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347 (我家隔壁北川景子)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建議] 請小組長注意八卦版板規七的申訴
時間Fri Nov 19 18:03:34 2021
因為八卦版板規七引戰謾罵
需要兩位版主同意
所以在提出申訴的時候
1.必須提出是哪兩位版主同意水桶
2.必須分別提出兩位版主意見的回覆
這樣才可以申訴
不然對於給予水桶的版主不公允
不能一個小組長就推翻兩個版主的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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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芋頭 三色豆 香菜 生洋蔥
https://i.imgur.com/492cGl7.jpg 圓寶老師盯著你不能挑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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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1.254.66.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637316218.A.B6C.html
※ 編輯: q347 (121.254.66.76 臺灣), 11/19/2021 18:10:01
1F:推 andy90498: ???????????123.204.231.208 11/19 18:23
他們沒注意到而已
現在正式提出
因為那是合議制度
3F:推 andy90498: 請二審法官勿推翻一審法官和議123.204.231.208 11/19 18:29
4F:推 kuijun228: 比人多484 123.240.86.17 11/19 18:32
有時候也會前兩位板主判不同意見
要第三位版主的意見
八卦板板規七 本來就是這樣判決的
5F:推 hateOnas: 你知道版規七小組長否決四個人做的板規223.137.245.145 11/19 18:50
我看
#1Xbt7Lu8 (L_TalkandCha) 小組長省略使用者說八卦板眾崩潰的說法
如果上訴到組務 應該會有證據偏頗的情況
而且在小組內 也沒有提出第一位板主的意見 (而是直接請第二位板主解除水桶)
不應該是這樣執行的
6F:推 marktak: 人彘還要演這麼久 101.137.74.192 11/19 19:26
7F:→ marktak: 阿不就很辛苦 101.137.74.192 11/19 19:26
應要求刪除推文
8F:推 JustSad: 二審法官為何不能否決一審法官合議判決? 1.168.224.22 11/19 21:16
9F:→ JustSad: 總經理裁定不能否決四個經理認同的提案? 1.168.224.22 11/19 21:17
不是
是他要問過兩個經理才能辦理
不能只問一個
10F:推 JustSad: 全年級班長投票表決,教務主任一樣可否決 1.168.224.22 11/19 21:44
11F:→ JustSad: 全部的教師贊成,校長一樣可以否決。 1.168.224.22 11/19 21:45
那這樣 小組長連問板主也不需要阿 直接判就好了
實際上小組長是應該是對於板主判決有錯誤或者疑率 來提出
所以
#1Xbt7Lu8 (L_TalkandCha) 這篇問題在於
1.只有問一個板主 2.提出說明的時候 省略該使用者說八卦板崩潰的引戰事實
如果上到組務
這邊就的確有兩個部分是有重要缺失的
12F:→ JustSad: 要不要問多數、大家的意見,是另一個議題 1.168.224.22 11/19 21:45
那就不要管板主怎麼判 小組長自己提意見自己改就好了
乾脆連板主都別問 這樣最有效率
13F:推 JustSad: 你還在鬼打講跟我雞同鴨講? 1.168.224.22 11/19 21:53
我在說小組長判決過程有缺失阿
還是你想要說有缺失又怎樣 反正校長最大嗎??
14F:→ JustSad: 不管幾個版主合議,其中一個代表。 1.168.224.22 11/19 21:54
15F:→ JustSad: 版主功能是到案說明,為何要逐一? 1.168.224.22 11/19 21:55
為啥其他版主可以代表我的說法??
16F:→ JustSad: 需要你說情形的會要求所有版主附議 1.168.224.22 11/19 21:56
板規七又不是要附議 是依照各自的看法 認為有沒有違規
17F:→ JustSad: 你還在ㄎ一ㄤ喔? 1.168.224.22 11/19 21:57
所以對小組長判決流程 有問題 不能提出喔?
18F:→ JustSad: 你們當初判決時不是經過所有版主合議 1.168.224.22 11/19 21:58
19F:→ JustSad: 當時如果沒有統一意見,怎麼判決? 1.168.224.22 11/19 21:58
所以對於合議有意見的小組長
現在要改判決
是要問一個板主 還是要問兩個版主??
20F:→ JustSad: 管你們版主群每個人想法是什麼幹嘛? 1.168.224.22 11/19 21:59
21F:→ JustSad: 有一個代表說明判決理由就可以了,難懂? 1.168.224.22 11/19 22:00
他的意見不代表我的意見 就這樣 你要護航到哪一天??
22F:→ JustSad: 你們合議表決前才是你說的情形,你還在揮 1.168.224.22 11/19 22:01
23F:→ JustSad: 我要推翻以前的判決,誰管你想什麼? 1.168.224.22 11/19 22:02
24F:→ JustSad: 你們是一個人贊成還是四個人贊成都不影響 1.168.224.22 11/19 22:02
所以有兩個法官判有罪 其中有一個說的理由 可以代表另外一個喔??
好棒喔
※ 編輯: q347 (121.254.66.76 臺灣), 11/19/2021 22:03:43
25F:→ JustSad: 除非你跟我是平行機關相同權力。 1.168.224.22 11/19 22:03
26F:→ JustSad: 你這智商繼續鬼打牆吧,我對牛彈琴。 1.168.224.22 11/19 22:03
我想你智商應該高於60
※ 編輯: q347 (121.254.66.76 臺灣), 11/19/2021 22:04:57
27F:→ myson: 兩個人意見一致的判決.. 1.174.119.115 11/19 23:10
28F:→ myson: 如果組長要去問兩個 那你們就是不一致啊 1.174.119.115 11/19 23:11
29F:→ myson: 針對最後判決做審理 一百個人合議不就要開 1.174.119.115 11/19 23:12
30F:→ myson: 股東大會了 是這意思? 1.174.119.115 11/19 23:12
31F:推 JustSad: 你智商只有60,說我智商高於60才合理~ 1.168.224.22 11/19 23:31
32F:→ coon182: 高義好了啦 61.64.25.97 11/19 23:32
33F:→ JustSad: 我的智商只有60這個數字怎麼來?引戰謾罵 1.168.224.22 11/19 23:32
34F:→ SWORDKISS: q板主想強調的是:無論是a板主、u板主 114.25.98.202 11/20 02:04
35F:→ SWORDKISS: 、f板主,他們的判決是代表他們想法 114.25.98.202 11/20 02:05
36F:→ SWORDKISS: 與我無關。(是這意思吧) 114.25.98.202 11/20 02:05
37F:→ SWORDKISS: 陪審團到最後,就算意見不一致,也會是 114.25.98.202 11/20 02:08
38F:→ SWORDKISS: 口徑一致是吧(解散陪審團先不說) 114.25.98.202 11/20 02:10
39F:推 arsonlolita: 你也是有權申訴上去的,你有參與判決 101.10.19.172 11/20 03:44
40F:→ arsonlolita: 只是規定是最後一位判定發布水桶公告 101.10.19.172 11/20 03:45
41F:→ likeair: 笑死了 版主和議你的上層主管不能推翻 1.161.241.206 11/22 01:45
42F:→ likeair: 那你的判決怎不問問當事人全家 1.161.241.206 11/22 01:45
43F:→ likeair: 當事人全家說沒事的話 你幹嘛判水桶 1.161.241.206 11/22 01:46
44F:推 playkill: 討論的結果應該一致由發水桶文的人處理 111.83.65.179 11/23 08:50
45F:→ playkill: 吧? 111.83.65.179 11/23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