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c615eac (Po)
看板Law-Affairs
标题[声明]资深媒体人经验分享讲座声明
时间Thu Dec 6 19:48:15 2012
敬启者:
首先,在此感谢每位愿意反映意见的同学,每个意见都让我们能够将一次次的经验转
化为下一次准备的能量以及考量,让我们更加进步。
以下就同学们可能的疑义做出回覆:本次的演讲主题为「资深媒体人经验分享讲座」
在此不去评论董先生平日的作风是否有所争议,本次演讲会邀请董智森先生乃是着重其在
媒体界的经验与资历,望能为本系的学生带来不一样的思考以及启发。纵然其作风有所争
议,似应考量其能否为系上同学带来知识上的助益而非将重点关注在其言行上,使得本次
经验分享讲座的目的以及意义因而失焦。另外,在本次董先生的演讲内容,皆聚焦在其身
为媒体人的经验与心得,董先生也主动提到22K的问题,他认为社会新鲜人初入职场应抱持
着学习的心态,而在能力展现後则当然可以要求更高的薪资,并无所谓侮辱或批评台大法
律系学生之内容。且观12月4日的新闻内容,董先生的发言似应解读为其认为初入社会
的年轻人应抱持着学习的心态。不论此观点是否恰当,然而台大法律系似乎只是意外因为
议题的延烧而成为指标性的针砭对象,却非有意针对本系所做的攻击性发言。
我们认为演讲的目的就在於能找到适切的人选以达到知识传递的目的,本次的演讲,
董先生的经验以及能力似乎并没有违背邀请他演讲本讲座的目的,然而若因为其言行造成
了任何同学的不快,我们在对於往後在演讲人选上的选择会更加的留意,也希望同学们勿
因人废言,能够尊重多元的意见。
最後再次谢谢每一位提供宝贵意见的同学。
亚洲法律学生联盟台大分会
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生会 20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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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88.95
1F:→ adgjlsfhk123:我的建议是你们在发文的时候,不要删掉任何文章, 12/06 23:10
2F:→ adgjlsfhk123:这很失礼。 12/06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