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rlR (共渡難關吧!)
看板LawDebate
標題[請益]關於權限問題??
時間Mon Mar 10 23:47:58 2008
關於權限想請問一下
如果院方讓我們都可以自主決定管理辦法
那請問
為什麼不讓我們決定如何處罰那些違規者?
還有
限制跟罰款的差距在哪??
目前似乎可以容忍永久不能使用
但
如果有人覺得使用的自由比罰款更重要呢??
如果都可以容忍去禁止別人永久不能使用
那一次500的罰金呢為啥不行??
我個人就覺得使用的自由比較重要
法辯最苦惱的不是沒有錢(雖然錢也很苦惱)
而是沒有使用空間的權限
講極端一點
如果再有錢
全世界都不租借給我們去討論
那有錢也沒用
討論空間的重要性
我相信打過法辯的都知道!!
這也是我極力爭取討論室的緣由
當然這權限部份 我明天一定會在跟院上作確認
目前的回應
這是我身為法辯隊長
依法辯利益相當主觀去思考的!!
如有冒犯 請多包涵!!
..........................................................
至於
傑賽普的話仍然可以如同往例去借用
在新的使用規則中也沒有去禁止
我想大概會援用寒假精英盃的模式吧!!
只是條文具體化而已!
另外針對規劃的部份
我目前聽到的規劃如之前所po是規劃電訪室!!(我不確定)
我會再問!!
如上
這一篇為修正篇
前一篇措詞不佳相當抱歉!!
法辯隊長 賴秉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1.80
※ 編輯: KarlR 來自: 140.119.201.80 (03/10 23:55)
※ 編輯: KarlR 來自: 140.119.201.80 (03/10 23:59)
※ 編輯: KarlR 來自: 140.119.201.80 (03/11 00:09)
※ 編輯: KarlR 來自: 140.119.201.80 (03/11 00:19)
※ 編輯: KarlR 來自: 140.119.201.80 (03/11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