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tinmask (Michael)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申诉] 不服talk版版主hateonas判决
时间Wed Sep 23 12:16:48 2015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之铭言:
: ※ 引述《martinmask (Michael)》之铭言:
: : 关於申诉的事情已经询问过小组长了
: : 另外hateonas在与我沟通板规的案件中
: : #1LyOKKAq (L_TalkandCha)
: : 有过只回一封信 而且超过72小时才回信的纪录
: : 这又做何解释 你上一件被检举案也这麽玩
: : 在遭受过同样对待的情况下 我自然有写 你回 我就上组务申诉了
: : 不然我还要再等你72小时吗?版主每一封信都可以拖72小时?有这麽好玩就是了
: : 请先解释上一案为何群发组务gun5566,版主及当事人之後就不回应任何文件了?
: ... 我已经说过了 你要就直接申诉
直接申诉就是水桶一周
另外hateonas再回本人信件中并未提到要就直接申诉的文字
: 回信後马上申诉 ... 说我不用回 这我不能接受
: 我也讲过了 根据前组务判例
: 第一封信72小时不回应 回应过不满意 再回信 只要第一封信有满72小时就可以申诉
: 但是请也别太夸张 再回信马上就申诉....
你第一封回信让我不满意就可以申诉了
按组规申诉附上沟通信件 沟通无果
: 你第一封信来也没一天...
: 看看我两年前... 都唱飞龙在天了
: : ====
: : 关於本案:
: : 我写谁做甚麽纪录 都不一定在指这位特定版友
: : 我只是做好纪录 这点上合理引用
: : 我可以说我是在讲文章之内的所有ID 或者任何一个ID也不是
: : 签名档里面可以这麽写 没指定是在讲谁 hateonas却任意带入
: : 版主可以要求我解释这篇签名档 但是不是直接受理检举案直接代入
: : 此举有违公平 并且有版主自我感觉良好的解读嫌疑
: : 请小组长参考
: : martinmask 9/23
: 脱罪之词 本人由文章判断是在指特定板友
: 就请小组长参考 不赘述
本处请修正:
这是签名档 另外版主自我解读良好不是一次两次
连自己回自己黑特文都可以自我解读成攻击别人
还有甚麽不能判的 总归一句 版主有违公平
我留下的是纪录 不是攻击别人的证据 要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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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分身,姓氏W开头,因以为号焉。碎嘴多话,喜欢被捧。好
贴图,自称F杯;逢缺人气,便贴出照片。真B杯,家境不能常得。学妹知其如此,故P图
而贴之。造图贴网,期待推爆,站内则隐,不吝收站内信。每天回line,好不开心,发文
引战,约会放闪炫耀,着文章放木马,颇示己志,水桶得失,以此母猪。赞曰:版友有言
,戚戚於水桶,汲汲於人气,其言兹若人之俦乎?晒奶贴文,以乐其志,伊媚儿之民欤?
大绿之民欤?
https://goo.gl/rcnjrI https://goo.gl/mDKU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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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artinmask (123.194.221.252), 09/23/2015 12: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