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申诉] 不服talk版版主hateonas判决
时间Wed Sep 23 12:37:19 2015
※ 引述《martinmask (Michael)》之铭言:
: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之铭言:
: : ... 我已经说过了 你要就直接申诉
: 直接申诉就是水桶一周
....
: 另外hateonas再回本人信件中并未提到要就直接申诉的文字
: : 回信後马上申诉 ... 说我不用回 这我不能接受
: : 我也讲过了 根据前组务判例
: : 第一封信72小时不回应 回应过不满意 再回信 只要第一封信有满72小时就可以申诉
: : 但是请也别太夸张 再回信马上就申诉....
: 你第一封回信让我不满意就可以申诉了
: 按组规申诉附上沟通信件 沟通无果
....
我是说 你要就我回信後直接申诉...
你现在是再回我信後马上申诉... 叫我不要回了...
: : 你第一封信来也没一天...
: : 看看我两年前... 都唱飞龙在天了
: : 脱罪之词 本人由文章判断是在指特定板友
: : 就请小组长参考 不赘述
: 本处请修正:
: 这是签名档 另外版主自我解读良好不是一次两次
: 连自己回自己黑特文都可以自我解读成攻击别人
: 还有甚麽不能判的 总归一句 版主有违公平
: 我留下的是纪录 不是攻击别人的证据 要搞清楚
--
▲ △╴
<<百姓贵族˙荒川弘>>
◥
ˍ ╱
□ □ ╭ 没水喝的话,不会去喝牛奶吗?
..█▌
(好像家里养了一头牛一样啊~~)
◥
▽ ◤
C ◢ ◣ ╭哞~~!!
by chen31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5.19.16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lkandCha/M.1442983043.A.2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