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Q (得理饒人)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宣判] #1dRhI61b (L_TalkandCha)
時間Tue Dec 31 22:06:54 2024
@ 原申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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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RhI61b (L_TalkandCha) [ptt.cc] [申訴] 不服 Gossiping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735308422.A.06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2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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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板規
Gossiping 板板規
第七條:〔挑釁、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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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看板或其使用者,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
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非具有本國國籍者
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第十七條:〔檢舉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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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主應參與板務討論與板務處理,如有多次無故怠惰與不願配合之情事板主群將其
認認定為瀆職至組務罷免並附上相關之事由。
‧ 由於本板文章/推文數量大以及爭議性檢舉文判決機制,欲檢舉請至八卦檢舉板
GossipPicket檢舉。
‧ 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侵權行為及板規七之檢舉,被侵犯當事人需於八卦檢舉
板Gossippicket實名提出檢舉,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 若要檢舉違反板規七攻擊特定族群者(包含發文與推文),一定要到Gossippicket檢舉
。
不得私信檢舉,板規七相關文章需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
註:板主不得私自處理違反板規七相關文章,一定要在檢舉板共同判決。
GossipPicket
第十條 爭議案件申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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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有以下爭議案件,可於八卦檢舉板申請板主共同裁定,原判決板主不得參與判決
如經板主共同裁定變更判決者,申請後一周內,由板主群裁定以決議為最後處理方案。
本條請實名申請。
‧相關爭議判決如:
1.政治問卦之認定
2.濫用爆卦之認定
3.八卦板板規九之違規事實(9-1、9-2-1)
‧未滿1個月之違規不得申請共同裁定,但仍可循組務規定上訴。
‧八卦板板規七之違規檢舉後一律列為爭議案件,交由板主共同裁決,
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
@ 申訴人主張
==引用開始==
檢舉案於近2個月期間
先後經板主認定有無違規之情形如下:
1.lwt501cx 認定未達標
證01
2.linda17a3 認定達標
證04
#1dL7vBC1 (GossipPicket)
3.hateOnas 認定達標
證05
#1dQjcli_ (GossipPicket)
4.ubcs 認定達標 (禁言後追加認定)
證05
總計2(+1)位板主認定達標
但從2024.10.29至12.26這段期間
曾擔任八卦板主者(扣除重複),共有:
1. ubcs/mother/lwt501cx/seabox
任期為2024年7月1日~2025年02月28日
證06
#1cT_O34w (L_TalkandCha)
2. linda17a3/arsonlolita
證07
#1d9VKhIE (L_TalkandCha)
3. hateOnas
證08
#1dKdEpqw (L_TalkandCha)
總計7人
八卦板規明定
板規七相關文章需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
本人認為遭檢舉至最終判決的期間,歷經7位板主
其中最多僅有3位板主認定達標
不符合板規"需半數板主同意"之規定
==引用結束==
@ 板務原判決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匿名天使的家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Picket/M.1733590603.A.301.html
推 linda17a3: 達標 12/09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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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Picket/M.1735055791.A.B3F.html
推 hateOnas: 達標 12/25 10:30
推 hateOnas: 7天 12/26 00:23
12/26/2024 00:25:15 hateOnas 暫停 finhisky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兩位版主判定推文違反板規七 警告 7天
@ 組務判決
本案因牽涉板務意見、共識以及對板規之解讀,亦牽涉較為複雜,
原本板規設計時不見得有考慮到的【跨代板務之問題】。
此實屬相關規範之真空地帶。
因此組務另有私下徵詢 Gossipng 對板規解讀之見解,
以下判決均將 Gossiping 版務之相關意見列入考慮,合先敘明。
1. 首先就本案的實質內容進行審查
→ finhisky: 不在軍武板可以說軍武智障啦 180.217.128.129 10/26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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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看板或其使用者,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
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本案確實有針對特定看板針對特定對象,進行言詞挑釁、侮辱解讀之空間。
組務認此一裁量屬合理裁量範圍。
2. 有關申訴人主張八卦板板規17 以及組務另引之相近規範八卦檢舉板第十條
i. 版務是否得以裁量
本案最後裁量並公告者 hateOnas 屬現任板務。
回到站規
pttlaw z-3-17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
此處所指之板主,應指每一位板務皆有看板文章管理權,無高低之分,
在其他看板,也多有不同板務分工進行裁量、甚至偶有裁量不一的現象。
板務本來即有一定裁量空間的權限,唯 Gossiping 因應看板特殊需求,
為免糾紛、亦避免使用者頻繁之申訴,故針對特定爭議類型案件,
特別採取由多位板務裁量的前提,來降低申訴案件,
亦降低個別板務對於判決之裁量模糊所帶來的影響。
組務認此屬【板務合意之自律規範】,無法完全強制約束,
倘若因不遵守此一規範,造成看板混亂或其他看板版務之衝突,
則得以由認為受到影響之板務與使用者來進行糾舉之。
板務端若認因此產生判決之衝突、混亂,則由板務申訴、由小組長協調、裁處,
若因此導致嚴重管理障礙,由小組長處分之。
使用者端若因此產生判決之不公,
則由組務協助做個案實質裁量合理與否的認定。
落實個案審理之保障,唯個別板務之判決權利仍受站規之保障,
所以本項並非強硬之限制,而是一個權衡之下的制度。
是故,本案已有一位現任板務進行裁量,並且能提供申訴說明,
已能視為是一個符合條件的判決,這點先行說明。
ii. 使用者所述因個案歷經多任板務,所以希望要達歷任板務之多數,
此一主張雖就字面解讀,組務認並非完全沒有道理,但有實際上執行的困難。
因板務一旦卸任後,將無法重新判決,所以若真要求所有歷任板務都計入,
則本規範在板務頻繁更換時,確實將難以執行,此一主張實難參採。
有些板務已經卸任,亦無法重新請其評估判決。
另就原板規設計之精神,組務認主要是希望有多人協同進行判斷,
避免單一人裁定進行標準造成申訴案大增,
所以經由組務召集板務板務討論並協商。
此一精神之落實,應予是否全為現任板務、是否達到歷任總和之多數無涉。
目前由組務進行協商,Gossiping 目前板務一致同意,
裁處標準以至少兩位板務判斷為原則,
其中必須至少一位是現任板務並負責公告,
另一位只要是在任期內做出判斷的板務,不論現任或曾任皆可。
此一權衡,一方面有新任板務要逐案重判的話恐礦日費時,
對於板務檢舉申訴之權益更加不彰。
另一方面是承前所述,此一判斷標準亦有人負責(現任板務),
亦能有人申訴,已能滿足看板裁量權與保障申訴權的最小門檻。
唯 Gossiping 板務正補選中,未來此一共識會否變化,
仍待未來的板務群去討論,組務在組務推行的基調是前述 i 點,
板務負責給出判決,而組務裁量影響跟實質個案,
確保版務的判決處於一定的合理裁量邊界。
在不過度影響看板下,判決之形式與邊界屬自律機制,
板務得有一定因應特殊情況決定之空間。
以上說明,
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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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dream, it's silly but beauti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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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7.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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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錯字。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12/31/2024 22:12:32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12/31/2024 22: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