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u12372 (高能兒)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問題]版主當時未懲處,小組長判後才知判決不當
時間Sat Oct 18 22:37:56 2014
本人2014年 7月6號之文章
●92519 1 7/15 ppu12372 □ [問卦] 動感光波的能量到底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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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nHCzQp (Gossiping) [ptt.cc] [問卦] 動感光波的能量到底?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405424445.A.6B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 Ptt幣 │
└─────────────────────────────────────┘
在
#1JnHJO2C (GossipPicket) 遭boyo版主判決為
厚問
但根據版規,厚問的定義為明知故問
本人確實不知道動感光波的能量
因此
與厚問的定義相矛盾
本人當時是期待有人能利用黑體輻射或其它電磁波理論來分析其能量
但當時
並不知道有專版,因此問了這個卦
本人認為應根據版規二-1 1.問卦內容有相關看板。
作為判決
而根據版規,懲處應為刪除該文章
這樣才是符合版規之判決
但因當時版主
並未做出懲處,所以本人當時並未發現有此判決,
後來經由hateonas版友檢舉後,經由小組長在此篇文中
#1KGMzGHy (L_TalkandCha)
做出水桶之判決後,本人才發現boyo版主當時的判決有誤
剛剛寄信給ipad3,他說他並無權限更改小組長之判決
想請問這種狀況應該如何做申訴的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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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13643080.A.7C3.html
1F:推 tonypong: 我跟你一樣 當時前板主boyo判罰退文 結果今天又收到 10/18 22:57
我是當時僅僅被刪文,沒劣退也沒水桶
今天才被水桶QQ
2F:→ tonypong: 加桶3日 3個月前的已判刪文章可以改判外帶加桶也蠻扯的 10/18 22:58
3F:→ tonypong: 小組長有沒有毛病阿 前板主boyo的文章判的 他下台還要 10/18 22:59
4F:→ tonypong: 改判退文外加桶3日 雖然我身上還半年水桶是沒差 10/18 22:59
唉呀~~ 小組長也只是照規定辦事嘛,有人檢舉就辦
現在就依法申訴就好啦^^
5F:→ tonypong: 但是小組長你這動作像是為了打發檢舉王而判的阿 10/18 23:00
6F:→ tonypong: 你有考慮你的判法是否公平正義? 10/18 23:00
7F:→ tonypong: 怎麼可以滿足某人檢舉慾望去犧牲一般人的權力? 10/18 23:01
8F:推 tonypong: 怎麼申訴? 一般小鄉民哪來時間搞這個 搞完3天水桶也拖完 10/18 23:03
well~~ 感覺針對
檢舉這個行為似乎也應該制定相關的規定來制約
9F:→ tonypong: 小組長這判決就像是一個人已經判死刑再"追諡" 挖墳 10/18 23:04
10F:→ tonypong: 真是夠扯的 10/18 23:05
以我的狀況檢舉人是認為我當時遭受的判決是
厚問
卻沒有被執行厚問應有的判決,所以才檢舉的(雖然該篇文並非厚問)
11F:推 tonypong: 對阿 應該限制減舉次數或者一些檢舉的監督方式 10/18 23:08
我覺得次數不應該限制,因為有可能某段時間真的有很多人違規
但應該建立
追溯期的制度
因為拖太久文章都刪了,PO文者也記不得當時PO了甚麼
會導致判決的麻煩,徒增許多時間成本
※ 編輯: ppu12372 (36.231.236.124), 10/18/2014 23:13:59
12F:→ tonypong: 哪有還能根據已經被判定劣退文章 事後再追加的 10/18 23:08
13F:→ tonypong: 還是事後3個月 這怎能叫人信服 根本是扒糞 10/18 23:09
14F:→ GeminiMan: 會就該判決再做考量。 10/22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