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kkkim (聿聿喬喬)
看板L_TradeCente
標題Re: [申訴] Buytogether板板主alicejih水桶處理不當
時間Sat Jun 6 00:19:22 2015
覺得要用report的方式比較方便閱讀
所以以下如果是我的回文部份就會用
亮藍字顯示
※ 引述《alicejih (我要金銀花Orz..)》之銘言:
文章過長,因此省略.
跟主購在來往信件有說明過關於第二團被刪除的原因
第一團文章其實在判決後,我應該要刪除合購文
但為了維持團員等權益,我們必須保留合購文
因此該文章才會採取鎖定
關於該私下信件認定如下:
1.主購第二團要私下,只要沒有涉及到大宗旨底下
其實並不屬於我們的管轄範圍
只要你不牽扯到合購版其實都沒有任何關聯
第一點我無意見因此打暗不看
2.主購在通告信件內提到說要用上一團來進行轉讓(通告信有發多次? 置底討論有提到)
這樣子就牽扯到合購版前一團了
推 HSUANLEI: 想求可以退出通告信的方法...我已經收到 114.47.154.222 06/02 02:08
→ ringlin: 不能刪吧 61.230.89.253 06/02 02:09
→ HSUANLEI: 同團第五封通告信了 主購發給4百多人 我 114.47.154.222 06/02 02:09
推 f12321: 某團私下團通告信連發,真是有點受不了>< 218.35.147.66 06/02 02:22
推 HSUANLEI: 重點我有說要把我除名 但後面的通告信還 114.47.154.222 06/02 02:26
→ HSUANLEI: 是一樣全發=___=凸 114.47.154.222 06/02 02:27
推 F908821: 夾燈團L主購說他很抱歉大家被群組信騷擾. 36.235.165.98 06/02 03:33
→ F908821: 但是他也沒辦法把大家手上的名單刪掉orz 36.235.165.98 06/02 03:33
→ F908821: 他保證他這一方之後不會再使用該名單發信 36.235.165.98 06/02 03:34
→ F908821: 在發一次通知信說要刪名單又是一次騷擾 36.235.165.98 06/02 03:34
→ F908821: 所以暫時還請各位多多見諒orz 36.235.165.98 06/02 03:34
推 cutejoanna: 樓上,你還真是熱心幫那位主購阿,要 114.43.215.66 06/02 06:35
→ cutejoanna: 不要順便跟她說開私下團不合版規,偷 114.43.215.66 06/02 06:35
→ cutejoanna: 偷轉讓更不合版規? 114.43.215.66 06/02 06:36
上面推文內容僅能代表我有發通告信給其他人,發了幾次不重要也跟申訴無關所以也不用看
=>牽扯到版規部分: 至少有雜費超過上限(因為二合一) 大團(大量合購)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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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到此為止我也承認,如果我"真的"照信件內容做了鑽了板規漏洞
那的確就是牽扯到上一團,然後上一團就會如板主上面那串黃字所說的我觸犯了板規
但重點來了
我還沒做
我還沒做
我還沒做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做了 才會牽扯到上一團
沒做 就跟上一團一點關係都沒有
3.主購在恰特推文表示 他這次不會鑽漏洞
但在他附上的信件內提到說,既然我都被水桶(兩團)
那請讓我第二團的團員可以轉讓
推 lkkkim: 說明一下 上一團311人雜費一個人1.95元 114.46.77.166 06/02 14:17
→ lkkkim: 總計600.6元 因為上一團有些團員的燈有問 114.46.77.166 06/02 14:18
→ lkkkim: 題 我是用在開一團的前提下去跟掌櫃談說 114.46.77.166 06/02 14:18
→ lkkkim: 能不能直接在補幾個燈給那些團員..所以 114.46.77.166 06/02 14:19
→ lkkkim: 在一定得開的情況下只好轉私下團 114.46.77.166 06/02 14:20
→ lkkkim: 這團本來雜費也是不會超收的 只是沒寫清楚 114.46.77.166 06/02 14:22
→ lkkkim: 內文沒寫清楚被水桶我認 轉私下想鑽漏洞也 114.46.77.166 06/02 14:23
→ lkkkim: 是我想到的爛方法 反正這次不會鑽 114.46.77.166 06/0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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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kkkim: 大家可以放心我不會讓我的團員被水桶 114.46.77.166 06/0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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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kkkim (聿聿喬喬)
標題 Re: 夾燈團雜費問題
時間 Tue Jun 2 14:52:34 2015
所以這次的意思是假設說
之後要是有私下團的人用我前一次開團的資料去轉讓
就認定是我上一團又加收了的團員 所以可以轉讓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 我願意被桶60天沒關係
就真的當作我私下加收的團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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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板主有看到"認定是我上一團又加收了的團員 所以可以轉讓嗎??" 這是疑問句嗎?
請板主不要斷章取義好嗎
因為板主在我這一封信的上一封回信裡寫著
"轉讓必須是該團的團員
我們暫時認定為 主購在該團的原先團員又增加多收了其他的團員
不但該團的雜費超過上限 且數量等也超過上限
依此認定為 "大團""
我疑惑板主的意思
轉讓必須是該團的團員(恩..這句能理解沒問題)
但是根據檢舉信件
板主認定原來的團又加收人了!?
所以變大團...
所以我的罪名成立被水桶了
那加收的人=該團的團員???
既然是該團的團員,是不是就可以洽特??
因此針對這個疑惑我才回了這一封信
我希望這封信可以為我私下團的團員求得他們可以洽特又不會讓他們違反板規的結果
如果我被水桶了 代表我的罪名成立 但是同時他們也被板主認定為上一團的成員
如果板主的意思真的是我想的這樣的話 那我被水桶沒關係
所以才想跟板主問清楚說 他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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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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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icejih (我要金銀花Orz..)
標題 Re: 夾燈團雜費問題
時間 Tue Jun 2 14:03:0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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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購你好.
此認定依照恰特文章內容 以及相關檢舉信件
轉讓可以使用之前的合購文進行轉讓
但轉讓必須是該團的團員
因此我們暫時認定為 主購在該團的原先團員又增加多收了其他的團員
不但該團的雜費超過上限 且數量等也超過上限
依此認定為 "大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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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封的板主回信是這樣寫
那我那封被板主斷章取義信之後的回信呢?
板主回我了"當然不能轉讓"
既然我都知道這樣了,難不成我還會硬幹讓我的團員去送死嗎?
相關討論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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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RH76cl (Chat82gether) [ptt.cc] [閒聊] 開私下團還違規洽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at82gether/M.1433211334.A.9A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 Ptt幣 │
└─────────────────────────────────────┘
●50142 31 6/02 cutejoanna □ [閒聊] 開私下團還違規洽特?
我說明一下為什麼判決是大團.
在主購說要讓私下團的人使用該文章進行轉讓的時候,
我的認定是等於前一團的人實際上已經超過原數量的團員
(雜費跟人數都大於實際合購文內的)且等於主購前一LED團實際無截止
就算其認定私下團為前一團成員,這些團員仍然無法PO文恰特
主因是大團,該合購文應該刪除或鎖定(因為金額等完全不一樣)
且主購在恰特說,他不會鑽;可是他在信件內卻說
被水桶60天,團員可以恰特的話,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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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又斷章取意了,我是問板主的意思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就接受後面那30天
因此並沒有改關於此判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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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板主這行字的意思是說我要是保證不會鑽就會改判決減我的水桶嗎??
可是在當時我看不出來板主後面的回信有這個意思
如果可以改判決,那為何不說?
而且我在板主回我說"當然不能轉讓"之後就有再回信跟板主講
"板主這樣說了 那我之後也會請另一團的團員不要po"
"板主這樣說了 那我之後也會請另一團的團員不要po"
"板主這樣說了 那我之後也會請另一團的團員不要po"
結果板主只有回"我只是比照版規執行"
在組務這邊板主說因為我本來在洽特說不會鑽但是信件裡又要求板主給鑽 因此水桶不改判
但是在信件裡 板主根本就沒有提到上面這個意思
我的信件裡跟來這邊申訴的重點一直都只有在
因為違規還沒出現,我只是在私信說說,所以板主不能對目前還沒有問題的文章作出判決
因為違規還沒出現,我只是在私信說說,所以板主不能對目前還沒有問題的文章作出判決
因為違規還沒出現,我只是在私信說說,所以板主不能對目前還沒有問題的文章作出判決
但是板主到這邊說明卻只解釋
"為什麼判決是大團"
最後的回信板主還是只有回我
"你已經發信了. 不管有無貼文 我只是比照版規執行"
到這邊我就知道我們前面都是在雞同鴨講了= ="
.....以下分身問題根本次申訴無關,所以直接略過
推文部分:
1F:推 lkkkim: 我還是一句話 板主不能根據私信處罰還沒發生的違規 06/05 14:51
2F:→ lkkkim: 分身被水桶又是另一件事了,我還沒申訴那件事情 06/05 14:52
3F:→ lkkkim: 板主不應該把事情都混在一起說 06/05 14:52
4F:→ alicejih: 針對私信處罰一事說明: 私下團 正常除非是利用無主 06/05 15:12
5F:→ alicejih: 蓄意不貼合購文 我們會針對其處罰 要不然私下團不再此 06/05 15:12
6F:→ alicejih: 限制內 但你再發給他們的通告信件內已經說明用一團 06/05 15:13
7F:→ alicejih: 而在之後的信件內也提到"如果我罰60天 它們可以轉讓 06/05 15:13
8F:→ alicejih: 我接受" 還沒發生 我的認定應該是你有打算但你發現不對 06/05 15:14
9F:→ alicejih: 會立即改掉 但你在恰特說你不會鑽了 可是在之後回給我的 06/05 15:14
10F:→ alicejih: 信件又提到"如果我罰60天 它們可以轉讓" 06/05 15:14
11F:→ alicejih: 因此我還是維持原判 我在判你大團後 你的信件+推文 06/05 15:15
12F:→ alicejih: 我都有看 也有寫信給檢舉者們 是否有收到相關信件 06/05 15:15
13F:→ alicejih: 但沒人回我 06/05 15:15
14F:→ alicejih: 會一起說明的原因為 分身是因為大團被連坐罰(在合購準則 06/05 15:16
15F:→ alicejih: 內有相關說明) 06/05 15:17
OK 板主回我了 但是我發現他依然被他自己斷章取義的資訊洗腦的很嚴重
我跟他的回信內容這麼多封,他好像只停留在我問他的那個假設
明明我問完那個假設,他回不行,
我又回他,好吧那我會跟團員說不要PO 那這樣這個水桶存在是不是有問題
畢竟是以我違規了的前提去水桶我 但是我都表明了不會PO 那不是就沒違規嗎!
如果之後真的有人不聽我勸告還是去PO了 那那個時後再水桶我我就認了
結果板主還是回了我一篇"我只是按照板規執行" = ="
但是我沒違規到底為何板規能執行我!????
而且板主你說你寫信給檢舉者問有沒有收到相關信件,是指我勸導團員不要PO的信件嗎?
你寫信給檢舉者問有何用呢? 他們又不是我的團員
我哪會在被他們罵說通告信是騷擾之後還發信給他們
真的有誠意想要求證想要改判不如直接問我不是很好,
我立馬可以把另一封有說不能洽特的給團員的通告信轉寄給你
不管是用錄影 還是拍照截圖都OK的阿
可是你在信裡根本沒這樣問過我跟我求證
直到我來組務申訴現在才在講
本來覺得點到為止交由小組長判斷我不需要再回應,
結果看到你一直斷章取意害我又寫一堆了
真的有改判可能的話到底為何一開始不說呢?
為何在我回信跟你說了
"板主這樣說了 那我之後也會請另一團的團員不要po"之後還是維持原判呢?
在組務這邊就會說
因為我本來在洽特說不會鑽但是信件裡又要求板主給鑽 因此水桶不改判
信件裡怎麼不說??
請問板主 不知道我回了這麼大篇之後你了解我信件裡的意思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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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矛 ++ ++ *
川冏 子 イ匕 イ匕 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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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kkkim (1.165.207.126), 06/06/2015 04: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