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Fw: 不服 mentalk 水桶
時間Wed May 27 19:00:27 2015
※ [本文轉錄自 kkabcd 信箱]
作者: gun5566 (惦惦)
標題: Re: 不服 mentalk 水桶
時間: Wed May 27 17:03:34 2015
※ 引述《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之銘言:
: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 板規已於105.05.23變更,還請您之後發文前閱讀板規。
: : 1. 你的置底檢舉與本次違規屬2個單一事件,勿混為一談。
: : 2. 你比較前後板規是您的個人行為,目前的板規明確記述
: : 『非板主禁止發表[公告]類別文章』,與前板規怎麼記無關,
: : 發文前應閱讀目前板規,而非前板規。
: : 3. 文章已回寄給您(我記得刪文前有回記給您),再請您走組務申訴流程,謝謝
: : MenTalk @ gun5566
: 1.不 不是單一事件 我依據你當初的公告檢舉 你就說 是陳述不清楚
: 我現在就認為你的板規陳述不清楚 害我會錯意
: 2.我認為有關 我是mentalk 長期使用者
: 以前的板規有明確寫回覆 現在沒有 我認為你寫的板規不夠嚴謹
: 在比較前後板規
: 我沒有看到被水桶後不能用分身發文 在你的
: ┌─────────────────────────────────────┐
: │ 文章代碼(AID): #1LNus4zG (MenTalk) [ptt.cc] [公告] 板務說明 及 板規討論?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enTalk/M.1432325508.A.F50.html │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 m53 5/23 gun5566 □ [公告] 板務說明 及 板規討論區
: 詢問
: 推 hateOnas: 被水桶後可以用分身發言嗎? 05/23 14:02
: 你回答說 沒有規定就是可以
: 會讓人這樣認為沒有寫不可以回覆公告就是可以
: 你懂嗎? 請解除水桶
: 3.你寄給我的沒有刪除記錄.... 請給我資源回收筒有刪除記錄的...
: 依據組務規定
: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 你會嗎?
: 請在資源回收筒 按 x 寄回自己信箱 再F 轉給我
: 感謝
回覆公告就是發表公告文,您要拿問A來接B的回覆,
再加上您的看法來認為是不違反板規,僅為您的個人認為,
依板規還是屬於違規的,謝謝。
其餘部份因已回覆,避免淪為口沫之爭,故不再回應。
MenTalk @ gun556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8.159.5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kabcd (114.45.18.214), 05/27/2015 19: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