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mami (廣井菊里的BASS EQ效果器)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宣判] charles0939不服WomenTalk板主emily516212處分申訴案
時間Mon Jul 6 21:01:52 2026
【裁判字號】啃瓜子聊天組務裁字第 20260706-WomenTalk01 號
【裁判日期】2026年7月6日
【裁判案由】charles0939不服WomenTalk板主emily516212處分申訴案
【裁判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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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駁回。
原處分(違反板規16A,水桶60天)維持。
申訴人請求修改板規16A部分,不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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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
申訴人 charles0939 因於 WomenTalk 板發表〈存款剩7278元,夠花嗎?〉及〈台
積電現在買,還來得及嗎?!〉二篇文章,經被申訴板主 emily516212 認定違反
板規16A(禁止發表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之文章),處以水桶60天。申訴人不服,
主張:(一) 16A為不確定法律概念,標準不明;(二) 未經其他板主合議即逕予判
決;(三) 板主對不同使用者採取雙重標準,並提出板主與另一使用者Marle之對
話紀錄為證;並請求取消水桶及修改16A板規。
二、
(一)
關於合議程序:經查 WomenTalk 板規16A明文「是否達到明顯無關之標準,
則依板主認定為主」,未有比照板規6(6)要求合議判決之明文。本件處分於
程序上並無應合議而未合議之瑕疵,申訴人此部分主張,於板規文義上尚乏
依據。
(二)
關於明確性原則:以裁量方式授權板主就「明顯無關」為個案認定,屬多數
板規常見之立法方式,尚難僅因用語具一定概括性,即認定該條款違反明確
性原則。
(三)
關於雙重標準之主張:申訴人提出之對話紀錄顯示,板主曾向另一使用者
Marle表示「我是指他不是指妳」「可以答應我很偶爾發這類文章嗎,畢竟跟
女版沒有太多相關」。觀諸該對話文義,板主所為區分之基準應為發文「頻
率」,而非針對特定人之恣意差別待遇:申訴人於WomenTalk板近期已有多
篇財經/股票性質文章(如4/30〈存款剩7278元〉、5/02〈生活費剩
160,250元〉、6/22〈台積電現在買〉),核屬持續、重複發表同類文章,
與Marle僅偶發詢問之情形有別。是以縱認該對話紀錄內容屬實,亦僅足證板
主就「經常」與「偶爾」為合理之區分,尚不足以認定有恣意雙重標準之情事。
三、
申訴人請求修改板規16A部分,核屬WomenTalk板板規修訂事項。依該板板規第
二十七條,板規修改須經半數以上板主同意,屬該板板主群內部治理程序,非本
組申訴救濟所能處理之事項,爰不予評估。
四、
綜上,被申訴板主之處分於程序及明確性原則均無違反之處,依組務對板主自由
心證應予尊重之原則,申訴人之申訴為無理由,依法予以駁回,原處分維持。
代理 啃瓜子聊天小組長 ilovem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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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lovemami (124.218.130.63 臺灣), 07/06/2026 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