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Law-Service
標題Re: [申訴] 不服laptic/aloness的判決
時間Sat Nov 4 08:52:39 2023
致組務、申訴,謹此簡略回應如下:
一、在此還原當事人發表車禍圖後一小時內的推文:
2F:→ YU1225 : 今天不喊 沒人會救你! 10/24 16:18
3F:推 YU1225 : 宜蘭新澳隧道內連環車禍 人被壓在車底喊「救命」10/24 16:22
4F:推 YU1225 : 注意前後預防性保持反應 就很安全了 10/24 16:25
5F:→ YU1225 : 我開車幾十年 都沒發生碰撞車禍…只有被逼車過QQ10/24 16:26
6F:推 YU1225 : 蜘蛛網用你的嘴用力吹 就會飛走了10/24 16:43
7F:推 YU1225 : 不要腦補一大堆 不忍..10/24 16:53
8F:→ YU1225 : 奇葩腦 不予置評..10/24 16:54
9F:→ YU1225 : 誰在開玩笑…我看是被帶風向吧-.-10/24 16:55
10F:→ YU1225 : 實話實説 !有沒有? 10/24 16:56
11F:推 YU1225 : 吵架大行情!嘻嘻 10/24 17:00
12F:→ YU1225 : 無聊 懶得543XD 10/24 17:01
13F:→ YU1225 : 什麼圖我要看!嘻嘻 10/24 17:01
14F:推 YU1225 : 給我去永桶 圖呢!! 10/24 17:05
15F:→ YU1225 : 可以+1 10/24 17:06
16F:→ YU1225 : 別再討論他了 越討論他越開心! 10/24 17:06
17F:→ YU1225 : 大聲罵出來! 10/24 17:07
18F:→ YU1225 : 氣炸啦!玩股票最重要要有平常心~ 10/24 17:07
19F:→ YU1225 : 為何不能貼 搞笑是不是-.- 10/24 17:07
20F:→ YU1225 : 不爽你去黑單啊….無聊的酸民 10/24 17:08
21F:→ YU1225 : 別看我講什麼 黑單不就好~一直吵有意義嗎 10/24 17:08
22F:→ YU1225 : 消費 笑死 這樣叫消費 那記者不就發大財 10/24 17:09
23F:→ YU1225 : 是有沒有出過社會啊…小朋友邏輯 10/24 17:09
24F:→ YU1225 : 懶得回應-.-…買晚餐去 10/24 17:09
二、就當事人的發言來說:
1.在aloness 板主於檢舉案受理階段,針對申訴人的行為提出質問時,申訴人卻在持
續針對推文內容為強辯,未正面回答其疑問,因此認定申訴人違規屬實。而且申訴
人還說「笑笑回應」,加上明確知悉圖片來源,板主判定該使用者顯然不尊重死傷
者,為不當之舉。
2.單純張貼圖片本身,板主不會認定違規(採自由心證論斷);然而申訴人後續的文
字敘述,板主認為是在引戰看板使用者,這部分已經毋庸置疑。申訴人辯稱「言論
自由」等語,確實視板規為無物,未按「鬧板」違規、僅用「累犯」加重處分已經
算是輕判了。
三、其餘內容同在板上公開回覆之文字
(註一),在此不一一贅述。
以上說明。
註一:#1bFTPLCF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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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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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68.200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Service/M.1699059162.A.49A.html
※ 編輯: laptic (180.74.68.200 馬來西亞), 11/04/2023 08:56:09
25F:推 YU1225: 如果我圖片違規 請去檢舉 106.1.120.140 11/04 09:20
26F:→ YU1225: 一個新聞 要怎麼去詮釋 是別人的自由 106.1.120.140 11/04 09:21
27F:→ YU1225: 然道別人新聞下面的引述不讓你滿意 你就要 106.1.120.140 11/04 09:21
28F:→ YU1225: 去留言罵人嗎? 106.1.120.140 11/04 09:21
29F:→ YU1225: 然後既然你認定是引戰..為何我檢舉那些先 106.1.120.140 11/04 09:22
30F:→ YU1225: 罵人的 至今還是沒水桶?請問到底誰引戰 106.1.120.140 11/04 09:22
31F:→ YU1225: 先啊..版主 言論自由不是讓你們這樣看誰 106.1.120.140 11/04 09:23
32F:→ YU1225: 不爽 就認定引戰 我後來推文那些 叫引戰? 106.1.120.140 11/04 09:23
33F:→ YU1225: 那推文罵我的 請問叫什麼? 106.1.120.140 11/04 09:23
34F:→ YU1225: 我如果要引戰…我推文嗆回去就好 需要幽默 106.1.120.140 11/04 09:24
35F:→ YU1225: 用第三人角度去推文嗎?….. 106.1.120.140 11/04 09:24
36F:→ YU1225: 以上是我的答覆!也有跟版主解釋清楚 106.1.120.140 11/04 09:25
37F:→ YU1225: 認定我引戰 然而至今後來反檢舉先罵人的 106.1.120.140 11/04 09:26
38F:→ YU1225: 那些 版主也沒處理?可見不夠客觀 故申訴 106.1.120.140 11/04 09:26
39F:推 YU1225: 上層處理 106.1.120.140 11/04 09:29
41F:→ YU1225: 一個新聞 要怎麼去看待我認為是他人的言 106.1.120.140 11/04 09:29
42F:→ YU1225: 論自由 跟引戰有何關係? 106.1.120.140 11/04 09:29
44F:→ YU1225: 別人車禍 認識的人說猴子好痛 106.1.120.140 11/04 09:42
45F:→ YU1225: 難道我要去罵對方? 106.1.120.140 11/04 09:42
46F:→ YU1225: 搞清楚誰罵人的 ..搞得好像股票版變超譯 106.1.120.140 11/04 09:44
47F:→ YU1225: 版規 106.1.120.140 11/04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