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ightn ( ~天下无双~ )
看板LawDebate
标题Re: [公告] 大法盃相关事宜
时间Sat Feb 26 16:20:58 2005
※ 引述《thegreenone (estudiante de derecho)》之铭言:
: 在列出大法盃的一些事情之前
: 先祝芭乐生日快乐(你生日当天可是学姊的第一场杰赛普比赛咧 分点福气给我吧^^)
: 至於大法盃的事情
: 我会在星期二左右开始询问大家的意见
: 一定要踊跃参加喔~~
: 主办单位:国立台北大学
: 承办单位:国立台北大学司法学系
: 活动时间:2005年4月29日~ 5月2日
: 【第一次领队会议】:2005年2月26日
: 【初 赛 开 幕 式】:2005年4月29、30日
: 【复 赛】:2005年5月1日
: 【决 赛 闭 幕 式】:2005年5月2日
: 活动地点:
: 国立台北大学民生校区(台北市民生东路三段67号)
: 比赛方式:
: 新制奥瑞冈五、五、四制
: 比赛参考辩题:
: 一、 我国应取消认罪协商制度
: 二、 我国对於医疗过失应采无过失责任
: 三、 我国应许律师事务所法人化
: 四、 我国应开放律师广告
: 五、 我国赌博罪应除罪化
: 六、 我国司法院大法官应审查确定终局判决之合宪性
: 七、 我国应取消基本工资限制
: 八、 我国应开放无性生殖(复制人)
: 本次比赛采单题制,辩题之选定及题目定义将於第一次领队会议时讨论之。
: 住宿:
: 大会将尽力提供各校最舒适之讨论及休息地点,并於第一次领队会议说明住宿问题。
: 奖励方式:
: 团体部份:
: 冠军:新台币三万元,奖盃一座。
: 亚军:新台币两万元,奖盃一座。
: 季军:新台币一万五千元,奖盃一座。
: 殿军:新台币一万元,奖盃一座。
: 个人部份:
: 取最佳辩士4名,各得奖金新台币二千元,锦旗一面。
: 奖金应该还挺诱人的吧 呵呵
: 法辩队的不打大法盃成何体统阿~~
参加大法盃领裁之後的报告
这次大法盃决定的辩题是
我国应取消认罪协商制度
然後政大法a跟政大法b初赛是在不同三角
但是复赛的时候是在同一个三角
不过那个复赛的三角可以出去两队
跟法a初赛同一个三角的是北大财法b队跟东海
跟法b初赛同一个三角的是北大司法和世新法律b队
大概的内容就是这样了
报告完毕 小人告退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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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似秋鸿来有信
事如春梦了无痕
一曲离歌两行泪
不知何处再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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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85.142.232
※ 编辑: brightn 来自: 210.85.142.232 (02/26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