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不服talk版版主hateonas判決
時間Wed Sep 23 12:37:19 2015
※ 引述《martinmask (Michael)》之銘言:
: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 ... 我已經說過了 你要就直接申訴
: 直接申訴就是水桶一周
....
: 另外hateonas再回本人信件中並未提到要就直接申訴的文字
: : 回信後馬上申訴 ... 說我不用回 這我不能接受
: : 我也講過了 根據前組務判例
: : 第一封信72小時不回應 回應過不滿意 再回信 只要第一封信有滿72小時就可以申訴
: : 但是請也別太誇張 再回信馬上就申訴....
: 你第一封回信讓我不滿意就可以申訴了
: 按組規申訴附上溝通信件 溝通無果
....
我是說 你要就我回信後直接申訴...
你現在是再回我信後馬上申訴... 叫我不要回了...
: : 你第一封信來也沒一天...
: : 看看我兩年前... 都唱飛龍在天了
: : 脫罪之詞 本人由文章判斷是在指特定板友
: : 就請小組長參考 不贅述
: 本處請修正:
: 這是簽名檔 另外版主自我解讀良好不是一次兩次
: 連自己回自己黑特文都可以自我解讀成攻擊別人
: 還有甚麼不能判的 總歸一句 版主有違公平
: 我留下的是紀錄 不是攻擊別人的證據 要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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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貴族˙荒川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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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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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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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 ╭哞~~!!
by chen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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