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oieo (樂事,百事可樂)
看板LawDebate
標題[問題] 感情上的苦惱
時間Sun Mar 6 22:43:55 2005
標題是騙人的,嘿嘿
今天去看東吳對逢甲大學的兩岸盃辯論賽
我覺得大陸的辯論方式很花俏
很需要技巧渲染
這是制度使然
比賽節奏很快
所以每個辯士的反應都要很快
可是
我覺得這根本不是辯論
辯論應該是在正反合的邏輯思辯中
找尋最切合實際需要或最接近真實的一種模式
而這種模式是依賴人與人之間的討論來演進
其他追尋真實的模式可能是靠個人的學術研究等等
大陸的"比賽模式"
他的設計是為了要讓觀眾有看頭
刺激 迅速 雄辯
很精采很有看頭
但是沒內容
應該是說很容易流於口舌之爭
如果有很棒的辯士我想應該會很實在
但是我個人認為
即使在好的辯士也會因為制度
而口沫橫飛卻不是舌燦蓮花
新奧瑞崗制亦同
辯論比賽的目的
應該是訓練思維能力
只要思維能力強自然而然表達能力也會進步
個人的結論是
直至目前為止我認為最好的制度
仍然是法庭辯論
p.s 東吳很強 我那時候在想 我不想變成他們那樣強
因為如果我像他們一樣的話
就失去我自己存在的價值了
而且
還是政大的辯風比較適合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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