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nLi (IanLi)
看板Law-Service
標題[宣判] fly5566申訴#1fC2bi7U (StockPicket)
時間Wed Jan 28 00:16:21 2026
主旨:fly5566申訴
#1fC2bi7U (StockPicket)
類型:組務申字號20260128-0
主文:fly5566申訴
#1fC2bi7U (StockPicket)
一案維持原判,訴求駁回。
致兩造
在小組申訴請聚焦於股檢板原訴由,透過申訴過程去陳
訴或補充原本的論點;其餘額外的附加或是脫離原本爭
點皆不會列入判斷依據。
附帶板務指導
請充分理解板規的邏輯,板規有明文定義先行遵從;而
後板主依據板規解釋進行公允的補充與說明;最後才是
參考其他人合理意見。若邏輯程序上不符或採用明顯偏
頗,若有危害板務或被申訴,小組將依據裁決權與板務
緊急處理權介入管理。
申訴人fly5566 若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 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
申訴人需提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26/01/28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小組對所轄看板板主的被申訴案有處理的職
權。
二、經檢視申訴文fly5566 對申訴文
#1fC2bi7U
(StockPicket) 未改判而向小組提出申訴。本小組
經檢視相關規定,板主群答辯與判例證據整理判決
如下。
三、舉證的責任在於檢舉與申訴人,小組藉由雙方答辯
陳述所提示之證據逕行判斷,不屬於原訴由部分先
行剝除,合先敘明。
四、經查申訴文
#1fFEYzH3 (Law-Service) ,原訴為要
求改判,也就是重審
#1fC2bi7U (StockPicket) ,
未改判而向小組提出申訴,經要求板主群說明如下
:
rayccccc 板主
#1fGx8dyO (Law-Service)
Paul1021 板主
#1fFerlnJ (Law-Service)
BlueBird5566實習板主 當事人小組要求迴避
<<股檢板板規>>原文如下:
4-7 文章、推文內容含有對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
視、引戰等者,水桶 30 日。
所爭推文
#1f5QibBc (StockPicket)
1F:推 BlueBird5566: 哪裡說是普發了 不要自己塞字 真是丟人現眼 11/09 12:01
2F:→ BlueBird5566: 我公司要發一萬後來又不發了 不能嘴喔? 是干你屁事11/09 12:04
3F:→ BlueBird5566: 還普發勒 笑死人 看到一萬就只會聯想到普發 滿腦子11/09 12:04
4F:→ BlueBird5566: 政治 多出門走走 多跟其他公司的朋友聊聊好嗎 別下11/09 12:05
5F:→ BlueBird5566: 夕下井了 摳憐喔~~~~~~幫QQ11/09 12:06
在原申訴複判時rayccccc板主維持原判;在小組申
訴過程,rayccccc板主未支持改判。另Paul1021板
主對板規的適用邏輯有所偏差另提出附帶板務指導
。小組檢視相關檢舉與申訴過程承呈現特定人交互
攻擊,板務資源並不該如此消耗,另外所爭原詞未
達灰色地帶,不宜以當事人自行認定成為論罪依據
,因此維持原判。
綜上所述申訴宣判如主文。
證據:
fly5566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fFEYzH3 (Law-Service)
[申訴]
#1fC2bi7U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Service/M.1765599421.A.443.html
看板《StockPicket》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fC2bi7U (StockPicket)
[申訴]
#1f5QibBc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Picket/M.1764764012.A.1DE.html
rayccccc板主說明
文章代碼(AID):
#1fGx8dyO (Law-Service)
R: [申訴]
#1fC2bi7U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Service/M.1766044199.A.F18.html
Paul1021板主說明
文章代碼(AID):
#1fFerlnJ (Law-Service)
R: [申訴]
#1fC2bi7U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Service/M.1765707119.A.C53.html
附錄
A.StockPicket板板規(申訴時適用版本)
文章代碼(AID):
#1cKvUHKW (StockPicket)
4-7 文章、推文內容含有對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
視、引戰等者,水桶 30 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7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Service/M.1769530587.A.7C9.html
6F:→ IanLi: fly5566信箱已滿 223.136.75.3 01/28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