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女板板主shrimpliu瀆職
時間Fri Nov 15 10:37:22 2013
※ 引述《maxxsu (絕望生魚片)》之銘言:
: 此申訴案所提之7件未處理檢舉案,將逐一說明處理情形
: 1.8/08 #1I0l-E4E (L_TalkandCha) 使用者申訴文附件檢舉案
: 8/13 #1I2Wq1n- (L_TalkandCha) 已回覆處理情形
: 8/13 #1I2Wlxkw (L_TalkandCha) 使用者不服申訴文
: 9/04 #1I9lF3m- (L_TalkandCha) 板務最終判決及回覆申訴文
按照小組長親口所述,版主三日內未回應檢舉信件,即可上小組申訴。
可以看一下處理日期,早超過我寄發檢舉信時間三日以上。
另外9/04的判決與回覆是為魚目混珠。
我被永久水桶,與我檢舉的人應該被永久水桶應該是兩回事,
版主的回覆文提到我令人匪夷所思。
版規15
按照版規所規定,的確只有永久水桶一個選擇。
版主刻意拿以前版主放水的判例來參考,說明版規15即便違反也可以不永久水桶。
但是忽略了一點:
以前版主放水起碼還判水桶半年,您現在輕判成警告一次這會不會太誇張?
合理懷疑版主刻意包庇特定板友
試問板主能找到單獨違反板規1卻被永久水桶的判例來參考嗎?
我想你是找不到的,因為你刻意重判我卻輕判特定板友。
板規白紙黑字寫清楚的東西,你可以自行加上"初犯警告"這種包庇條款。
我違反板規1也是初犯怎麼沒有警告?
: 2.8/08 #1I0l_1u8 (L_TalkandCha) 使用者申訴文附件檢舉案
: 8/13 #1I4OGxHx (L_TalkandCha) 已回覆處理情形
: 8/19 #1I4OEgN9 (L_TalkandCha) 使用者不服申訴文
: 9/04 #1I9mCFxx (L_TalkandCha) 板務最終判決及回覆申訴文
明顯違規事實具在,板主直接回應"未達違規標準"
卻無法解釋哪裡未達違規標準。
就好比有個人罵XX娘,結果板主回應"未達人身攻擊標準"
換任何一個智商正常的人來看都知道絕對是人身攻擊的事情,硬要說未達人身攻擊。
這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的。
: 3.8/08 #1I0l_md8 (L_TalkandCha) 使用者申訴文附件檢舉案
: 8/13 #1I4OZVf4 (L_TalkandCha) 已回覆處理情形
: 8/19 #1I4OY9-4 (L_TalkandCha) 使用者不服申訴文
: 9/04 #1I9miwmR (L_TalkandCha) 板務最終判決及回覆申訴文
板主以罐頭信件的方式來回應檢舉信件
最後最終判決回覆申訴文的部分同上例一樣,純粹只是在打嘴砲,並沒有解釋
為什麼未達人身攻擊標準。
將一個貶義詞彙與人做連結,藉以攻擊此人的任何面向,是很基本的人身攻擊方式。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20902322
http://evchk.wikia.com/wiki/%E4%BA%BA%E8%BA%AB%E6%94%BB%E6%93%8A
板主的回應中對wiki對人身攻擊的闡述嗤之以鼻,可是隨便怎麼找,找到的解釋都
大同小異。
明顯是足以詆毀一個人名譽的事情,板主你就算想刻意包庇也找不到理由的。
如果找的到麻煩您說說看好嗎?洗耳恭聽。
: 4.8/08 #1I0m0aE2 (L_TalkandCha) 使用者申訴文附件檢舉案
: 8/13 #1I2WqtIq (L_TalkandCha) 已回覆處理情形
: 8/19 #1I2Wlxkw (L_TalkandCha) 使用者不服申訴文 併1.案
: 9/04 #1I9lF3m- (L_TalkandCha) 板務最終判決及回覆申訴文 併1.案
小組長看此案時可以注意一下,板主所謂的最終判決回覆申訴文。
與本文中1根本是同一篇...
說明了什麼?其實是同一個使用者,多次違反相同板規。
但是板主刻意偏袒,所以試圖將多案多犯合併成一案初犯來予以輕判。
詳細檢視即可知我所言非需,板主根本沒有認真處理每一項檢舉案。
: 5.8/08 #1I0m170U (L_TalkandCha) 使用者申訴文附件檢舉案
: 8/13 附件一 處分公告
對此案板主處理方式沒意見
: 6.8/08 #1I0m2BhX (L_TalkandCha) 使用者申訴文附件檢舉案
: 8/13 #1I4Ou58M (L_TalkandCha) 已回覆處理情形
: 8/19 #1I4OsJHP (L_TalkandCha) 使用者不服申訴文
: 9/04 #1I9nByCx (L_TalkandCha) 板務最終判決及回覆申訴文
此案板主斷章取義引用板規二其中某一部份來任意組合。
X板友事實上是沒有任何免責權的。
2."無故"人身攻擊他人者,水桶一個月;情節嚴重者,處一月以上三年以下水桶。
蓄意引亂,或口不帶髒字卻蓄意挑弄板友,(如消遣他人或討噓在先)
再以其為受害者應免責,並以公平之名意圖拖人下水之惡意者,直接永久水桶。
對其免責抗辯及惡意檢舉,板方不予受理。
僅在有人完全符合板規2中紅字部分的條件時,此人的檢舉才不被受理,
被檢舉對象才免責。
解讀板規很基本的中文閱讀能力,如果板主無法理解,希望小組長能發揮功能輔導一下。
因此板主的判決-並沒有按照板規所述,甚至可以說是憑空捏造出自己的
一套包庇專用的板規來進行判決的,因為板規上根本找不到可以套用免責之處。
: 7.8/08 #1I0m2pXN (L_TalkandCha) 使用者申訴文附件檢舉案
: 8/13 #1I4P4iJY (L_TalkandCha) 已回覆處理情形
: 8/19 #1I4P37UX (L_TalkandCha) 使用者不服申訴文
: 9/04 #1I9nJ_3C (L_TalkandCha) 板務最終判決及回覆申訴文
: #1I9nKE3W (L_TalkandCha) 處分公告,不再重覆轉錄
這裡覺得板主判太輕,不過無所謂,包庇歸包庇,受理檢舉時誠意要拿出來。
有懲處我就可以接受。
: 以上為7件檢舉案處理情形。
最後想對板主說1.2.3.4.6案
其實根本沒處理,只是用罐頭信件打發使用者的檢舉文而已。
: ※ 引述《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之銘言:
: : 因本案事涉多件板務檢舉案,若均由小組長裁決,恐將嚴重戕害板主的板務裁量權。
: : 板主 shrimpliu 已至組務板回覆說明案情 #1I91Xbie (L_TalkandCha) ,然組務
: : 於 WomenTalk 僅見特定個別案件之公告懲處說明 #1HuzPfur (WomenTalk) ,未見
: : 板主對諸多檢舉案判定之說明,亦未回信回覆使用者 FinalAce。
: : 從相關證據,組務未可得知板主與使用者意見相左之處,及未受理檢舉案之理由。
: : 若板主認為檢舉案均未達判罰標準,應簡述說明判決理由。
: : 故此案發回板務層級重審,板主 shrimpliu 可與另一位板主 maxxsu 討論判罰標準。
: : 請板主 shrimpliu 於五日內重新審視併處理案件,若任均無違規亦請回覆組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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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9.76 (11/15 10:39)
1F:推 rocfrank:就是拿你祭旗肅威 逢迎特定族群 鞏固自己權力啊 懷疑唷? 11/15 10:45
2F:→ FinalAce:我不懷疑,我相信阿,要瞬間收買人心的方式就是這樣。 11/15 10:51
3F:→ Rindler:要無理取鬧和恣意騷擾女性的人就是如你這樣樣 結案 12/28 13:47