当事人
如果有空的话,请到辅仁大学法律服务队亲自提问
由於您本人亲自到现场,我们也比较好掌握事实以及证据
才能给您比较完善的服务
另外要给在本版提供答案的善心版友
很高兴您们有这股热血肯帮忙
不过如果可以的话,请加上一行
"本答案仅供参考"之类的话语
或许会比较妥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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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希望法服好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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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138.41
1F:推 deathkali:要开战了吗.?_? 09/28 10:35
2F:推 dnoteb:感谢提醒..小弟知错 09/28 19:54
3F:推 dnoteb:对了..我个人认为..如果版主有看法..请在入版画面作成规定 09/28 23:18
4F:→ dnoteb:不然路人问了问题..可能会以为这里人在敷衍 09/28 23:19
5F:→ dnoteb:同学来了.会以为这里是考古题蒐集网..而不明白为什麽 09/28 23:21
6F:→ dnoteb:而我.因为孤陋寡闻.没去过台大法服看规定.所以不知道 09/28 23:23
7F:→ dnoteb:真抱歉 09/28 23:24
8F:推 dnoteb:请版大原谅我的无知 09/28 23:26
9F:推 braveryhyde:因为我现在不代表法服,只是一个看守版主 09/28 23:40
10F:推 braveryhyde:所以当做一个版友藉着仅存的一点点权力(发公告) 09/28 23:40
11F:推 braveryhyde:我会向这一届干部提出这点意见,请他们加强网路宣传 09/28 23:41
12F:推 dnoteb:不是宣导.是制定规则.这样谁都没有理由不了解or不知道 09/28 23:43
13F:推 braveryhyde:制定规则也不是我的权责了,你可以向下届的网管提出 09/29 00:37
14F:推 kungfu:一楼好久不见 XD 09/30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