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killer (PaPaBear)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Fw: 一群人違反板規2
時間Thu Nov 12 22:40:30 2015
※ [本文轉錄自 Windkiller 信箱]
作者: qazijn (oh yes)
標題: Re: 一群人違反板規2
時間: Wed Nov 11 22:44:08 2015
※ 引述《Windkiller (PaPaBear)》之銘言:
: 板主您好 已經跟KK溝通過 說是沒有過往判例
: 因此經由您判決過後 若依舊不成立
: 我會再往上申訴 也會經由法律途徑解決
: 以下為本人檢舉的內容
: 文章代碼 #1MGi3HAG
: 以下ID 皆違反板規2
: 發表人身攻擊給予刪文或禁言30日處分;情節嚴重加重處分。
: 群體攻擊、地圖砲所有人皆可檢舉,個人攻擊則由當事者檢舉。
: 噓 ihatesmith: 還好我爸不會做偷看小孩隱私這種噁心事 11/11 13:12
: 噓 amy86422000: 就直接坦白跟她說又怎樣?寫GL錯了嗎?原來寫殺人魔 11/11 13:26
: → amy86422000: 小說的作者也是殺人魔。還有請尊重她的性向。看你的 11/11 13:26
: → amy86422000: 回文你真的非常非常噁心和自以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11/11 13:26
: 噓 lovesthenry: 少用父母立場合理化侵犯隱私的行為,噁心 11/11 13:35
: 噓 techniclaire: 噁心死了 看屁啊 噓你不尊重女兒 11/11 14:34
: 噓 thpst89105: 偷看真的很噁心
: 噓 z960124: 這爛文怎麼會有80推?? 爛家長典範 11/11 15:09
: 噓 IKUnineteen: 噁心 11/11 15:42
: 噓 rex510: 噁心,少拿關心小孩的大旗來合理你的偷窺行為 11/11 18:44
: 噓 Transfat: 我有這種父母我會覺得非常的噁心 11/11 20:58
: → cciinn: 看了補充說明覺得噁心 11/11 21:49
: → cciinn: 反正你也聽不進就盡情繼續看吧 11/11 21:49
: 說人噁心者已經違反刑法
: 第 309 條
: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3700
: ↑此篇新聞給您參考
板友您好 現實中的法律
請由現實中的法律專業人才去處理
版主沒有現實法律的專才
版主毫無能力去判斷現實中公然侮辱法律責任是否有無
我們身為版主必須依板規及過往判例遵循處理
而此案觀看過往判例 皆不成立
且噁心為女版常見字眼
故這邊跟您抱歉判決無法達成您的願望
我們判斷是不違反板規的
若您上訴小組長 我們將依小組長之判決結果決定是否改判 謝謝
這邊跟您建議 現實歸現實 網路歸網路
網路無法解決您現實的問題
PTT的答案似乎並不能讓您滿意
為了您的女兒好
您的現實問題這邊建議找您信任的專業人士詢問
這邊板主 祝您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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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29.13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indkiller (36.230.138.177), 11/12/2015 22:40:30
※ 編輯: Windkiller (36.230.138.177), 11/12/2015 22: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