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Bird5566 (賴粉-青鳥56)
看板Law-Service
標題Re: [申訴] #1fC2bi7U (StockPicket)
時間Sun Dec 14 11:39:33 2025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板主rayccccc、Paul1021
: 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 對申訴文#1fC2bi7U (StockPicket)表示贊同或是反對。
: 另實習板主BlueBird5566屬被申訴當事人,迴避不占票數。
: 但請說明本案背景。
: 本文同步轉發至rayccccc/ Paul1021/ BlueBird5566信箱內。
: 以上
小組長好
一、此案當時本人尚未擔任板主 乃一般板友身分
當時本人在一篇文章下推文
#1f3ryK1B (Stock)
1F:推 BlueBird5566: 反觀一萬要發不發的11/08 23:18
卻被 申訴人惡意檢舉是政治文
#1f40BaDf (StockPicket)
因此本人回應這與政治無關
奉勸申訴人不要濫用檢舉
不然會丟人現眼 下夕下井
二、經查申訴人過往曾被本人檢舉兩次
2 m 2 3/31 BlueBird5566 □ [檢舉]
#1c1qtjd6 4-6-1 fly5566 chenemily 多人
3 m 3/09 BlueBird5566 □ [檢舉]
#1dolbR8T 4-6-1 fly5566
兩次都被板主群(不同板主)判決成立
不排除因此對本人懷恨在心 故意濫訴
三、申訴人 張貼了一堆莫名其妙的新聞
想藉此說「丟人現眼」「下夕下井」是違法用語
事實上這此都只是記者片面寫的 並不代表法官是依此判刑
有時是被告罵了十幾句話 記者只挑一句出來寫
新聞≠判決書
且台灣法官的判決標準本就不一
豈能用一兩個判決 就當作全台判例?
地方法院法官 並非最高法院法官 更非大法官
另外按照訴訟流程 更多案子是在檢察官階段就不起訴
拿著一兩個法院判決 認為這是有罪 這叫倖存者偏差
四、同樣的方式我也可以舉此判決
https://reurl.cc/8bDk1y
按照申訴人的邏輯,此案法官判決無罪,所以下夕下井並非侮辱
另外判決書中寫著
辱罵他人「有病」、「
下夕下井」,
並不是具體指責對方人
格上的缺陷,而是一種比較接近於情緒發言的謾罵。
五、就好比出國玩 有人隨地吐痰 或大聲喧嘩
我們也會勸他 不要這樣丟人現眼 這是很生活化的用語
總結:
此案 是針對「濫用檢舉」一事
尤其在本人並未提及任何政治用語時 無中生有檢舉我政治文
已屬違反板規
3-10. 經查有濫訴、誣告行為者,板主群將向小組長申請拒絕受理其檢舉。
此犯行構成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 檢舉節錄斷章取義致使語意完全相反者
2. 憑空杜撰違規內容誤導板主處分者
3.
違規客觀事實完全虛假者,但於原發文者編修文章時,不在此限
(板主可以查到編輯記錄)
4.
以無關言辭強加於所檢舉的內容之上者
5. 要求板主為一定判斷,並利用板主為或不為該判斷惡意使用之要脅者
因此本人勸阻申訴人不要濫用檢舉 以免丟人現眼
乃是針對他做的事 並非針對他的人格上的缺陷
另外丟人現眼、下夕下景、丟臉 等 都是PTT常見的用語
更糟糕的用語比比皆是
若因此判定違規
PTT 尤其股板 會有很多鄉民被水桶、限縮板友的言論自由
尤其此案乃 申訴人濫訴所引起
因此建議維持原判
: ※ 引述《fly5566 (飛56)》之銘言:
: : 申訴人 :fly5566
: : 申訴文章代碼:#1fC2bi7U (StockPicket)
: : 被申訴人:rayccccc / Paul1021
: : 申訴訴求:
: : 本人申訴BlueBird5566推文內容違規條目4-7
: : 請小組長改判應對BlueBird5566水桶
: : 4-7 文章、推文內容含有對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
: : 引戰等者,水桶 30 日。
: : 申訴理由:
: : BlueBird5566的推文內容對我進行言詞侮辱、謾罵、歧視...等。
: : → BlueBird5566: 政治 多出門走走 多跟其他公司的朋友聊聊好嗎 別下 11/09 12:05
: : → BlueBird5566: 夕下井了 摳憐喔~~~~~~幫QQ 11/09 12:06
: : → BlueBird5566: 還政治勒,丟人現眼 11/11 20:31
: : 其中的下夕下井、丟人現眼…等 以上違規條目4-7
: : 但兩位板主都判定未達
: : 茲整理兩位板主於stockpicket板的申訴文底下的推文,供小組長參考
: : 板主rayccccc觀點
: : 推 rayccccc: 丟人現眼相關字詞並沒有侮辱或謾罵的意思 12/08 14:58
: : [申訴人答辯]
: : 下夕下井、丟人現眼相關字詞有侮辱謾罵的意思。
: : 以下為台灣社會實例:
: : 飆罵鄰居「卸世卸眾」 代價3萬元
: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817003115-260402
: : 景觀餐廳取名「夏夕夏景」!直擊民眾笑稱:罵人的嗎 瘋猜業者到底懂不懂台語
: :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87075
: : 男大生IG限動罵人「X女人、夏西夏景」 挨罰4000元
: :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429898/
: : 由上可知無論是法院法官或一般民眾皆認為
: : 下夕下井、丟人現眼就是侮辱或謾罵的意思
: : rayccccc板主的主觀認定不符合客觀事實。
: : 板主Paul1021觀點
: : → Paul1021: 雖然當事人感受比較重要,但考量到藍鳥之前無4-7的違規, 12/08 18:19
: : → Paul1021: 用詞也沒太過侮辱或謾罵,因此我維持原判也就是未達 12/08 18:20
: : [申訴人答辯]
: : 謝謝Paul1021板主同理我的感受,
: : 但是依據板規4-0,
: : 4-7不能考量被檢舉人之前有無違規4-7,
: : 也不能依侮辱謾罵程度不同而給予不同程度的處分。
: : 4-0 4-1至4-6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 :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 : 所以希望小組長改判應做水桶處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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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lueBird5566 (223.137.38.142 臺灣), 12/14/2025 11: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