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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人對於實習小組長新訂組規中,檢舉與申訴案均需檢附溝通信件之規定; 與檢舉/申訴案之當事人認定感到疑惑,懇請釋疑。 --------------- 據此篇 ┌─────────────────────────────────────┐ │ 文章代碼(AID): #1LYHRHfe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TalkandCha (啃瓜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35047633.A.A68.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6/23 gun5566 □ [公告] 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組規 三、申訴流程 -受板主處分者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文,申訴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者,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一週。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四、檢舉流程 (1)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檢舉文,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一週。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檢舉。   由組規第三點及第四點可看出,申訴與檢舉為兩件不同行為,並依據需求檢附不同證 明文件。其中檢舉流程與申訴流程均需檢附溝通信件(水球記錄)一事,存在可議空間;再 有實習小組長昨日於多篇申訴文下推文「非處分者,請改檢舉,格式不符得不受理。」 #1LYNHEOv,#1LYN4wvc,#1LYO7SSl,著令本人好生驚異。   首先,本人認為 -申訴為行為人不服板主處分方式,經與板主溝通未果,遂轉而向小組申訴。 -檢舉乃行為人審酌板規等相關規範後,認定有違規行為,逕行提出檢舉。為何需要溝 通信?此例一開,是否所有檢舉人都要發信跟違規者說:「您好,我想檢舉您,可以嗎?」 還是只有檢舉板主時必須先告知板主「我.要.檢.舉.你。」檢舉一般使用者就不需要 ?這是什麼雙重標準?還是對板主的特別禮遇?   再來,看板違規行為之當事人為需被處分之使用者,檢舉人僅能在看板提出檢舉,並 由板主判定是否處分。然考量板主業務繁重,組規亦有提出檢舉超過72小時未獲回應時可發 信詢問進度,再過72小時仍未回應即可申訴之規定,亦有判例。檢舉人因未獲板主回應或不 服板主處分而提出申訴,訴求為要求板主改判,並請小組長作為第三方仲裁,且,根據 ● 726 m 10/09 JasonBourne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 │ 文章代碼(AID):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第十二條(違規行為處分之申訴權人) 受前條處分之使用者,對於處分不服者,得依本規則第三編所訂申訴程序,提出申訴。 關於涉及特定個人權利之違法行為檢舉,檢舉人對於認定權人所作之認定不服者,亦同。 檢舉人於站規中被賦予對於板主所作判決不服之申訴權。看板違規行為檢舉應在看板提出, 何以實習小組長要求多名使用者將本板申訴案改為檢舉?本板為聊天啃瓜子組務板,可為之 檢舉行為應為本板上的違規行為以及檢舉本組內板主之違規行為,莫非實習小組長希望使用 者跳過申訴不服板主處理方式直接檢舉板主怠職瀆職或濫權?還是小組長您想代替各板板主 處理板眾們的檢舉案? 以上兩點,懇請實習小組長撥冗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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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35095014.A.D8B.html
1F:推 quid1121: 我不想檢舉板主。QQ 06/24 06:43
2F:推 quid1121: 找不到跟板主判決相左,板主是違反那一條規定。 06/24 06:47
3F:推 gun5566: 感謝提問,會給予回覆,還請您等候,謝謝 06/24 08:08
4F:→ nnkj: quid1121 您可以檢舉小組長gun5566的認定違反站規 06/24 08:22
5F:推 FinalAce: 嘻,從gm以來就有這種怪規定,說過了也沒用。 06/24 08:24
6F:推 ArtofLife: 我之前就提過了,小組規、群組規都太過簡陋,也沒人要 06/24 08:48
7F:→ ArtofLife: 修,看看這篇#1Kxn36O- (About_Life) 06/24 08:49
8F:→ ArtofLife: 組規形同虛設,習慣怎麼做就怎麼做,可說是一直以來的 06/24 08:49
9F:→ ArtofLife: 陋習。 06/24 08:50
10F:→ ArtofLife: 所以我覺得啦,看到有幾位拚命抓著新任小組長打、酸, 06/24 08:54
11F:→ ArtofLife: 我不明所以,難道像GM一樣什麼都不做就沒事了? 06/24 08:54
12F:推 FinalAce: 神曲雖然你反對我當板主,但我可能比你還早就開始申訴gm 06/24 09:46
13F:→ FinalAce: ,你看bc板我申訴他幾次了XD,但ptt制度這樣,站長也不 06/24 09:46
14F:→ FinalAce: 會管。 06/24 09:46
15F:→ chingfen: #1CejqUcS (Violation)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06/24 11:31
16F:→ chingfen: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06/24 11:31
17F:→ chingfen: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 06/24 11:31
18F:→ chingfen: 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 06/24 11:32
19F:→ chingfen: 權人提出檢舉。 06/24 11:32
20F:→ chingfen: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06/24 11:32
21F:→ chingfen: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06/24 11:38
22F:→ chingfen: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 06/24 11:38
23F:→ chingfen: ========哪些項目的檢舉會不向板主提出,就來小組檢舉? 06/24 11:40
24F:→ chingfen: (以信件或檢舉板/置底檢舉文) 06/24 11:41
25F:→ chingfen: 如果檢舉後板主遲遲未處理,不先問一下就跑來小組檢舉 06/24 11:42
26F:→ chingfen: 要小組長督促板主處理,這樣會比較省時間又比較快嗎? 06/24 11:42
27F:→ nnkj: 您第十五條沒貼完 06/24 11:44
28F:→ chingfen: 管理不當...到底是真的管理不當還是未處理... 06/24 11:46
29F:→ chingfen: 沒有溝通(自行認定不當)就來小組檢舉,不在我的討論範圍 06/24 11:47
30F:→ nnkj: 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 06/24 11:49
31F:→ nnkj: 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06/24 11:49
32F:→ chingfen: 溝通才是重點,檢舉和申訴是最後手段;若溝通能處理 06/24 11:49
33F:→ Asanoizumi: chingfen您或許該看一下板面上大部份的檢舉案,您所說 06/24 11:50
34F:→ Asanoizumi: 的問題幾乎不存在。 06/24 11:50
35F:→ chingfen: 就沒必要勞師動眾走到檢舉/申訴。一個組長要管十幾個 06/24 11:50
36F:→ chingfen: 板主,每個板都未溝通就跑來檢舉,案件多了效率並不會 06/24 11:51
37F:→ Asanoizumi: 板面上大部份的案件是檢舉後經數日板主未處理,發信詢 06/24 11:51
38F:→ chingfen: 提高。 06/24 11:51
39F:→ Asanoizumi: 問後亦無得到回應,才轉為「申訴」的 06/24 11:52
40F:→ chingfen: 溝通後的檢舉就這麼多了,如果不溝通就檢舉豈不更多? 06/24 11:53
41F:→ Asanoizumi: 這又回到我所說的第二個問題,這個看板該受理的檢舉案 06/24 11:54
42F:→ nnkj: 規定是 板主72小時沒回應 很充裕了 06/24 11:54
43F:→ Asanoizumi: 是在L_TalkandCha看板本身的違規和檢舉板主的違規行為 06/24 11:55
44F:→ Asanoizumi: 我沒有要使用者不溝通就來這裡檢舉,檢舉與申訴是兩件 06/24 11:56
45F:→ chingfen: 我提過「哪些項目的檢舉會不向板主提出,就來小組檢舉」 06/24 11:56
46F:→ Asanoizumi: 事,要申訴不服板主處分和檢舉板主失職本質上是兩回事 06/24 11:57
47F:→ chingfen: 檢舉要不要溝通要看檢舉事項,檢舉"長期未上站也未請假" 06/24 11:57
48F:→ chingfen: 這不需要溝通記錄。 06/24 11:58
49F:→ chingfen: 溝通是為了檢舉,還是為了幫忙改善看板管理,高下立判 06/24 11:59
50F:→ chingfen: (但本人不予置評) 06/24 12:00
51F:→ Asanoizumi: 您的高下立判不也是一種評價?孰高孰低?不妨攤開來說 06/24 12:01
52F:推 FinalAce: c大你說得是「看板」部分,而非小組以上層級的規範喔! 06/24 13:15
53F:→ FinalAce: 比方說,如果a違反「站規」,那你貼的那就不太適用了。 06/24 13:16
54F:→ Asanoizumi: FinaAce, 私心希望討論組務板規時您的用詞能莊重一些 06/24 14:37
55F:→ Asanoizumi: 當然這是我個人期望,不能強求,只是善盡告知義務而已 06/24 14:38
56F:推 FinalAce: 嗯我上面推文哪句不夠莊重嗎? 06/24 15:06
57F:推 yahoo5566: 哈哈 祈使句的中文大師 #1LBNgE5A (MenTalk) 06/24 15:19
58F:推 yahoo5566: http://tinyurl.com/nl6taqb 06/24 15:21
59F:→ yahoo5566: 我真的快笑死了 正義小超人 絕對不會雙重標準好棒棒 06/24 15:23
60F:→ Asanoizumi: yahoo5566, 本人亦希望您不要在此篇下推與本文無關之 06/24 15:32
61F:→ Asanoizumi: 推文,懇請見諒 06/24 15:33
62F:推 yahoo5566: 嗯哼 你的要求我收到了 我也希望(也會)盡量做到 但是如 06/24 15:35
63F:→ yahoo5566: 果有神邏輯出來耍天 那就沒辦法了 06/24 15:35
64F:→ yahoo5566: 順便提醒你一下 你底下那篇文推文問的問題可以在PttLaw 06/24 15:36
65F:→ yahoo5566: 找到解答 06/24 15:36
66F:→ yahoo5566: 修改:你底下那篇文=>你"在"底下那篇文 06/24 15:37
67F:→ yahoo5566: 哎呀 被槍56大搶先一步回答了XD 06/24 15:39
68F:→ Asanoizumi: 如果您有仔細看,應該也會發現我本篇及回文內的條文均 06/24 15:39
69F:→ Asanoizumi: 引自PttLaw的文章 06/24 15:39
70F:推 yahoo5566: 二.違規行為檢舉 06/24 15:42
71F:→ yahoo5566: 2. 到哪裡檢舉? 06/24 15:42
72F:→ yahoo5566: 板主違反站規或不當行為 及 違反組規 06/24 15:42
73F:→ yahoo5566: =>到群組事務看板向小組長檢舉 06/24 15:42
74F:→ yahoo5566: 來源引自http://tinyurl.com/o9ogf6x 06/24 15:43
75F:→ yahoo5566: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06/24 15:46
76F:→ yahoo5566: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06/24 15:46
77F:→ yahoo5566: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 06/24 15:46
78F:→ yahoo5566: ^^^^^^^^^^^^^^^^^^^^^^ 長提出 06/24 15:47
79F:→ yahoo5566: 其他違規行為或小組長管理群組上不當行為之檢舉,於本 06/24 15:47
80F:→ yahoo5566: ^^^^^^^^^^^^^^^^^ 06/24 15:48
81F:→ yahoo5566: 站「違規檢舉中心」(Violation)看版提出。 06/24 15:48
82F:→ yahoo5566: 注意:"小>>組<<長管理群組上不當行為" 那個字是"組" 不 06/24 15:49
83F:→ yahoo5566: 是"板" 以上引用自#11PhstD5 (PttLaw) 06/24 15:49
84F:→ Asanoizumi: 所以是小組長認定誤判就是不當行為,就必須檢舉? 06/24 15:51
85F:→ yahoo5566: 應該說 檢舉者不滿板主判定被檢舉人不違規 經溝通無效 06/24 15:52
86F:→ yahoo5566: 後 得於小組內用這條"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誤判 06/24 15:53
87F:→ yahoo5566: ),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檢舉 06/24 15:53
88F:→ Asanoizumi: 好的,以上言論若小組長無異議,有人可以開始動作了。 06/24 15:55
89F:→ yahoo5566: 然後由小組長判定到底該板主有沒有誤判 06/24 15:56
90F:→ yahoo5566: :) 跟聰明人講話就是很愉快 06/24 15:56
91F:推 quid1121: 「不當行為」也是要看是否屬板務,非板務才向violation 06/24 16:10
92F:→ quid1121: 檢舉 06/24 16:10
93F:→ Asanoizumi: 該動作的去動作好嗎? 06/24 16:11
94F:推 yahoo5566: q大在猶豫失職跟誤判的名詞解釋 會不會造成實質內容誤 06/24 16:12
95F:→ yahoo5566: 解 這只能由槍56大進一步解釋了 06/2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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