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mesKing (Hermes)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hateOnas退文之處分
時間Thu Apr 17 15:06:27 2014
一、申訴人:HermesKing
被申訴人:Gossiping版版主hateOnas
二、受處分內容及原因:
※ Deleted by: hateOnas (114.45.9.143) 04/17/2014 09:51:22
※ BadPost Reason: 新聞超貼
退文原因: 退回文章(新聞超貼)Re: [新聞] 國台辦:服貿已簽署 有其權威性
三、申訴聲明:請求撤銷退文之處分。
四、請求理由:
根據Gossiping版版規第三條,同日張貼兩篇新聞以上應對超貼部分施以退文處
分,因此
本案只要其中一篇不屬於「張貼新聞」即不構成超貼新聞的規定。
1.引用社論問卦不屬於張貼新聞。(全文引用,但文章已被刪除無法提供證據
)
2.引用新聞網站轉譯的逐字稿回文不屬於張貼新聞。(引用比例不到原文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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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用社論問卦不屬於張貼新聞。(全文引用,但文章已被刪除無法提供證據)
從Gossiping 版規觀察可知:
(1) 張貼新聞不僅須以[新聞]為文章分類,對這種文章更是不分標籤形式的規範
,包含[轉錄]、[問卦]、Re: 等只要是張貼新聞即應受規範。
(2) 據版規所述,認為社論非媒體新聞,明顯是有意區分社論與新聞二者。所以
,引用社論自然不應該屬張貼新聞。
因此現在的爭議是:
版規第三條所列不允許張貼之文章,應否以張貼新聞計次?
A、應計次數,這涉及是否得以「引用」的形式允許之,這部分容後再述。
B、不應計次,那麼本次「超貼新聞」的處分應與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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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 本條所指為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分類,他板轉錄之新聞亦適用本條規定。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
5.派令、社論、讀者投書、特稿、雜誌撰稿、公民新聞類、今日我最美類等非媒體
新聞等未涉及政治人物議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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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用新聞網站轉譯的逐字稿回文不屬於張貼新聞。(引用比例至多原文一成)
本人是為回文便利而引用新聞網站轉譯的逐字稿,為免爭議才在文首附上引用來
源以供詳實,並非以張貼新聞為目的而引用文章。
引用的比例至多佔原文一成,而本人回文的字數也大於從該網站引用的字數,如
此卻不被視為「引用」似乎太過苛刻。
諷刺的是,若我不附上來源全然當作自己手打的成果,竟毫無觸犯版規的可能。
張貼新聞的主體是新聞,希望版友瀏覽那則新聞。但引用新聞的主體卻不是新聞
而是文章本身,引用新聞的新聞只是一個佐證、加強論述的手段。
因此,無論從何種角度觀察,適當的「引用」著實不宜等同於「張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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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懇請小組長綜合證據後判斷,感謝。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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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ocfrank:禁止以問卦方式偷渡新聞,否則視同每日新聞發文限制篇數 04/17 16:50
2F:→ rocfrank:第一篇是藉問卦偷渡新聞且社論涉及到政治 照理來說也是劣 04/17 16:53
3F:→ rocfrank:第二篇回文引用新聞事證明確 有新聞內容及連結 又是一劣 04/17 16:56
4F:→ rocfrank:在此懇請小組長重新審理後以予補劣文 04/17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