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c615eac (Po)
看板Law-Affairs
標題[聲明]資深媒體人經驗分享講座聲明
時間Thu Dec 6 19:48:15 2012
敬啟者:
首先,在此感謝每位願意反映意見的同學,每個意見都讓我們能夠將一次次的經驗轉
化為下一次準備的能量以及考量,讓我們更加進步。
以下就同學們可能的疑義做出回覆:本次的演講主題為「資深媒體人經驗分享講座」
在此不去評論董先生平日的作風是否有所爭議,本次演講會邀請董智森先生乃是著重其在
媒體界的經驗與資歷,望能為本系的學生帶來不一樣的思考以及啟發。縱然其作風有所爭
議,似應考量其能否為系上同學帶來知識上的助益而非將重點關注在其言行上,使得本次
經驗分享講座的目的以及意義因而失焦。另外,在本次董先生的演講內容,皆聚焦在其身
為媒體人的經驗與心得,董先生也主動提到22K的問題,他認為社會新鮮人初入職場應抱持
著學習的心態,而在能力展現後則當然可以要求更高的薪資,並無所謂侮辱或批評台大法
律系學生之內容。且觀12月4日的新聞內容,董先生的發言似應解讀為其認為初入社會
的年輕人應抱持著學習的心態。不論此觀點是否恰當,然而台大法律系似乎只是意外因為
議題的延燒而成為指標性的針砭對象,卻非有意針對本系所做的攻擊性發言。
我們認為演講的目的就在於能找到適切的人選以達到知識傳遞的目的,本次的演講,
董先生的經驗以及能力似乎並沒有違背邀請他演講本講座的目的,然而若因為其言行造成
了任何同學的不快,我們在對於往後在演講人選上的選擇會更加的留意,也希望同學們勿
因人廢言,能夠尊重多元的意見。
最後再次謝謝每一位提供寶貴意見的同學。
亞洲法律學生聯盟台大分會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生會 2012.12.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88.95
1F:→ adgjlsfhk123:我的建議是你們在發文的時候,不要刪掉任何文章, 12/06 23:10
2F:→ adgjlsfhk123:這很失禮。 12/06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