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weig (漩渦)
看板Law-Service
標題Re: [申訴] LAW版主執法不當。濫用退文
時間Sat Jun 15 08:17:50 2019
: 因版主已將本人無故黑名單。故請小組長協助處理。
並非無故,該名使用者於溝通信件中,直接表明將提告公然侮辱,
欲透過警察函調文章,本人認為無理即表明將列為黑名單,拒收其信件。
本人於law版公告推文當中也有針對同一件事情再次說明: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60403878.A.957.html
該名使用者明知黑單原因,卻三番兩次重複同樣指控,
屢屢發表指涉本人不當處置之內容,
噓 Hermess: 沒辦法。我剛跟私信版主檢舉了。但是只要是檢舉關於showe 06/13 15:24
(showeig 刪除 Hermess 的推文: 違規發言)
→ Hermess: 而且版主特別回信給我說我以後不能寄信給他。因為他把我 06/13 15:24
→ Hermess: 列為黑名單。所以我連檢舉辯護的權利都沒了。
另外,於接受其他版主建議之下,另外亦有在law版發表公告,
言明已解除黑單,但如果再有相類似不理性對話,會再次列為黑名單。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60510547.A.B65.html
本人實在不解為何至今仍然有不實指控我無故黑名單
:
: 本人於看版上發表向版主檢舉之文章被版主無故列為鬧版而連續進行退文之處分。但綜觀
: 相關LAW板相關版規並無禁止於版面發文向版主發表檢舉文章之禁止規定。
使用者於看版發表內容如下:
可能是新版主比較辛苦 所以關於版友showeig的id搜尋過往證據都被退文了呢?幸好我這
都有
保存備份。
以及依照版主發佈的,包括但不限於:
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
、不實、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showeig版友污衊他人有約炮行為
之前關於版友showeig及jaj12377任意修改推文順序一事。也希望版主處理。
且法律板版友showeig及jaj12377疑似為同一使用者。
想請版主協助送多重帳號部查證。
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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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針對第一點,
請問這是想要申訴哪一種部份?申訴為何被退文?
申訴本人透過退文刪除關於該版友所欲尋求之證據?
版友如想要保存刪除文章內容,本可透過與本人溝通或者組務申訴,
調取相關文章,
直接於版上有類此不實指控、影射他人、主觀臆測他人行為,
態度、語氣、文句都有挑釁引戰的意思,
我認為已經逾越申訴文範圍。
二、
沒有文章代碼?沒有全篇文章內容?
這樣要我怎麼處理?
我不可能只針對特定範圍的對話、單句還有語詞作處理。
刪除留言部份也麻煩提供相關證據吧?
沒有提供是要我怎麼去評估、判斷?
三、
使用者不只一次在版上說明我跟誰是分身,
印象中大概有十幾次,
之前已經有版友告誡,就算有分身,他的法律見解錯就是錯,
我不明白這個跟討論法律有甚麼關聯?
另外,有其他版友就是因為他的說法,
導致認為版上與他意見不合的人都是本人分身,
實際上已經造成秩序大亂。
提出來的也完全不符合多重帳號檢舉辦法,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60309756.A.90D.html
先前已經有明確說明請他查明後再提出,
沒有先去查明就直接提出來,
我認為是惡意鬧版。
:
:
: 而同日連續第二篇退文亦同。回文提醒A版友勿觸犯新版主執行之版規。且僅為詢問法律
: 相關問題並未推廣違法之情事。即遭版主亦莫名以鬧版退文處分。
該名使用者發言:
A大要注意哦。諷刺別人是中學生跟酸人也會被水桶哦。
https://i.imgur.com/uro27KW.jpg
https://i.imgur.com/gsCAV6c.jpg
還有誰會在法院上承認自己故意毀損?
另外要怎麼舉證店家維修時有【故意】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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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目前還沒有水桶任何一明版友,
我不明白諷刺別人中學生跟酸人會被水桶的推論在哪裡?
如果是沒有任何依據,那就是不實指控。
該版友並沒有諷刺對方是中學生,或是比中學生更不如,
而是認為中學生應該都可以區辨這類情事。
但不管如何,只要扣緊法律論點,我認為言論都是可以接受的。
該名使用者Hermess也不是因為有類似行為而被認定是違規,
麻煩請自行看清楚公告內容。
另外,如果想要提醒可以站內信寄送,可以推文說明,
最後,本人在心證上面,
鑒於該名使用者先前與欲提醒的版友筆戰時,
也有相同調性的對話內容:
→ Hermess: 我很羨慕你。我小時候也很天真認為壞人就該像動漫畫裡一
→ Hermess: 樣讓人一眼【看】的出來是壞人。上法庭時也希望壞人主動
→ Hermess: 承認自己犯的錯。很多時候法條的訂立跟實務上有很大的落
→ Hermess: 差。也許多累積多成長。你會發現很多事情的對錯分辨。不
→ Hermess: 是【看】出來的。
因此,我認為該版友是對於A版友嘲諷、明褒暗貶,
先前也有在公告提醒不要用這種方式留言。
我不認為是出於善意提醒版友注意自己的語氣。
二、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60309756.A.90D.html
先前公告即有告誡該名使用者:
不得就其提供之違法方式持續爭辯,
該名使用者仍然持續就同樣問題爭辯。
且公告亦有明確說明,
「即使主觀上認為此違反法律行為合乎法律規範,或者認為實際上就此違法行為蒐證不易
、犯意難以認定、證明等等,由於係提供違法之方式,已背離本版討論法律之主軸,應嚴
厲取締、禁止之。」
糾結點也不是說到底會不會難以證明會不會觸犯毀損罪,
而是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侵權行為,本來就不該提倡、鼓勵,
而且同樣的問題先前也有在law版回覆,
把對方電腦砸毀,跟維修上有損壞,這根本不是甚麼難以鑑定、證明的事情。
更不要說發生的時機點是甚麼時候。
維修時候發生外觀上的損傷,不要說擔負民事、刑事責任,
光是商家評價、名譽就不知道遭受多大打擊。
使用者先前在版上說明自己非相關法律科系出身: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22686778.A.1B3.html
大概也不是法律工作者。
難道非法律人沒有具有專業知識,在探討是否會觸法的情況下,
發言可以比法律人還要輕率嗎?
:
: 且以信件溝通時版主主動將我黑名單。並之後公告請依照私信方式向版主檢舉。既已拒收
: 對方信件。又要求對方以信件檢舉。那版主將版友黑名單拒收信之後是否版友即無檢舉管
: 道?
:
這邊主張不就跟上面說我無故有矛盾?
公告上面早已有說明有解除黑單限制,選擇性忽略?
對,如果使用者寄發挑釁、不實指控、甚至帶有威脅性信件,
版主都有權利列黑名單拒收,
這是你自己行為導致的後果,沒有人需要為你的行為負責。
而且也不是沒有檢舉管道,可以請託其他版友幫你寄發,
可以請組務通知,
這些都是可以透過詢問或者是查詢,
或者推論得到的解決方式。
自己不理性溝通,毀壞溝通管道,就要自己去負責處理,
不要輕易妄言是本人讓你連檢舉辯護的權利都沒有。
:
: 因劣退對使用者權益不限於該版。而是對於使用者的權益有全站性的影響。故站規更應有
: 嚴格限制退文的實施。
本版版規早已有明文說明退文標準
第五條:[警告、水桶、劣文]
一、板主對於犯行不嚴重或初犯者,僅給予警告。相同使用者警告累計
三次者,將處予水桶。
二、水桶期限最高至一個月,期限滿請來信告知板主解除。
三、水桶解浸後,仍連續違反板規者,得連續處罰之。倘若其情形嚴重
者得加重水桶,期限最高至三個月。
四、違反第一、二、三條者,若情形嚴重,板主得給予劣退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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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oweig (61.227.100.63 臺灣), 06/15/2019 08:23:20
※ 編輯: showeig (61.227.100.63 臺灣), 06/15/2019 08:30:42
※ 編輯: showeig (61.227.100.63 臺灣), 06/15/2019 09: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