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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Lambda
標題[欲言] 聖者的行進:談電影「為巴比祈禱」之我見我思
時間Sun Apr 18 20:39:28 2010
聖者的行進:談電影「為巴比祈禱」之我見我思
周五看完這部電影,一個人在公園跟研究室哭翻了天,到現在許多的感觸仍無法平復,這
幾天一直想著要寫篇文章來談談這部電影,但內心其實喜憂參半,喜的是分享一部好片對
我來說是一件高興的事,尤其是這樣一部對同志來說意義非凡的電影,憂的是一旦與大家
分享這篇文章,我想可能會失去一些朋友甚至是家人。幾經掙扎之後,我還是決定把自己
的感覺寫出來與大家分享,無論你們是否認同支持,或是決定以後與我疏遠。
電影的劇情我就不多重覆,網路上想必有很多觀眾都透露了不少劇情,搜尋到這些介紹應
該不難。我想,這個故事,應該演出了很多圈內人曾經歷過的類似情景,散場的那一刻,
我看到的是整個影廳滿是紅著雙眼的觀眾。當我看到BOBBY從天橋跳下結束自己生命的那
一幕,我不禁想起,曾經有個十八歲的慘綠少年,因為出櫃而受到父母鄙夷、輕視與不諒
解的回應,有一天獨自一人駐足在靠近北教大附小正門外的那座天橋,心裡想著如果跳下
去,是否就不需要再面對不被家人接受的痛與異樣的眼光?如果,當年這個十八歲的孩子
選擇了往下跳,各位現在也就不可能看見這篇文章,當年在天橋上的掙扎,直到昨天為止
,十多年來我從未跟任何人提起過,無論是父母師長、兄弟姊妹、一直以來的好友、曾經
的戀人。
在劇中,BOBBY的母親MARY因為信仰上的虔誠,不斷的想用宗教的力量來「治療」愛子的
同性戀「疾病」,在家中到處貼著抄有聖經經文的紙條,引經據典的說著同性戀是種罪惡
的口吻來告誡BOBBY,也帶著BOBBY求助心理醫生,又不時的斥責BOBBY交了損友學到喜歡
同性的「惡習」,甚至在街上質疑BOBBY穿著舉止很娘,最後更落下一句「我不要一個同
性戀兒子」的狠話,類似的境遇我想很多人似曾相識,有朋友就曾告訴我,因為自己跟父
母出櫃而被帶去廟裡驅魔,而被帶去看心理醫生的也不在少數,MARY種種致愛之適足以害
之的行徑,造成愛子的選擇輕生,在傷心悲慟中重新檢視自己對待孩子性向的態度,也重
新審視自己害得愛子丟了性命的信仰,更在同志教會牧師的介紹下,參加了同志父母的成
長團體,才了解到自己對於聖經的盲目相信而造成這場悲劇,隨決定挺身而出為同志爭取
權利。MARY走進地方議會,為同志爭取人權慷慨陳詞,也在隨後帶著一家人前往舊金山參
加同志遊行,與哈維米克(1979年被暗殺的舊金山同志議員)同樣成為美國當代著名的人
權鬥士。在1970、80那個傳統家庭價值仍根深蒂固,多元文化主義仍尚在萌芽階段的美國
社會而言,MARY的挺身而出,無懼於當時主流價值的眼光與批判,那就彷彿聖者的行進,
使我想起了馬太福音裡的耶穌,在那個法利賽人佔據優勢社會文化地位的氛圍,主導著律
法與文化霸權的環境中,無懼於將會被釘死於十字架上,站出來為社會下層的人們,也就
是法利賽人認為有罪的人們,宣講天國的福音。MARY因為信仰而痛失至親,也因為信仰而
重新了解兒子生前拼命想傳達的感受。
就如同劇中同志教會的牧師所說:「盲目的信仰有時比沒有信仰更危險」、「質疑你的信
仰很多時候反而更能深入你的信仰」,我並非基督徒,對於聖經與基督教的瞭解甚少,不
過對上述這兩句話我只能說,I can't agree with you more,很多時候盲目的看到文字
上的意義而去遵守任何規定,而不去做任何理解,只是盲目的相信而沒有懷疑精神,這樣
的相信往往是最危險的,古人說「盡信書不如無書」就是基於這個道理,笛卡兒說「我思
故我在」也是在提醒人們懷疑先於相信的重要性。昔日耶穌所面對的那些法利賽人,過的
是將教條作為偶像的僵化的宗教生活,只是嚴格遵守卻不用內心理解教條,以為只要完全
遵守了教條上帝就會高興,就會被賦予尊貴的地位,就可以去論斷別人是否有罪,殊不知
道教條是死的,人是活的,死的教條應當被活人做符合人性的運用與詮釋,而非只是照字
面上的意義來遵守。當法利賽人問耶穌醫生能不能在安息日治病,耶穌的回答是:「人的
命比起羊的命更貴重,在安息日做善事有何不可」(語出新約馬太福音第十章),因為「
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而設立的」(語出新約馬可福音第二章),耶穌
認為,即使古老的神的律法也需要順應當時的人情與人性來理解,就算神規定當守安息日
,當天不能生火與工作,但是神並沒有說因為是安息日,所以人就應該要見死不救阿,耶
穌與法利賽人對教條的詮釋與理解,高下立判。
但時至今日,許多上帝的子民們,是否有因著時代的不同,而重新對聖經的教條做重新的
理解與詮釋呢?也許有,也許沒有,我不想妄下定論。當年上帝與人子並非親自一字一句
的寫下他們對信徒的教誨與應當遵守的教規,所有聖經的文本,既然在神的默示之下,由
人所編纂刪定而成,也因為編纂聖經的是人,在經典編纂的過程中難免會將符合或不符合
當代價值觀事物做不同程度的強調與簡化,聖經的確記載了索多瑪與蛾摩拉的罪惡(舊約
創世紀十九章),也有說過同性之間的結合要被治死罪(舊約利未記二十章),這就常被
現在的衛道之士引用來應證同志戀情的違反道德,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事,甚至過份渲染的
把同志污名化為敗壞社會風氣與破壞家庭倫理的一群人,似乎在這些人的心裡,兩個同性
別的人彼此相愛就該被強烈譴責,而對多P性病氾濫的男女關係跟通姦性侵亂倫的罪惡卻
僅僅搖頭嘆息世風日下,若要扣上敗壞社會風氣跟破壞家庭倫理的帽子,大家一看就很清
楚應該是後者要被譴責,有錯的不是同志,而是數百年來一直利用經典將同志說成是一群
違背倫常的罪惡之人,將幾百年來的社會文化形塑成恐同與仇視同志氛圍的權力階層,用
著主流的性別意識、信仰與文化霸權,對弱勢、少數群體或具有獨立思考的人進行排除異
己的迫害。
一如法國大革命時期,羅蘭夫人在臨刑前所說的:「自由自由,天下古今幾多之罪惡,假
汝之名以行」,當民主自由變成掌權者拿來迫害政敵的工具,那是否還算得上是真正的民
主自由?當一個信仰不斷的大聲疾呼「神愛世人」,卻因為每個教派對經典的詮釋不同而
相互認為彼此是異端,發動宗教戰爭殺得你死我活血流成河,只為了證明誰的神才是真正
的神嗎?我從不認為一個具有恩慈,愛著所有世人的上帝會對信徒爭相用大規模的殺戮來
證明信仰的虔誠而感到欣慰,幾百年前當基督宗教各派為了教義的歧見相互殺紅眼之際,
有誰想到耶穌曾說過:「要愛你的仇敵」(新約馬太福音第六章)、「你們不要論斷人,
以免你們被人論斷」(新約馬太福音第六章),說穿了,挑起殺戮罪惡的,鼓動歧視對立
得,是人不是神,是人利用自認為正確的經典與教義為名,遂行爭權奪利維護自身霸權與
意識型態之舉,那我們也不禁要說:「聖經聖經,古今天下幾多之罪惡、歧視與霸權,假
汝之名以行」,BOBBY的死,無疑是死於這種「以聖經之名」、「以上帝之名」的歧視與
霸權之下。
無論你是不是基督徒,如果你相信人是由上帝所創造,上帝創造的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也因為如此,每個人都被賦予了不同的特質,也包括不同的性向,異性戀、同性戀或雙
性戀等多元的性別取向都是上帝所賦予的,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性向,喜歡同性別的人並
沒有錯,有錯的是千百年以來同志的聲音不斷的被異性戀的主流論述,利用各種政治、宗
教與文化的權力所掩蓋、迫害與汙名化,長此以往,形成了一種「同性戀是罪與違反自然
」的既定印象,讓我們覺得愛上同性是錯誤的,是要「改正」的,請問為什麼要「改正」
呢?套用某位網友看完這部電影所提到的一句話:「上帝給予我們的並非意圖毀滅我們,
而是希望我們藉由此讓世界更美」。所以,同志們,上帝所給予我們與眾不同的性向,是
值得驕傲的,所以我們都該像個聖者,為了自己的幸福,勇敢的向前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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