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ightn ( ~天下無雙~ )
看板LawDebate
標題Re: [公告] 大法盃相關事宜
時間Sat Feb 26 16:20:58 2005
※ 引述《thegreenone (estudiante de derecho)》之銘言:
: 在列出大法盃的一些事情之前
: 先祝芭樂生日快樂(你生日當天可是學姊的第一場傑賽普比賽咧 分點福氣給我吧^^)
: 至於大法盃的事情
: 我會在星期二左右開始詢問大家的意見
: 一定要踴躍參加喔~~
: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
: 承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司法學系
: 活動時間:2005年4月29日~ 5月2日
: 【第一次領隊會議】:2005年2月26日
: 【初 賽 開 幕 式】:2005年4月29、30日
: 【複 賽】:2005年5月1日
: 【決 賽 閉 幕 式】:2005年5月2日
: 活動地點:
: 國立臺北大學民生校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67號)
: 比賽方式:
: 新制奧瑞岡五、五、四制
: 比賽參考辯題:
: 一、 我國應取消認罪協商制度
: 二、 我國對於醫療過失應採無過失責任
: 三、 我國應許律師事務所法人化
: 四、 我國應開放律師廣告
: 五、 我國賭博罪應除罪化
: 六、 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應審查確定終局判決之合憲性
: 七、 我國應取消基本工資限制
: 八、 我國應開放無性生殖(複製人)
: 本次比賽採單題制,辯題之選定及題目定義將於第一次領隊會議時討論之。
: 住宿:
: 大會將盡力提供各校最舒適之討論及休息地點,並於第一次領隊會議說明住宿問題。
: 獎勵方式:
: 團體部份:
: 冠軍:新台幣三萬元,獎盃一座。
: 亞軍:新台幣兩萬元,獎盃一座。
: 季軍:新台幣一萬五千元,獎盃一座。
: 殿軍:新台幣一萬元,獎盃一座。
: 個人部份:
: 取最佳辯士4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二千元,錦旗一面。
: 獎金應該還挺誘人的吧 呵呵
: 法辯隊的不打大法盃成何體統阿~~
參加大法盃領裁之後的報告
這次大法盃決定的辯題是
我國應取消認罪協商制度
然後政大法a跟政大法b初賽是在不同三角
但是複賽的時候是在同一個三角
不過那個複賽的三角可以出去兩隊
跟法a初賽同一個三角的是北大財法b隊跟東海
跟法b初賽同一個三角的是北大司法和世新法律b隊
大概的內容就是這樣了
報告完畢 小人告退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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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似秋鴻來有信
事如春夢了無痕
一曲離歌兩行淚
不知何處再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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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42.232
※ 編輯: brightn 來自: 210.85.142.232 (02/26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