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oa01 (bra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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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1gIfXq04 (StockPicket)補充
時間Sun Sep 13 00:00:46 2026
補充說明:
一、Paul1021板主見解:
https://i.imgur.com/2rjzVyW.jpeg
(一)黃框處,
1、如同本人於申訴文(理由1),所言板規4-6-1並未明確禁止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
物,而係提及前揭事項且內容違反板旨方屬違規情形。
2、板規未區分政治名詞之強度,故,P板主所言民進黨改為政府、食藥署、或食藥署上可能
會有未達空間,為構成要件之誤解。
(二)紅框處:
該篇新聞首段即載明是否擴大揭露、幾趴以上需否下架的行政作為,皆屬政府「做事」的對
外表現,對廠商等均有拘束力,會影響該公司及使用該油品之其他公司之營業經濟成本與股
價表現,亦與民生經濟有重大關聯性(股板該篇新聞原po亦於心得評論提及許多食品餐飲業
者中槍,該類股…等)。
故,P板主未考量本人推文後段所稱依政治風向而非專業做事,為符合4-6-1之例外情形,所
為水桶處分有重大瑕疵,於板規、板旨不符。
二、Rayccccc板主見解:
https://i.imgur.com/cCHK4tz.jpeg
(一)黃匡處:
同本人於Paul1021補充見解一、(一)2、所言。
(二)紅匡處:
逕自判斷與股票經濟毫無關聯,無任何論述或理由,所為水桶處分有重大瑕疵,於板規、板
旨不符。
三、本人推文所稱依政治風向,而非專業做事:
當時政策的決定在很短的時間一變再變,有第一層產品下架、20%爭議、全面下架,各種說
法,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專業說法支持。(相關時間軸如附圖)
https://i.imgur.com/6AfYSU9.jpeg
四、另本人想說:推文的性質,具有即時性與不可修改性。
我們在閱讀文章,當下的意見表達,當然不可能與回文或發表文章那樣,針對文字、用語上
去細琢,且也不可能後續去追蹤我們每筆推文(被檢舉後方知),是否有必要採取那麼嚴格
事後推文審查(於推文時應可知等等)與長效期的水桶處分,不無疑義啦。
五、Raycccc於本件申訴上有無違反板規七、4. 板主無正當理由延宕組務裁決結果之執行,
超過裁決所示回應期限時。
經查本件於9/5 12:06通知三名板主於72小時內至本板說明,Rayccccc板主遲至9/10 11:37
方至本板說明。
以上,謝謝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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