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 WomenTalk 板主 zMidTwo5566 判決
時間Mon Feb 24 22:49:12 2020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tn00270144
看板板名:WomenTalk
被申訴人:zMidTwo5566
申訴訴求:
1.解除鬧板判定
2.還我參選人身分
3.zMidTwo5566板主違反站長裁定
「否決參選權利應於向小組長呈報後這規定」
警告一次
4.zMidTwo5566板主違反群組長小組長裁定
「違反站規」屬站務層級的處分,仍需由站方判定有違反相關站規的事實,方可成立。
警告兩次
5.zMidTwo5566板主濫權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m*[1;34m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m
請zMidTwo5566公告道歉
並保證以後不會再做出違反版主權限之行為
申訴內容:
女版版主zMidTwo5566以站方規定
┌─────────────────────────────────────┐
│ 文章代碼(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YSOP/M.1125157145.A.57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 Ptt幣 │
└─────────────────────────────────────┘
來判定我期望的管理方針
「無為而治」是違反站規
然後用女版版規
22.違反板規行為除上述罰則,若有惡意干擾看板秩序視為鬧板,可追加六個月
水桶,所發文章可併退文,再犯永久水桶。
認定我惡意干擾看板秩序
然後使用看板文章管理權
把我的文章刪除
判我鬧版,給於我水桶劣退之處分
1.無為而治的管理方針是違反站方規定?
無為而治起源於老子
對於這種解釋有很多
古今中外各種解釋
各個朝代很多歷史大儒也有各種評論
https://kknews.cc/zh-tw/history/5ee69rl.html
為了版面乾淨,我就不全部貼上來了
小組長有需要我可以提供
無論何種解釋
都不是什麼不作為不行動消極的管理方針
這種解釋完全是見字取義
我完全不懂,無為而治
為什麼跟站規的任何權利義務有相牴觸的地方
小組長你認為呢?
2.退一步說 參選政見違反站規就是鬧板?
依
#1Nj1ofED (BoardCourt)站長解釋
3. 如何處理違反「板主申請權」基本精神之參選者
宣稱當選後會對其他板主進行鬥爭的候選人,已經違反了板主的「板主申請權」
的基本精神。但板主若片面認定、並直接行使「板主申請權」否決其參選權利,
恐產生影響選舉公正性的批評。
此類情況下,板主應於向小組長呈報、並由小組長推文表達知悉「後」,行使「
板主申請權」宣告其「參選文」無效,並由板主裁定是否給予至多一次的修正機
會。
當年那個案例
參選政見公開嗆聲要鬥倒其他版主
站長也只是判定否決其參選權力
也不能由板主片面認定
版主「應」於向小組長呈報才能
女版版主zMidTwo5566
因為我一個政見判定我鬧板間接否決我參選權力
小組長你覺得合理嗎?
3.相同事實相同版規不同判決
2019年1月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Talk/M.1548254917.A.B2C.html
2019年9月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Talk/M.1569426908.A.2FF.html
我都在同樣看板
同樣徵選參選文
同樣提出相同理念
在沒有更明確的鬧版證據下
為什麼不同判決
還是最嚴重的懲處
4.違反站長裁定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M.1468992687.A.2D1.html
2016年 C_Chat 版主徵選
時任板主
依照徵選公告
1-4 板主群有權否決政見,所以請參選者務必認真提出政見
然後依照站規 版主權利義務
主觀判定他是來亂的
否決參選人的參選權力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ardCourt/M.1471421609.A.38D.html
然後站長做出解釋
其中說到
但板主若片面認定、並直接行使「板主申請權」否決其參選權利,
恐產生影響選舉公正性的批評。
此類情況下,板主應於向小組長呈報、並由小組長推文表達知悉「後」,行使「
板主申請權」宣告其「參選」無效
2020年
WomenTalk板
zMidTwo5566版主
同樣覺得參選人的政見是來亂的
否決參選人政見
不過他不是直接禁止我參選
他是直接判我鬧板
間接造成否決參選的事實
請問小組長該板主這種行為是否
對於站長裁定有相牴觸地方
是否合理?
假如沒相牴觸地方,這行為也合理
那以後版主想要否定參選人參選權利
是否直接判鬧板就好
根本不需要理會站長裁定
6.
#1Owsd1Tz (L_TalkandCha)
「違反站規」屬站務層級的處分,仍需由站方判定有違反相關站規的事實,方可成立。
#1SFJc024 (About_Life)
有關 SYSOP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板主不可煽動使用者集眾,造成看板混亂
之事,違者將取消板主資格並且半年內不得申請擔任任何看板板主。」
實際上,這是站規,是否構成違規事實,應由站方認定。群組及小組長則
依循組規,判定板主是否有違規,需警告或解職處分。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m*[1;34m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m
該板主並沒有資格認定其他看板使用者有無違反站規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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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n00270144 (110.26.192.109 臺灣), 03/05/2020 14:22:33
※ 編輯: tn00270144 (39.9.199.65 臺灣), 03/07/2020 20:33:10
※ 編輯: tn00270144 (39.9.199.65 臺灣), 03/07/2020 20:36:01
※ 編輯: tn00270144 (27.247.71.17 臺灣), 03/25/2020 20:09:11
※ 編輯: tn00270144 (220.135.192.41 臺灣), 04/14/2020 23:02:03
※ tn00270144: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5/03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