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tinmask (Michael)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不服talk版版主hateonas判決
時間Wed Sep 23 12:16:48 2015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 引述《martinmask (Michael)》之銘言:
: : 關於申訴的事情已經詢問過小組長了
: : 另外hateonas在與我溝通板規的案件中
: : #1LyOKKAq (L_TalkandCha)
: : 有過只回一封信 而且超過72小時才回信的紀錄
: : 這又做何解釋 你上一件被檢舉案也這麼玩
: : 在遭受過同樣對待的情況下 我自然有寫 你回 我就上組務申訴了
: : 不然我還要再等你72小時嗎?版主每一封信都可以拖72小時?有這麼好玩就是了
: : 請先解釋上一案為何群發組務gun5566,版主及當事人之後就不回應任何文件了?
: ... 我已經說過了 你要就直接申訴
直接申訴就是水桶一周
另外hateonas再回本人信件中並未提到要就直接申訴的文字
: 回信後馬上申訴 ... 說我不用回 這我不能接受
: 我也講過了 根據前組務判例
: 第一封信72小時不回應 回應過不滿意 再回信 只要第一封信有滿72小時就可以申訴
: 但是請也別太誇張 再回信馬上就申訴....
你第一封回信讓我不滿意就可以申訴了
按組規申訴附上溝通信件 溝通無果
: 你第一封信來也沒一天...
: 看看我兩年前... 都唱飛龍在天了
: : ====
: : 關於本案:
: : 我寫誰做甚麼紀錄 都不一定在指這位特定版友
: : 我只是做好紀錄 這點上合理引用
: : 我可以說我是在講文章之內的所有ID 或者任何一個ID也不是
: : 簽名檔裡面可以這麼寫 沒指定是在講誰 hateonas卻任意帶入
: : 版主可以要求我解釋這篇簽名檔 但是不是直接受理檢舉案直接代入
: : 此舉有違公平 並且有版主自我感覺良好的解讀嫌疑
: : 請小組長參考
: : martinmask 9/23
: 脫罪之詞 本人由文章判斷是在指特定板友
: 就請小組長參考 不贅述
本處請修正:
這是簽名檔 另外版主自我解讀良好不是一次兩次
連自己回自己黑特文都可以自我解讀成攻擊別人
還有甚麼不能判的 總歸一句 版主有違公平
我留下的是紀錄 不是攻擊別人的證據 要搞清楚
--
女生不知何許人也,亦不詳其分身,姓氏W開頭,因以為號焉。碎嘴多話,喜歡被捧。好
貼圖,自稱F杯;逢缺人氣,便貼出照片。真B杯,家境不能常得。學妹知其如此,故P圖
而貼之。造圖貼網,期待推爆,站內則隱,不吝收站內信。每天回line,好不開心,發文
引戰,約會放閃炫耀,著文章放木馬,頗示己志,水桶得失,以此母豬。贊曰:版友有言
,戚戚於水桶,汲汲於人氣,其言茲若人之儔乎?曬奶貼文,以樂其志,伊媚兒之民歟?
大綠之民歟?
https://goo.gl/rcnjrI https://goo.gl/mDKUN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221.25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42981815.A.B6C.html
※ 編輯: martinmask (123.194.221.252), 09/23/2015 12: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