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abcd (乱板实习小组长)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Fw: 不服 mentalk 水桶
时间Wed May 27 19:00:27 2015
※ [本文转录自 kkabcd 信箱]
作者: gun5566 (惦惦)
标题: Re: 不服 mentalk 水桶
时间: Wed May 27 17:03:34 2015
※ 引述《kkabcd (乱板实习小组长)》之铭言:
: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铭言:
: : 板规已於105.05.23变更,还请您之後发文前阅读板规。
: : 1. 你的置底检举与本次违规属2个单一事件,勿混为一谈。
: : 2. 你比较前後板规是您的个人行为,目前的板规明确记述
: : 『非板主禁止发表[公告]类别文章』,与前板规怎麽记无关,
: : 发文前应阅读目前板规,而非前板规。
: : 3. 文章已回寄给您(我记得删文前有回记给您),再请您走组务申诉流程,谢谢
: : MenTalk @ gun5566
: 1.不 不是单一事件 我依据你当初的公告检举 你就说 是陈述不清楚
: 我现在就认为你的板规陈述不清楚 害我会错意
: 2.我认为有关 我是mentalk 长期使用者
: 以前的板规有明确写回覆 现在没有 我认为你写的板规不够严谨
: 在比较前後板规
: 我没有看到被水桶後不能用分身发文 在你的
: ┌─────────────────────────────────────┐
: │ 文章代码(AID): #1LNus4zG (MenTalk) [ptt.cc] [公告] 板务说明 及 板规讨论? │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enTalk/M.1432325508.A.F50.html │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
: > ★ m53 5/23 gun5566 □ [公告] 板务说明 及 板规讨论区
: 询问
: 推 hateOnas: 被水桶後可以用分身发言吗? 05/23 14:02
: 你回答说 没有规定就是可以
: 会让人这样认为没有写不可以回覆公告就是可以
: 你懂吗? 请解除水桶
: 3.你寄给我的没有删除记录.... 请给我资源回收筒有删除记录的...
: 依据组务规定
: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 你会吗?
: 请在资源回收筒 按 x 寄回自己信箱 再F 转给我
: 感谢
回覆公告就是发表公告文,您要拿问A来接B的回覆,
再加上您的看法来认为是不违反板规,仅为您的个人认为,
依板规还是属於违规的,谢谢。
其余部份因已回覆,避免沦为口沫之争,故不再回应。
MenTalk @ gun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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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kkabcd (114.45.18.214), 05/27/2015 19: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